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年轻人“闪婚闪离”现象在农村地区变得越来越普遍。从字面上来看,“闪婚闪离”的意思是年轻人结婚快、离婚也快。笔者之前在一些农村地区调研时了解到,一些年轻人在认识几天后便迅速结婚;同时也有不少年轻人在闪婚之后“闪离”。在农民看来,导致闪婚闪离最主要的原因是年轻人缺乏家庭责任观,把婚姻当儿戏。实质上,年轻人闪婚闪离的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认识农村年轻人闪婚闪离现象。



首先,闪婚闪离与介绍型婚姻有莫大关联,而介绍型婚姻则主要源于农民较为强烈的本地婚偏好。在农村调查发现,年轻人闪婚闪离现象在以介绍型婚姻为主要婚姻达成方式的农村地区更为普遍,而在以自由恋爱为主要婚姻达成方式的地区,闪婚闪离现象较少。


介绍型婚姻之所以更容易导致闪婚闪离现象,关键在于在介绍型婚姻之下,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缺乏深厚的情感基础,因此在婚姻生活中任何的不如意都可能导致冲动离婚。当前农村年轻人基本都在外务工,只有过春节才会返回家乡,因此春节期间成为年轻人相亲的重要时机。春节期间时间有限,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顺利找到对象,父母通常会在春节期间为子女安排若干次相亲的机会,如果两个年轻人觉得聊得来,在交往一段时候后,双方家庭通常就会将婚事定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青年男女会在春节期间完婚,以免“夜长梦多”。原本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走完的婚姻程序被压缩到很短时间内完成,一些年轻夫妻从认识到结婚仅仅只有十几天时间。快速的“闪婚”过程不仅让年轻夫妻之间来不及深刻了解对方,更失去了在婚前通过较长时间“谈恋爱”建立深厚情感的机会。缺乏情感基础的婚姻显然更加难以应对婚后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夫妻之间对彼此的坏毛病和缺点也更加难以容忍,因此,“闪离”成为很多“闪婚”婚姻的必然结局。


事实上,介绍型婚姻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村地区主要的婚姻达成方式,但传统社会中的介绍型婚姻却较少导致离婚。在传统社会中,介绍型婚姻之下夫妻之间在婚前也缺乏情感基础,为何传统社会中的介绍型婚姻却较少出现离婚呢?这是因为,在不同时期,夫妻之间对于婚姻生活中的情感有不同的认知,以及夫妻之间的情感在不同社会中有着不同的表达空间。在传统社会中,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合两姓之好”,而非“合两性之好”,夫妻情感在家庭生活中是不重要的。同时,夫妻之间的情感也是被压抑的,是缺乏表达空间的,尤其是在外人面前,夫妻之间不能表现得过于亲密,否则会被视为有失体统。因此传统社会中较少出现因为夫妻之间情感不合或者是没有情感基础而提出离婚的现象。与之不同,当下的年轻人对于婚姻生活中的情感极为重视,年轻人在婚姻生活中有很强的情感需求,如果在婚后发现对方并不适合自己,或者是婚后夫妻之间仍然没有情感,则很可能提出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仍然以介绍婚为主要婚姻达成方式的农村地区,农民普遍有着更为强烈的本地婚偏好,因此普遍都是以本地婚姻为主,即男女双方都是本地人(本县以内)。调研发现,对本地婚偏好比较强的地区主要有两个:一是华北农村(典型如河南、山东、陕西等地);二是华南宗族性农村(典型如福建、广东、江西等地)。相对而言,中部原子化地区的农民对本地婚的偏好并不明显,因此中部地区外地媳妇最多,而华北农村和华南宗族性农村外地媳妇相对较少,后两个地区的农民对外地媳妇都比较排斥。笔者2019年在江西寻乌和福建晋江农村调研,当问及当地农村的外地媳妇情况时,村民纷纷表示“我们不喜欢外地媳妇”。并且,当地农民还表示,在儿子外出务工期间,父母会经常打电话叮嘱儿子“千万不要给我找个外地媳妇回来”。相反,中部原子化地区的父母在儿子外出务工时,都会叮嘱儿子“挣钱多少无所谓、关键是带个媳妇回来”。


华北农村和华南农村都有较强的本地婚偏好,但其形成逻辑有所不同。在华北农村,本地婚偏好主要源于在激烈的村庄竞争压力之下,姻亲是农民家庭非常重要的资源,因此农民家庭都希望子女在本地找对象,这样一来才能保证在有需要时姻亲资源可以提供及时的帮助。而在华南宗族性农村,农民对本地婚的偏好主要是因为担心外地媳妇的进入有可能打破当地村庄的基本结构和规范。华南农村的宗族传统保留比较完好,村庄社会内部和家庭内部都仍然具有较强的结构,对处于结构中的每个人的角色和行为都有相应的规范和期待,而外地媳妇的进入则可能打破村庄社会原本的结构。例如,外地媳妇进入可能打破宗族性村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结构。


简要梳理一下以上逻辑:华北农村和华南农村的农民有更强的本地婚偏好——因此在择偶中以介绍型婚姻为主——在开放与流动的现代社会中,缺乏情感基础的介绍婚很不稳定——由此更容易产生闪婚闪离现象。



闪婚闪离的第二个逻辑与早婚现象有关。根据笔者的调研,年轻人早婚现象在华北农村比较普遍。2016年和2017年笔者分别在河南安阳农村和驻马店农村调研,发现当地年轻人在十七八岁结婚非常普遍(上大学的年轻人除外),在当地农民看来,超过20岁还没有结婚的男子就很难娶上媳妇,极有可能沦为光棍。因此当地农村年轻人的生命轨迹通常是:在初中毕业之后就跟着家人或亲戚朋友外出务工,务工两三年到了十七八岁时父母就会为子女张罗婚姻大事,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年轻人大多在20岁之前可以完婚,之后就步入婚姻家庭生活。我们在驻马店调研的那个村庄,村支书23岁的儿子已经有三个小孩,分别是5岁、3岁和2岁。


华北农村较为普遍的早婚现象主要与当地激烈的婚姻市场竞争有关。在激烈的婚姻市场竞争之下,华北农村的婚姻成本不断攀升,尤其是彩礼额度逐年上涨,近几年华北农村的彩礼水平普遍是在10-15万元左右,部分地区的彩礼甚至已经上涨至20万元以上。在此情况下,当地农民家庭都倾向于让子代早点结婚。因为晚结婚不仅意味着要付出更高的彩礼,而且在女性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意味着男性的结婚难度越来越大。


在这些农村地区,早婚是造成当地年轻人离婚现象增多的重要原因。首先,早婚的夫妻双方都极为不成熟,自己还是小孩子,缺乏基本的家庭责任感,婚后生活中任何的小摩擦都可能导致离婚。其次,早婚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因此在结婚时不能领结婚证,调研中很多年轻夫妻都是在小孩需要上学时才办理结婚证。而婚后几年时间是最容易离婚的阶段,没有结婚证的束缚,离婚变得更加容易,在当地农民的语境中,离婚一般都表现为“女的跑了”。



家庭责任感缺失是年轻人闪婚闪离的重要原因。这里值得反思的是,为何当前的年轻人普遍缺乏家庭责任感?为何年轻人在生活中更多考虑个体,而非考虑家庭整体,表现出比较自私的一面?这就涉及到闪婚闪离的第三个逻辑,即父母对子代的过度付出。


父代对子代的过度付出导致年轻子代的家庭责任感比较弱,这是理解闪婚闪离的又一个维度。当前农村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父母对子女付出得越来越多,持续时间越来越长,父代的人生任务链条不断延长,很多父母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劳动至死”来预期自己的一生。父母不仅承担了子代结婚的大部分费用,而且在结婚之后还要源源不断地支持子代家庭。尤其是在年轻人早婚的情况下,子代对父母的依赖更强,父母需要对子代付出更多。


父代对子代的过度付出,导致子代在生活中的压力感较小,因为出现任何事情都有父母出面挡着。年轻人在生活中没有压力感,也就难以培养出对家庭的责任感。父母对子女的过度付出以及子女对父母的高度依赖使得年轻夫妻小家庭的主体性不强,夫妻双方都缺乏基本的家庭责任感。没有家庭责任感的束缚,夫妻关系也变得更为脆弱,因此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感觉到不如意时,都可能提出离婚的要求,这与传统农民家庭“为了家、为了娃、再苦再累也能忍、也不会提出离婚”形成鲜明的反差。


在传统农村社会中,父代的人生任务是有节点的,父代对子代的付出也是有限的。一般情况下,在子代结婚之后,父代对子代的付出就相对较少,开始逐渐进入子代对父代的反馈阶段。传统农民家庭是多子女家庭,为了减轻大家庭的负担,父母一般倾向于让结婚的子代分出去单过,因此结婚不久后就分家是常态。在分家之后,年轻的夫妻就要为自己的小家庭而奋斗,就要对自己的小家庭负责。对于年轻夫妻而言,这一过程是比较辛苦的,如今很多中老年人回忆起自己刚分家单过那一段时间都会泪眼朦胧。然而,也正是在共同为小家庭奋斗的过程中,年轻夫妻逐渐培养出家庭责任感,逐渐意识到自己应该对家庭承担哪些责任,“家”的概念在此过程中也变得越来越具象化。因此,即使夫妻之间有冲突,即使夫妻之间情感不强,但为了家、为了娃,夫妻双方都能忍,不会轻易提出离婚。在此意义上,对家的具象化感受以及强烈的家庭责任感或许是传统社会中维系婚姻生活的重要法宝。而当前农村社会中,父母对子代的过度付出使得“家”的概念对于年轻人而言比较抽象,且家庭责任感较弱,因此年轻人通常不会为了维系家庭而牺牲个人,离婚也就变得越来越简单和容易。



以上分别从本地婚偏好与介绍型婚姻、早婚以及父母对子代的过度付出三个维度来理解当前农村年轻人闪婚闪离这一现象。由此可以看出,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并非仅仅是年轻人个体的原因,其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结构性原因。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现代化和市场化背景之下年轻人个人观念的改变对其婚姻观的影响,这一话题值得好好挖掘。


2021.2.23上午

作者:李永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讲师),来源:微信公众号“新乡土”(ID:xinxiangtuzhong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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