几乎所有人都同意国家财政向农村转移支付,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实际上,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就开始了大规模向农村转移财政资金进行农村建设。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到目前为止,国家每年用于“三农”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都超过2万亿元。习近平总书记也说,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将农业农村现代化置于中国现代化优先位置,充分说明中国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与高度共识。
之所以会有以上高度共识,除了农业是基础以外,最重要就是农村仍然还有6亿多农村居民,有8亿多农村户籍人口,有2亿多农户,且农民往往是中国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以及人力资本都相对较少,在市场上也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通过体制力量为农民提供支持,就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更多保障,而且有助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只有农民这个相对弱势群体也有了比较充分的保障,中国才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中国才真正是让所有人都分享到了现代化的红利,中国现代化才可能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就有能力应对各种风险,中国也才能够保持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中华民族也才能够实现伟大复兴。
此外,之所以全国都有应当支持“三农”的共识,还与过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年代农民做出的巨大牺牲与贡献有关。仅仅改革开放前,通过城乡二元体制,国家从有限农业剩余中抽取上万亿资源用于工业化和城市建设,从而在短短二十多年建立起完整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实现了工业化。现在国家有钱了,回馈农民理所当然。
脱离农村进城的农民还算不算农民,还是否应作为反哺“三农”的受益群体?
注意,以上引述与讨论中,涉及到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就是农民,这个农民显然不是单数而是复数,是指当前仍然要依托农业农村的2亿多农户。中国2亿多农户和8亿多农村户籍人口中,有部分已在城市体面安居,但绝大多数仍然与农村农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要么仍然留守农村,要么父母留守农村,要么将来还可能返回农村。
现在的问题正是,农民这个复数是一个极为庞大且活跃的群体,他们正是当前中国最为活跃最有主体性甚至最有创造力的群体,当前中国史无前例的城市化正是由农民进城所推动的,所以农民的身份正在发生改变。已经进城的农民,他们正在脱离农村,且正因为有越来越多农民脱离农村,他们让渡出之前的农村获利机会,留守农村的农民才有机会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也才有可能增加农业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那么,这些脱离农村进城的农民还算不算农民,还是否应当作为反哺“三农”的受益群体?
进一步看,进入城市的农民有两种,一种是已经体面在城市安居的农民,他们可以不再算作农民而算作城市人口,第二种是自己进城父母留守农村的农民,或虽然进城却可能返乡的农民,这种农民与农村仍然有联系,他们应不应该算作农村人?农村是否仍然要为他们保留机会?
从乡村振兴战略来看,乡村振兴目标大致是“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乡村振兴的起点是为中国相对弱势的2亿多农户提供强大支持,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道义基础,是全国人民的共识,既具有正当性,又具有合理性。
问题是,“农业强”必然要以绝大多数农户从农业中转移出去为前提,在中国要做到“农业强”,即使一户经营规模200亩(美国农场主平均经营规模为五六千亩),全国农业也只能容纳大概1000万户,仅相当于当前2亿多户的5%左右;“农民富”,这个农民包不包括已经进城的农民?
好像当前国家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仍然在农村而不包括进城农民
若不包括进城农民,而仅仅将户均经营规模达到200亩的农户算作农民,农民通过农业达到小康生活就是有可能的。如果将已经进城农民也包括在“农民富”范围,好像当前国家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仍然在农村而不包括进城农民;“农村美”当然好,问题是,如果农民没有足够就业与收入机会,他们就很难享受到美好环境,毕竟所有优美环境都是要付出成本的。
一般来讲,我们讲到“农村美”,是指比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的美,而不只是生活便利基础设施健全。一般来讲,依靠国家投入建设美丽乡村,最多也就是建设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超出基本公共服务的“美丽”就需要消费者付费。
当前一般理解“农村美”,是比城市更加宜居的环境,这样的环境显然超越了一般我们所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农民群体的需要,而是为城市中产阶级准备的,这样的“农村美”就不只是仍然留守农村的农户享受不起,更是进城绝大多数农民所享受不起的。
若将所有农村户籍的人口都算在“农村美”的范围,国家通过为农村提供不用农民付费的超出城市宜居水平的巨额投入,以让相对弱势的中国农民居住在比城市人更宜居的农村,这恐怕也会与当前全国人民关于乡村振兴的共识有巨大偏差。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就看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复数的农民。一个是作为弱势的占中国人口大多数2亿多户6亿多甚至8亿多的农民,这部分农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相对弱势群体,他们在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做出了巨大牺牲,国家向这部分农民进行转移支付,帮助他们建设美好生活,是全国人民的共识,不仅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而且是中华民族可以走向伟大复兴的政治前提。
“强富美”的乡村只是为大概2000万户不到一亿人、且实际上比较强势的群体进行的乡村振兴
第二个复数的农民,范围就要小得多了,大概包括两个群体:一是可以通过农业致富的大概1000万规模经营农户,二是愿意到比城市更加宜居农村生活且为此付费的城市中产价级,这个城市中产阶级数量也不会太大,也就在1000万户左右。两者相加,“强富美”的乡村就只是为大概2000万户不到一亿人、且实际上比较强势的群体进行的乡村振兴。若如此,这样的乡村振兴就不仅缺少道义基础,而且不可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政治前提。
反过来倒是,大量进城农民失去农村这个低成本的生活场所,他们不仅没有办法获得比城市更宜居的农村生活条件,在城市也缺少机会,又无法再回到虽然不及城市却仍然可以保持体面生活的不那么宜居从而不那么昂贵的农村的机会,这样一来,乡村振兴就可能走向最初目标的反面。
二
以上关于乡村振兴中“农民”的分析,我们不是在抽象谈论农民这个概念,而是在具体分析农民的内涵与他们的处境。
文学作品中会有一个“农民”的形象,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有农民这个词汇,哲学经济学上当然也有“农民”这个概念,所有这些都很重要,但又不够,因为我们必须将“农民”以及任何一个抽象的大词放置在具体语境中,从结构视野下进行分析,讨论大词不同的面向,分析其具体含义。
只有在结构视野下面进行了具体分析,我们才可以真正知道这个大词的具体所指。很多情况下面,我们所用大词具有完全不同有时候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含义,就如前面所讨论同为复数的农民的含义一样。只有经过了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我们才能将抽象概念变成具体语境下面的有明确含义的词,也才能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那么,如何才能得出正确结论?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深入到问题本身中去,要调查研究,要将生活的真实变成学术的真实。要深入到具体经验中去,而不能总是依据抽象概念进行思考。只有在具体经验中进行具体分析,抽象概念才可以被赋予具体涵义,抽象概念不同层面所指才可能被呈现出来,真正的思考也才可能。正是借助具体经验,抽象概念才能变成结构视野下面的具体思考,思考才也可能具有力度。
进一步说,抽象概念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进入到具体经验中进行分析,才能逐步赋予抽象概念以具体涵义,抽象概念才能变成结构视野下的具体分析,这样的分析才能超越生活中的真实,变成学术上的真实。
三
实践自然是有其内在逻辑的,生活也是,缺少对实践和生活的认识,这样的实践与生活就是自在的,自为的。深入到实践与生活中去,逐步形成对生活和实践的整体及若干细节的认识,将之前混沌的抽象的实践与生活变成具有丰富细节、具有特定结构的实践与生活,就是学术研究,这个学术研究的过程就是从混沌而抽象的实践与生活中提炼出若干机制,找到不同现象或要素之间联系的过程,或找到实践与生活内部联系或规律的过程。
不断地深入到实践或生活中去,不断地找到内部联系与规律,或不断形成对实践内部结构若干机制性的判断,就形成了逐步深化的对实践的认识,就将生活的真实变成了学术的真实,就赋予了抽象概念以具体含义,就对生活与实践具有了丰富且深刻的理解。
只有不断地深入到生活与实践中,不断扩大和深化对生活与实践的机制性认识,又不断提炼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关键性的机制,才能形成学术判断,引导学术研究,发展出真正基于中国经验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
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国学术界不能仅仅依靠抽象概念来思考中国问题,更不能依靠生活常识来进行政策判断,而必须呼啸着奔向田野,在田野中形成各种机制性的认识,提炼出一般性机制,并因此具有结构性视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提升学术分析的深度,防止政策分析的误判,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学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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