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由“台湾府”到“台湾省”,行政建制不断完善
那么,清政府收复台湾后,对台湾又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在清代人眼中,台湾岛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地理、军事、人文所在?
本文将以《清史稿》(以下省略,仅出现卷次)为依据,对有关问题作简单梳理。
据卷七《圣祖本纪二》记载,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夏四月己酉,“设台湾府县官,隶福建行省”。
清廷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台湾作为清王朝区域地名,从此被固定了下来,对台湾的行政管理,从此正式纳入清朝政府的国是当中。
水师提督施琅因收复台湾有功,被康熙大帝封为“靖海将军”“靖海侯”。
接着,施琅向朝廷提出建议,在台湾设立县、府、巡道三种行政建制。
施琅在给康熙皇帝的上疏中指出:“台湾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入版图。然其时中国之民潜往生聚,已不下万人。郑芝龙为海盗,据为巢穴。及崇祯元年,郑芝龙就抚,借与红毛为互市之所。红毛联结土番,招纳内地民,渐作边患。至顺治十八年,郑成功盘踞其地,纠集亡命,荼毒海疆。传及其孙克塽,积数十年。一旦纳土归命,善后之计,尤宜周详。若弃其地、迁其人,以有限之船渡无限之民,非阅数年,难以报竣。倘渡载不尽,窜匿山谷,所谓藉寇兵而齎盗粮也。且此地原为红毛所有,乘隙复踞,必窃窥内地,蛊惑人心。重以夹板船之精坚,海外无敌,沿海诸省,断难安然无虞。”
施琅在分析了管理台湾的利弊后,接着向皇上强烈建议:“台湾虽在外岛,关四省要害,断不可弃。”
施琅又绘制台湾地形图以进朝廷,同时提出在台湾设县三、府一、巡道一。
从施琅上疏中可以发现,当初清政府曾有将台湾岛上的原住民全部迁徙到内陆的计划,以便于管理。但施琅在向康熙皇帝的上疏中,在分析了利弊后,认为治理台湾的上策,还是要让台湾原住民仍在本土生活,以后逐步施以教化,这样才有利于疆土安全,有利于长治久安。
施琅的上疏建议是否可行,当时康熙皇帝还是征询了一些朝廷重臣的意见的。如此重大事项,再铁腕的皇帝也不敢独断。
卷二五O《李霨列传》记载,台湾初定,水师提督施琅请设官镇守,“廷议未决”。
有的大臣甚至提出“宜迁其人、弃其地”,即把岛上的人全部迁出来,放弃那片土地。
康熙皇帝咨询朝中阁臣,此时李霨站出来说话了:“台湾孤悬海外,屏蔽闽疆。弃其地,恐为外国所据;迁其人,虑有奸宄生事。应如(施)琅议。”
李霨对台湾的战略地位给予高度重视和肯定,并赞同施琅建议。
在听取了李霨等人的分析后,康熙皇帝肯定了李霨分析,赞成施琅建议,“上韪之”“命允行”。
于是,清政府开始在台湾岛设置台湾府,同时又在台湾府下设三个县:台湾县(今台南)、凤山县(今高雄)、诸罗县(今嘉义)。
康熙皇帝之后,雍正、乾隆二帝对台湾的管理统治不断加强。
据卷九《世宗本纪》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增置彰化县。从此,台湾府下设四个县。
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台湾生番七十四社归化”。说明当地土著已经进一步归化,清政府在台湾民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不断加大。
到了乾隆时期,使台湾享有与沿海省份同样权利和待遇,尤其在犯罪犯法的处罚力度上,对台湾更是一视同仁,不另行加码。
卷十五《高宗本纪(六)》记载,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闰四月甲申,沿海出现长期干旱现象,民间盗匪猖獗,社会治安成了大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朝廷“谕台湾及沿海各省,详鞠命盗各案,毋有意从严”。朝廷要求对人命案、盗窃案必须审慎处理,不得有意加大处罚惩戒力度。
在清代人眼中,台湾岛屹峙海中,为东南屏障,四面环海,崇山峻岭横截其中,背负崇冈,襟带列岛。浪峤南屏,鸡笼(基隆)北卫,澎湖为门户,鹿耳为咽喉。七鲲身(在今台湾省台南市西南沿海一带)毗连环护,三茅港汇聚澄泓。畜牧之饶,无异中土,诚东南地区的一个“大都会”。
随着人们对台湾地理风貌认识的不断深入,清政府对台湾的行政管理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在后来的清德宗光绪皇帝时期,显得更加明显。
光绪元年(1875年),沈葆桢请设台北府、县。
卷四百十八《袁保恒列传》记载,到了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侍郎袁保恒上疏认为:“福建之台湾,僻处海澨,物产丰饶,民、蕃逼处。非专驻大臣,镇以重兵,孚以威信,举民风、吏治、营制、乡团,事事实力整顿,未易为功。若以福建巡抚每岁半驻台,恐闽中全省之政务,道路悬隔,而转就抛荒。台湾甫定之规模,去住无常,而终为具文。请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湾,而以总督办福建全省事,各专责成。”
“疏入,下部议行”。光绪皇帝要朝廷各部对袁保恒的上疏内容进行讨论,拿出意见,再集中讨论定夺。
到了光绪十年(1884年)九月,朝廷已经形成决定,任命刘铭传为福建巡抚,驻台湾督防。
到了光绪十一年(1885年)九月,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归福建巡抚事于闽浙总督。
由此可见,袁保恒的建议,一直到九年后才实行。
光绪十三年(1887年)九月庚午,闽浙总督杨昌濬、台湾巡抚刘铭传二人联合向朝廷上奏章,他们认为:
“台湾疆域,南北相距七百余里,东西近者二百余里,远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钩连高下。”随着“榛莽日开”,疆域土地可使用的面积不断增大,对其管理也须相应加强。
清廷采纳了杨、刘二人建议,将台湾改建为“行省”,直接由朝廷控制,“台湾省”从此诞生。
杨、刘二人又同时提出:“建置之法,恃险与势,分治之道,贵持其平。”他们建议:
“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自浊水溪至姑石圭溪止,截长补短,方长四百余里,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新竹苖栗街一带,扼内山之衢,边连大湖,沿山新垦荒地甚多,拟于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苖栗县;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应四县,均隶台湾府属。”
朝廷又采纳了他们二人的建议,对雍正时期确立的四县范围及名称,从行政区划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更加适合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管理需要。
但是,到了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日“甲午”海战爆发后,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即《马关条约》,除了巨额赔款,还割让辽东半岛(后花巨资赎回)、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从此,台湾岛被“割隶日本”长达半个世纪。



束有春2025年12月17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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