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荒服”台湾岛,“纳土归命”清王朝

  在《清史稿•地理志•台湾》篇记载中,清代人将台湾称为“荒服”之地。因与台湾与大陆之间有台湾海峡相隔,虽难以互通,但必须向大陆臣服纳贡,又被称之为“东番”。

  “荒服”一词出于《尚书•禹贡》篇,宗主国根据距离京师的远近与物产情况,规定地方番邦向天子朝廷纳贡的内容与数量有所不同,由近而远,分别设有五个等级: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荒服”之“荒”是“远方”的意思,指地点离京师最远,同时也表示,“荒服”的番邦是在为天子守护远方,而不是搞独立王国。

  根据“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定律,台湾虽为“荒服”之地,但隶属于清王朝是毫无疑问、不可动摇的。

  史料记载反映,早在隋文帝杨坚开皇年间(581-600年),朝廷就曾派遣虎贲将军陈棱占领了澎湖三十六岛,其中包括台湾岛。

  但是,到了明天启元年(1621年),闽人颜思齐引日本国人占据了台湾岛。再后来,台湾岛又被荷兰人抢夺。

  到了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3月,在刚登大宝的康熙皇帝决策下,清廷采取坚壁清野和军事围剿措施,迫使始终追随大明王朝的郑成功走投无路,开始向他非常熟悉的台湾岛进军,以寻求落脚之地。

  郑成功派人给红毛荷兰人传话:“土地我故有,当还我;珍宝,恣尔载归”。意思是说,台湾这块土地本来就是我们中国故有领土,现在当归还中国了;至于那些珍宝珠玩之类,你们可以拿走。

  虽然如此,郑成功还得靠军事实力来说话。通过与荷兰守军的不断较量,一直到1662年2月,郑成功才彻底打败了对手,使“红毛存者仅百数十”,红毛荷兰人不得不降,台湾终于又回到了中国人手中。

  郑成功在台湾置“承天府”,名曰“东都”,将台湾定性为当时已经实际不存在了的大明王朝的东部都城。

  在行政区划上,郑成功设置了两个县:天兴县、万年县,台湾从此有了中国人设置的正规行政建制。

  到了郑成功的儿子郑经,他又改“东都”为“东宁省”,将原来的两个县升格为州。

  到了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清朝水师提督施琅奉命统兵,收复台湾。

  当施琅的军队船舰进入台湾鹿耳门(位于今台湾的台南市安平区西北)海道入口时,郑成功的孙子郑克塽“率属剃发,迎于水次,缴‘延平王’金印。”

  台湾从此“纳土归命”,完全置于清政府直接教化统治之下。

束有春2025年12月16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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