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拧紧“安全阀”。
当天,工作专班在滨江新区办事处木金村发现,村民陆某将22个液化气钢瓶储存于民宅内,其中18瓶为满气液化气瓶,4个为空瓶。经询问,陆某承认自己没有相关储存资质,也无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公安部门立即联系专业人员到场转移液化气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陆某依法行政拘留。
在新桥镇新桥村村民沙某家中,工作专班发现其院子里存放了7个液化气钢瓶。经查验,其中1瓶为满气液化气瓶,2瓶为报废钢瓶,剩余4瓶为空液化气瓶。目前,沙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提醒广大市民,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储存、生产、销售危险物质,必须取得相应许可,市民切勿贪图便宜、便捷,使用非正规渠道的液化气,或在家中(店内)存放可替换的液化气瓶,以免发生意外。市民一旦发现生活中有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下阶段,专班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全媒体记者陆环宇特约记者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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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获悉,为鼓励社会力量共同严打“黑气点”“黑气贩”等违规违法行为,近期,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立有奖举报机制,号召广大市民举报“黑气”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市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黑气”是指非燃气企业、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常见销售渠道有在小杂货店零星摆售瓶装液化气、利用微型车辆作为流动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散发小卡片送气上门、利用微信等非法售卖等。市民从非法渠道购买瓶装液化气,大都是为了贪便宜、图方便,这些“黑气”贩子看似服务“周到”,价格也比正规途径的液化气低,但综合分析,一点都不“便宜”“省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何辨别“黑气”?可以通过扫描瓶身上的“二维码”,查询气瓶所属公司、规格、下次年检日期及配送信息等;同时查看钢瓶瓶身是否印有与供气单位一致的各类标识,瓶身上的制造日期也能查询到,钢瓶每4年安全检测一次,使用年限为8年。
市民如何举报“黑气点”?可通过应急管理部有奖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或拨打泰州市举报热线12350,市城镇燃气安全专班办公室举报电话0523-86898719、0523-86881655。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将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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