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一词,十几年前由知名历史学者吴思提出,如今早已被社会广泛认知。吴思老师善用民间素材,以旧时故事,谈当下难题。

比如,他用自创的“血酬定律”,深入浅出地解释了中国制度的变迁,解释了劳动者和生产者、暴力集团和生产集团之间关系的变化。

一瓶矿泉水,晶莹透彻,能从中看出鲜血来吗?没人说能看出来。

但是马克思在这其中看出了劳动的汗水,劳动的凝结,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系。我们能在巨人的肩上看出更多的东西吗?比如说从这其中看出血。

这其中有血吗?这瓶水的成本里一定有一项是税收。这个税用来干什么了?一定有一个比例拿出来供养军队、建立监狱以及用来执行各种死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瓶水是包含鲜血的。

我们身边存在着“暴力掠夺”这种生存策略。在生活中没有大量出现这种事情,因为有一笔费用建立了一个暴力机器,形成了一种威慑,使暴力掠夺这种生存策略变得不合算。

这种存在于各种事件背后的暴力均衡和秩序,就像《易经》里说的,“道,百姓日用而不知。”我们每天都生活在这种秩序中,但是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它像空气一样弥漫在我们周围,只有它消失了,我们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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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的上升——“法酬” 
土匪的收入叫什么呢?可以叫保护费,也可以叫血酬,因为它是暴力掠夺带来的收益。但是,有节制的抢劫还叫血酬吗?

我编了一个词,叫“法酬”。“法酬”是“血酬”的升华、变形、提高、升级版。法酬之中包含了自我约束,也包含了对对方的尊重。

比如,有这么一笔钱,取之于民,一共100万,其中用之于民20万,行政管理费10万,还有70万的剩余。皇帝用这70万养着后宫三千,修圆明园,修十三陵。

这笔70万的剩余怎么称呼?我认为就是“法酬”。法酬等于税收总额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部分。

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但暴力跟生产发生了一种关系,这个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各位知道“拉夫尔曲线”吗?美国经济学家拉夫尔给总统讲税收的原理,税率和税收总额的关系,被称为拉弗曲线。

Tips:拉弗曲线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

税收总额和税率有什么关系?取10%的税率收10个亿;20%的税率收19个亿;25%的税率收23个亿;到30%的税率,税收总额又降下来了。100%的税率呢?税收总额为0,因为那时就没人创造财富了。

就跟抢劫一样,抢来抢去就没人走了,也就没有收入了。在这里25%就是“最佳抢劫率”,再多抢,抢劫的总额就会下降。所以这个曲线也可以用来解释土匪的行为。

最佳抢劫率,这是暴力集团和生产集团的第一个关系。

2
老子曲线——法酬与自由
再讲一个梁山彝族的故事。清朝有个黑彝人叫刘宇青,他在1877年写了一封信,告诉自己的子孙万代将来怎么搞好生产。
彝族社会有三个阶层,最高层的贵族叫黑彝,他们说自己的骨头是黑的,打起仗里英勇无畏。
第二层是贫民百姓,跟我们一样,是凡人,骨头是白骨,叫白彝,他们要给黑彝贵族纳税。
黑彝带着白彝去打仗,到汉族抢来奴隶叫娃子,就是第三层,外面耕地的一般叫做娃子。
刘宇青说,他的祖先在明万历年间有好几百个娃子,但是这帮奴隶偷懒不干活,下地干活出力不勤,打猎不中,还总偷吃偷喝。最后到年底,发现他们种地、狩猎收获的东西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
奴隶制闹到这个份上就成了赔本的买卖。
古代奴隶制

所以刘宇青的祖先开始改革。

他们把所有的土地分作两半,一半自己留着,另外一半分给所有的娃子,鼓励他们安家立业。

原来是集体宿舍,现在全村到处都可以住,最好都成家,一家给一点地,没有农具再分点农具,但是每次种自己的地之前要先把贵族的地种了,收割庄稼之前先把贵族的庄稼给收了。得先公后私。

学过历史的知道这是“井田制”。

这个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收益,现在一半土地的收益能顶上过去全部土地的收益。这就是过去制度的优越性和大包干的优越性。

但是很快这个收益开始下降。

又过了一百年,当年享受政策恩惠的那批人都过世了,他们的子孙觉得天生就应该这样,于是在主人家地里干活偷懒,好好种自己的自留地,不好好种公家的土地。

所以就又改革,把所有的公田全分了,以后收50%的地租。把集体的地分田单干,弱者取得了明显的收益,地主省心了,不用去催他们干活了,收益就来了。

这说明了什么?老子有那么一句话:“将予取之,必固予之”;毛泽东说“必先予之”。

老子的意思是,你一定得给人家点东西,才能取得东西。毛泽东的说法是,你得先给人家点东西,才能取得东西。

给什么呢?比如说给别人一块地,就要相应地给他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产权,也就是给他支配这个东西的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土地的自由,支配生产资料的自由。

这个东西我们又可以画一条线,称之为“老子曲线”。

横轴是自由,比如说经营自由、交易贸易自由;纵轴是法酬。如果自由为零,就像当年刘宇青的祖先,什么都管,娃子集中居住、集中上工、集中生产、集中收得,人身自由和财产自由都没有,最后打下来的粮食不够自己吃,法酬也就没有了。

多一点自由,就变成井田制,再多一点就是大包干。自由增加了,法酬也增加了,还省心。

但是到这儿,对统治集团来说就是最佳自由度。

如果自由再增加,就是舆论监督、选举自由、民主等等,法酬就要下跌了。

等到全体人民政治、经济、人身都自由了,法酬也就变为零了。到这个时候,生产集团和暴力掠夺集团就会分道扬镳,再往前改革就困难了。

这就是暴力掠夺与生产集团的第二条关系。

3
元规则——暴力集团说了算

在这两个曲线里,我们发现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给多少自由、收多少税,是由暴力集团说了算。我称之为“元规则”。

元规则就是决定规则的规则,是根本性的规则,也就是说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当然,暴力集团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因为他想要利益最大化,就应该考虑这两点:最佳自由度和最佳自由点。

如果过了头,就可能会发生被统治者、生产集团偷懒、逃亡甚至反抗,这些都会使他的成本上升,收益下降。

所以,为了追求最高收益,暴力集团还要对生产集团作出让步。这就是暴力集团和统治集团的关系。

来源:思想食堂(id:sixiangshitang)
作者简介:
吴思,知名历史学者。曾任《农民日报》编辑记者,《桥》杂志中文版主编。著有《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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