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雪峰(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来源:天地农大(ID:tdndcn)
乡村振兴究竟为谁而兴?贺雪峰教授之问也是笔者长久的疑问,如前段时间农业部发文,“指导地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明确退出承包地农户的主体资格,稳步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退出机制。”不禁疑问,退出后的土地给谁种?农村究竟要留下什么样的人?
返乡确实成为趋势,疫情期间,大城市的很多白领苦于沉重压力,厌倦城市生活,返回三四线城市成为潮流,甚至回家乡享受田园生活也不在少数。笔者初步调研,在北京郊区有山有水、环境稍好的农家院月租金在3000左右,但是也正如贺教授所言,也只限于具备区域优势和环境优势的极少数地区,绝大多数的乡村院落并不值什么钱。
就近进城务工就业的青年农民,与农村的关系更为亲密,父母在老家,距离更近,一二十公里,回家的频率自然更高。这个群体“城乡融合”更为密切,在城里奋斗买套房,老家有院子,这是很多年轻人的“标配”,相对于背井离乡务工的人群数量更为庞大,如果让这些人“连根拔起”进城,绝大多数会反对。山东合村并居运动的失败,还有一个因素,是山东人安土重迁,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的农民相对较少,就近进城的群体比例更大。
总体而言,如今进城没有什么门槛,房子遍地都是,有钱就可以买。这个群体只是居住地在城市,务工无社保的居多,享受着“新农合”(农村合作医疗);年轻人在城市混口饭吃,实在不是什么难事,传统的建筑施工行业苦于招不到年轻人,就业人群多为五六十岁中老年人,而且就业入口下垂,再不济也有快递、外卖员可以糊口;城乡生活方式、质量差别不大,城里的生活也并非如此新鲜得让人向往。
乡村振兴是让穷人进城富人下乡吗?
——评党国英研究员的一个观点
一
党国英研究员提出一个观点,就是“难以进入社会就业分工系统的农村人口应该进城”。他说:“在就业竞争诱导下,小农户因亏损而倾向进入城市谋生,并定居到城市,使留在农村的农民成为全面卷入社会分工系统的专业化的富裕人口”。“如果有政府适当引导,农村穷人会逐渐移到城市,使农村居民的中产化更容易实现”。
党国英还主张市民下乡,认为应当开放农村宅基地,让城市市民过剩购买力到农村买地建别墅。城市市民下乡,可以在农村获得城市难得看星星看月亮的乡村恬然生活,又为农村带来了资源,还改变了农村人口结构。
按党国英的建议,农村穷人进城,就可以拉低城市人均收入水平,城市富人下乡,就可以提高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这样一来,城乡收入差距就可以快速减小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也会大为缓解。而且,党国英研究员说:“据笔者测算,我国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户左右时,其专业化水平将有可能保障其收入接近城市部门的水平”。
从长远来看,党国英的观点是有道理的,这个长远是指,再过二三十年,城市有了可以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可以为进城农民提供稳定就业与较高收入,从而可以让进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时,农民就大量进城且不需要将农村作为基本保障与最后退路。大量农民进城了,留在农村的农民就可以有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也就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了。
这个意义上讲,党国英的观点不过是学界与政策部门过去以来一直的共识,就是“富裕农民要以消灭农民为前提”,只有大量农民进城了,留在农村的农民才能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专业化,获得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二
不过,党国英的观点与上面共识还是有一些重要差异,其中关键有三点: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仍然有2亿多农户,近六亿农村人口,且进城2亿多农民工大多未能实现在城市体面安居。将2亿多农户减少到3000万户,肯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对不可能一蹴而就。
之所以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与农民很难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较高收入从而难以体面安居有关,农民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又缘于中国事实上还仍然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能力不强,城市高收入就业机会不够。农民家庭进城策略中,往往是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所以,虽然有2亿多农民工进城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然保留了村庄宅基地甚至承包地,他们的父母甚至子女仍然留在农村。农民年轻时进城,年老时返乡。
当前农民进城,不仅保留了宅基地,而且很少人将承包地长期流转出去。当前中国承包地大约30%发生了流转,其中绝大多数是发生在兄弟邻里之间的,真正流转给资本和大户的只有百分之十多一点。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除了进城农民要将农村作为万一进城失败的退路以外,还与农村可以为相对弱势农民提供基本保障有关。
农民中的弱势群体缺少在城市务工经商的机会,但在农村,只要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有农业收入,农业就业,就有了劳动的权利,就可以有作为生产者的自豪与自尊。农村生活成本低,有自己的房子住,有熟人社会,还有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春种秋收的节奏。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城市不过是“等死”,与住在城市子女一起生活可能也要看子女脸色,不自由,而农村这个与自然亲近、与土地联系的地方,就为农村中老年人提供了自由而有尊严的生活可能性。
也就是说,农民不放弃农村,是因为农村让农民可以有劳动,有自由,有体面和尊严。即使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也不愿意进城去成为国家的拖累,成为城市子女家庭的包袱。何况数亿农民中的弱势群体在国家引导动员下进城,当前阶段国家不可能有财政能力来为如此巨大的农村人口提供在城市的体面生活,这样的庞大进城农民居住安置区也就会成为事实上的城市贫民窟,这显然也是国家不可能允许出现的。
三
农民进城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性过程,中国农民城市化,最重要的是保留了农民的主体性,允许农民在城乡之间往返。进城农民人努力、天帮忙,成功进城,体面在城市安居,他们就不再依托农村,也就放弃农村进城了。当前中国发展阶段,有这样好运气的进城农民不会太多,相当部分农民都是年轻时进城,年老时返乡;农民家庭中年轻人进城,中老年人留村;以及经济景气时进城,经济形势不好返乡。这是农民的自主选择。
这个时期,国家应当做的事情是为所有农民提供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以让农户家庭可以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同时,国家应当限制城市资本下乡,因为农村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是不能市场化的,是必须要保障的。
将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民赶进城市,让他们断绝与村庄和土地的联系,就是让农民到城市流浪漂泊。数以亿计农民中弱势群体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又无法返回农村,无论对于农民还是对于国家,都必定是灾难性的。
目前阶段,乡村振兴的重点不是要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和农民中的弱势群体赶到城市且断绝他们与农村的血肉联系,从而为农民中的强势群体(3000万户农场主)以及城市中产阶级服务。
当前时期,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为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尤其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服务。离开这一个重点的乡村振兴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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