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广州南沙公安推出“数字警察”微信小应用。群众只需扫一扫,就可以“码”上知道民警信息,在线评价警务工作。据悉,“数字警察”已率先在行动及交通管理处的执勤民警中开始试运行,并将逐步推广至南沙全区。


本来,“数字警务”的本意应该是通过智能化的数据应用为公安机关开展警情处置、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强力支撑,进而为依法行政管理、服务人民群众提供全新助力。但是,南沙公安却将这一做法用在了无必要,且效果未必好的领域。在笔者看来,南沙公安之所以能够作出这样的改革,怕是有一种错误的理念和思维惯性在主导。


多年来,公安机关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主动运用新公共服务理念,提出了“四有四必”的响亮口号。尽管这些措施让公安机关付出了极大的代价,非警务活动极大影响了公安机关专业职能的发挥。但是,整体上看,它在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塑公安机关合法性方面,具有难以磨灭的历史功绩。


然而,近些年来,警务改革中的新公共服务理念,其负面后果已经越来越明显。其中的突出表现是,人们越来越将执法机关误认为是一个服务机构,严肃的政府管理活动也被简单地异化为顾客服务,甚至于将政府和执法机关庸俗化为“店小二”角色,而被治理者反而成了“上帝”。客观上,基层警务活动中的一些乱象,表明旧有的警务改革的理念已经不切实际。


在新公共服务理念下,公安机关主动为民服务,几乎成了一个政治正确。但是,这也导致了一个意外后果,基层派出所几乎成了一个处理各种社会疑案问题的兜底部门。因为群众和公安机关之间只隔了一个电话的距离,使得大量的非警务活动涌入执法机关,客观上导致基层派出所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角色。笔者在基层调研中发现,许多地区,派出所几乎成了当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调解的专职机构,而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跟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长此以往,公安机关不堪重负,主职主业反而没有精力处理。


人们将顾客服务关系错置于执法场景之中,严重干扰了一线执法。现如今,街头执法普遍受到质疑,被治理者当街挑衅警察的事件屡见不鲜,涉警舆情并不一定对警察友好。凡此种种,已经严重影响了执法权威,客观上也不利于民警对现场的处置,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人民警察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纪律队伍。这支队伍,有鲜明的政治建警意识,并有一系列的严格的警务行为规范。应该说,公安机关在内部权力监督上,一致在持续不断地完善和努力。乃至于,最近几年的扫黑除恶斗争,公安机关刀刃向内,公安队伍得到了纯洁。并且,人民公安一直在走群众路线,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始终是公安机关的基本工作方法。


但是,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不能等同于新公共服务。尤其是对于执法机关而言,“群众”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术语,而是有具体所指。公安机关要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专政手段对待群众,但也不能用群众工作方法来对待犯罪份子。哪怕是在群众工作过程中,团结群众和教育群众从来都是一体两面。没有正确的教育,没有把大多数群众团结起来,就会让少数违反公共秩序的人得逞。


在笔者看来,广州南沙公安的做法,已经走到了问题的反面。无论是从理论指导看,还是从实际需求看,都是形式大于内容。可以想见的窘境是,一个被贴条的违停车主,要对警务人员作出评价,能获得好评么?一个在街头调节纠纷的警察,只要坚持原则,大多数情况下是让一方满意,另一方不满意,这让人如何评价?将自己的执法人员永远至于千万双眼睛的监督之下,看上去很美丽,却不知道,这在多大程度上伤害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尊严?


监督泛滥已经是当前国家治理的一个毒瘤。尤其是在执法机关里面,不顾实际地进行所谓的监督,只能反噬执法机关的权威。

作者:吕德文(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新乡土(ID:xinxiangtuzhong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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