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元”热爆网络。

  据媒体报道,涉事的重庆王女士巧妇善烹,自己制作扣碗粉蒸肉味道鲜美,于是三十元一份叫卖,可谓价廉物美。有一位食客邵某下单3份,收到货后说好吃,于是又一次性下单,这次是150份。而王女士以4500元卖出的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遭遇“职业打假人”起诉,指其为“三无产品”,被法院判赔5万元。


  其实,王女士一事并非个案,今年3月,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的林某就因为在网上售卖了父亲腌的酸菜,被消费者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局,认定为“三无”产品,单价只有9.9元的酸菜被索赔千元。

  这些网上直播或售卖的自制土特产新闻爆出来后,路人观点也是两极分化,有同情王女士鄙夷“职业打假人”的,也有认为产品确实属于三无,处罚是应该的。不过目前看来主流观点是同情并支持王女士再审,呼吁法律要有温度,不能助长职业打假人不正之风。

  我们应当承认,像王女士事件中,这类很多自制食品的商家不具备专业的设备及专业制作知识,导致这类“三无”食品存在些许安全隐患。相对而言,在食品、药品领域,我们还是客观上要支持职业打假人作为消费者索赔。而这件事也给王女士敲了警钟,既然食品做的不错,也有销量,尽快完善自己的产品信息,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重点。

  同时,也有不少媒体在报道中指出王女士事件中的扣肉属于私人订制产品,暴露出相关领域法律保障及监管存在不足。


  我们知道,专门从事于地方土特产、地方特色小吃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不在少数。市场监督部门,既然允许商家经营了,许可证发了,就得监管起来,食品流通了,要么让这些产品都变成三有产品后再售卖。

  那么,在线上线下销售自制食品,怎样做才算合法?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认为,首先要区分食品类型,如果是销售水果、新鲜蔬菜、鲜蛋、鲜肉等食用农产品或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其中预包装食品应备案,如果是经过加工处理的、法律意义上的非食用农产品,则需要相关资质,例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线上销售的,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还会涉及到平台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部门和食品企业意识到,制定地方特色小吃、传统美食标准,是实现品质化、品牌化、产业化的必经之路。如今,一些地方特色小吃和传统美食从手工作坊式生产,逐渐变成了速食化、自动化、标准化、系列化的产业化生产,在官方标准的规范下,不仅能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也可以不断形成规模庞大的产业链,进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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