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萍乡经开区发布”刊发《区领导督导脱贫扶贫工作并走访看望贫困户》一文,因配图中贫困户住宅现“豪华家装”,引发网友热议。实际上,农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现象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产生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本来就不精确的原始贫困户数据无法调整,地方政府难以根据农村社会实际精准识别贫困户。由此,地方政府陷入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可能实现的困境中,还要承担贫困户无法精准识别带来的多种负面后果。



2014年中央政府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并开始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当时,中央政府并没有出台相关扶贫优惠政策。很多基层干部认为还是像原来一样,贫困户并不享受优惠政策,选谁当贫困户都一样。很多村干部评选贫困户都较为随意,农民也不关心,很多农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贫困户。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贫困县的帽子,要求贫困发生率不低于20%。当时,基层干部对精准扶贫的理解也有差异,不同农村地区评选贫困户的标准不同。


中部A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一直以来都享受很多国家扶贫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贫困县的帽子,就给每个村分配贫困户指标。村干部也没有把评选贫困户当一回事,就随意填写了贫困户名单。


中部B村是城郊村,农民基本上都在本地市区务工,家庭经济收入都不错。该村是山区,农民安全饮水存在一定问题。村干部就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将存在安全饮水问题的村民小组的全体农民都评选为贫困户。这些贫困户在经济收入上与其他农民没有区别。


西南C县位于武陵山区,是全国连片特困地区,村庄中的贫困户较多。地方政府为了日后能够完成脱贫任务,就将留在村庄中的、具有一定经营致富能力的青年人家庭评选为贫困户。留在村庄中的青年人一般能够在农村找到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的机会,这样的农民一般属于村庄中的中上层乃至上层群体。


由此看来,原始贫困户数据本来就是不精确的,很多农民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贫困户,还可能是村庄中的上层群体。农村地区的贫困户数量并不是根据农民真实的家庭收入计算出来的,往往是地方政府按照当地的贫困发生率分配给每个村的指标。实际上,除了低保贫困户之外,大部分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都差不多,家庭收入低于贫困线的农民并不多。



2015年底中央政府提出更为系统的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诸多优惠政策措施,很多政府扶贫政策、扶贫资源直接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这时,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差别就凸显出来了,原始贫困户数据不精准带来了很多问题。非贫困村与非贫困户享受的扶贫政策很少,觉到非常不公平,引发乡村社会混乱。国家向农村投入的扶贫资源越多,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就越大。在农村社会,不公平问题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大难题。


在同一个地域中,不同村庄之间的经济条件差不多,但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扶贫资金却存在很大差异。C县深度贫困村的扶贫资金一般都有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而一般贫困村只有几百万元的扶贫资金。A县贫困村的产业扶贫资金有300-400万元,非贫困村的产业扶贫资金只有100万元左右。华北D县每个贫困村都投入了200-300万元修建标准化文化服务中心,帮扶单位每年投入资金几十万元,非贫困村没有修建文化服务中心,也没有帮扶单位。


在同一个村庄中,农民之间的经济条件也差不多,但是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享受的优惠政策存在很大差异。从全国来看,贫困户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都享受到了优惠政策,一般每年获得的政策性货币收入在4000元以上。从D县的一个贫困户来看,全家4口人,每年获得的扶贫政策性货币资金有15587元,包括务工奖补,农业经营增收补贴、医疗报销、政府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电力补贴、产业扶贫分红。一些贫困户还能够享受扶贫搬迁、安排就业等优惠政策。


在不同村庄之间,非贫困村的农民认为很不公平,就会对村干部有意见,认为是村干部工作能力不行。农民认为“两个村经济条件差不多,为什么我们村没有扶贫资金?”D县某村是一个非贫困村,邻村是一个贫困村,每次帮扶单位给农民发放物资的时候都会进行广播。该村农民听到邻村的广播,就会问村干部要物资。该村村干部也很无奈,只能进行解释。每次邻村发放物资的时候,该村的村干部都要花费几天时间做解释工作。该村村干部只能找邻村的村干部协商:“发放物资时能不能不广播?或者不播报具体的物资名称?”


在不同农民之间,非贫困户认为很不公平,对村干部和贫困户都有意见。非贫困户指出:“我和他家庭情况相似,为什么他有而我却没有?!”很多非贫困户到乡镇政府、村委会反映问题,甚至直接骂村干部。基层干部下乡,农民拦车、拦人的情况时常发生。在农村调查发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不公平问题,成为当前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最主要矛盾。华北E县2016年9月开始实施到户增收政策,很多农民就纷纷反映不公平,闹得很厉害。县委领导直接到省扶贫办公室反映问题,希望能够核减贫困人口数量。



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既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治理混乱,也带来上级政府的考核压力。中央、省、市政府要对地方政府的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进行考核,如果地方政府的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就会被问责和处罚。地方政府普遍希望核减贫困户数量。然而,原始贫困户数据无法调整,地方政府还被要求基于原本就不精准的贫困户数据开展精准识别工作。


精准扶贫工作初期,地方政府已经将贫困户数据上报给中央政府,每个贫困户的信息都已经填报到国家数据系统中,并且中央政府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这个数据。按照贫困线标准,除了一些连片特困地区之外,大部分农村地区每个村庄的贫困户大概只有几户到十几户,有的农村地区没有贫困户。如果按照贫困线标准评选贫困户,那么我国的贫困户数量就会大大减少。并且,全省贫困人口在短时间内大幅下降,要么说明该省之前的扶贫工作过于粗糙,造假成分过高;要么说明该省扶贫工作激进、粗糙,未能认真做工作。省级政府也不愿意冒风险调整贫困户数据。


在原始贫困户数据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并没有调整贫困户数据的空间。中央、省、市政府根据原始数据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地方政府如果擅自减少贫困户数量就无法应对考核。西北F市2016年对贫困户进行重新评选,某镇原先有贫困户1988户,重新评选之后只有307户贫困户。当地精准扶贫政策只针对307户贫困户,其他贫困户不享受精准扶贫政策。这化解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矛盾。但是1988户贫困户已经进入了国家信息系统,仍然在考核范围内。其他没有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户肯定对地方政府的工作不满意,怎么应对上级政府的工作检查,就是一个问题。


在原始贫困户数据本来就不精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到贫困户精准识别。农村社会真正的贫困户本来就不多,这部分农民能够很容易被识别出来。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都差不多,农民家庭收入又无法精准计算,选谁当贫困户都是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贫困户精准识别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是,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由此,地方政府要完成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目标,陷入无法精准识别贫困户却必须要精准识别的困境中。


华北E县2016年制定了贫困户识别 “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六步工作法,每个县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包3-5户贫困户,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和农民一起计算收入,评选贫困户。2017年6月该县县直机关人员大走访,2017年7月该县4000名教师大走访,对全县348个村的贫困户识别情况进行两次摸底。该县花费了将近2年时间,动员了全县上万人,识别出来的贫困户数量低于1.5万人。但是为了缩小与原始贫困户数据的差距,上报的贫困人口是3.1万人。贫困户识别工作最终成为一场数字空转。


由此看来,基于不精准的贫困户数据进行精准识别原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地方政府基于一个本来就不精准的数据开展工作,就不可能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毕竟,在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无法实现精准扶贫。


作者王海娟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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