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离不开各级组织的热情和行动,也离不开农民这一主体。如果农民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 农民心中的乡村振兴是什么样子?农民在乡村振兴中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怎样才能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喜所忧,进行了调查。
一、对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发展的期盼
我们仅以对山东30多个农村的200多名农民调研为例,调研问题为:您对乡村振兴战略哪方面内容最有期盼?对乡村发展最期盼什么?按内容归纳如下:
在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东高村,76岁的村党支部委员赵军、村委委员翟纯宝、老党员刘德章说,最期盼的是能够享受到各种政策带来的实惠,确保老百姓长期稳定增收、安居乐业,期盼能够早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希望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补贴和看病报销比例。
村农业合作社成员翟纯喜说,最期盼农民有适合的挣钱项目,村容村貌有大的改观,民风淳朴,精神文明建设更进一步。
在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宋格村,农民工丛红建说,希望由政府牵头,龙头企业挂帅搞特色农业或订单农业,精准帮扶,靶向扶贫。农村养老,政府要大投入建设农村养老院,解决好农村医疗问题。
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新刘庄村的种植户贾秋玲、曹守启、刘喜善都表示,希望扶贫车间盖起来,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家就能干活,越来越好。
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刘家西皋村村民闫全运说,希望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产业,盼望村子在绿色农业、观光旅游方面写出大文章。期盼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同步提高。希望加大公交车的投入。加大对老人的投入,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村民张广娟说,希望农作物的化肥农药限量使用。盼望交通方面能好着点,方便点。村民刘玉利说,现在村民对村规民约有了较好的认识,但化为自觉行动还有差距,对乡土文化缺乏深度挖掘。
综合来看,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识和了解有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期盼主要集中在产业、家庭增收、村庄建设、养老、村务管理、乡风文明等方面,这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是一致的。
薄弱之处主要在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关注了生活生态亦即村容村貌方面,而对生产生态,如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造成的污染还认识不足。农作物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警惕违背规律伤农害农的五种倾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按规律办事,就要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就要尊重农民意愿。违背规律就会伤农害农。调查发现,当前农民最担心“急、哄、骗、装、挂”五种倾向。
所谓“急”。主要表现为急于出政绩、出经验。表现为搞“盆景式”工程,“贴画式”项目,上级需要什么就出什么经验。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在“扎实”二字上下苦功,一时间,各种“模式”“样板”就会接连不断。一些所谓模式毫无典型性、经验性可言,凭着汇报和想象拼凑“业绩”,汇报材料和实际情况大相径庭。有的利用媒体广造舆论,制造影响。往往导致你急我快,全然不把效果和质量当回事,严重背离了党的政策,损害了农民感情。
所谓“哄”。就是哄骗,不务实效。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不顾实际,盲目跟风。
以乡村旅游为甚。一说发展乡村旅游就一窝蜂地盲目上项目,不顾当地实际,同质化建设,形不成健康的乡村经济产业体系,一哄而上必然导致一哄而散,劳民伤财。
二是规划脱离实际。只重视“顶层设计”,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照着上级部门的模型依样画葫芦,搞成“父子嘴脸”“母女身材”“双胞体型”;不考虑乡村振兴的特殊性质,简单套用商业规划模式,生搬硬套,机械比附,许多规划设计为规划而规划,实际价值很小。
所谓“骗”。就是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报其一优,不计其劣。
总括一下,大致有如下几种现象:
一是“镜头式展示”。以少量付出博取大量回报,精心准备“耐看”的镜头给领导看。
二是“歌曲式汇报”。汇报时专唱“高调、喜调”,问题蜻蜓点水,上级很难听到真实的声音。
三是“选择性失明”。乡村振兴,不仅要解决燃眉之急,也要培育持久发展动能。其中有好些工作,是基础性的,是为可持续发展铺路搭桥的工程,这些工作成效不会立竿见影。
于是有些人就产生了避重就轻的想法,对于易于出成绩、见效快的显性项目感兴趣,而对于长久性、隐性的基础性工作,则能回避就回避,能敷衍就敷衍。这样势必造成乡村振兴虎头蛇尾、后劲不足。
所谓“装”。就是不懂装懂,蔑视农民。
鉴于我国农村将长期以家庭经济为主的国情,小农经济将是长期存在的农村经济形态之一。产业兴旺的含义不仅仅是规模化的企业经济,也指一家一户的家庭经济。
乡村振兴是在传统农耕文化复兴之上的现代农业文明的构建过程,不是现代工业化在农村的翻版。简单地把乡村振兴等同于乡村工业化的想法,不仅是偏见,而且是幼稚。
因此,乡村发展的特殊性、地域性、乡土性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就显得十分重要。这些,不是书本上能够学来的,发展农业经济,不仅要遵循经济规律,还要尊重生命规律、尊重风俗习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是一个重要原则,农民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性往往是一个地区、一个乡镇、一个村庄兴衰的决定性因素。
所谓“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就是对一些棘手的、费力不讨好的重大难题采取回避的态度,或听之任之,或搪塞敷衍。
这种心理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尾思想。乡镇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他们认为自己到了轮岗期了,按照惯例,应当调整到上级部门,离开乡镇岗位了,所以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另一种是过渡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锦上添花不雪中送炭。找一些短平快、容易出政绩的事情,求得一个好评价,就拍拍屁股走人。
在上述两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就产生了一些怪现象:中央很多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规定,到了乡镇就断流了,原本在农村落地生根的方针政策,受阻于“最后一公里”。比如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政策,一些农民不知道。
有的村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在上级统计贫困户时,不做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或者是随便报上几户了事,或者干脆说村里全部脱贫了。有的竟然以抓阄方式确定贫困户。有的村干部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能推不揽,或者完成的质量打了折扣。
三、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激发调动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乡村振兴战略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为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条:
(一)建立农民信息联通机制。
一些村民认为,建立农民与上级组织的信息互通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
首先要把农民的信息及时反映上去。
其次要建立信息互动机制,使农民的意愿与组织决策无缝对接,把好的意见建议吸收到政策决策之中。
第三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农民积极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在这方面,许多地方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自2016年在全区城乡建立了网络“文化云”。百姓点单,政府提供服务,群众得实惠,实现了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信息互通,服务全覆盖。
(二)建立农民参与决策机制。
一是在政策、方案、计划措施制定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的流程,充分听取农民意愿,吸收农民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引导和政策理解。尊重农民意愿不是一味地迎合农民,而是要做好农民的政策宣介工作。农民群众受到文化水平、信息等方面的制约,对于一些政策可能一时不能理解,要做好宣传解释,使党和政府的意志同农民的意志统一起来,并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农村工作历史充分证明,政策不能是少数人主观意志的体现。
(三)建立“农民首创精神奖励制度”。
可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制定激发农民首创精神的奖励制度。设立“中国农民首创奖章”,每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奖励节点,授予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中国农民首创奖章”,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待遇。
设立“中国农民首创基金”,对全国各地农民在乡村振兴方面的创新性项目、领先型企业、前沿性产品给予重点奖励和扶持。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组织评审认定,并建立以业绩为主的评价标准,实施项目主体自报、政府组织审查、专家认定制度,避免落入平均化、福利性、权力性的评审窠臼。
(四)建立“中国农民首创精神”培育机制。
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利用农广校、农技站等加强对农民的科技素质教育培训。二是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形式,如在全国开始试点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新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农民的思想文化建设供给侧改革。三是建立农民思想文化建设常规化机制。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由行为引导为主向思想建设为主的转变。
(五)建立“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一是要建立乡土人才认定遴选机制。乡土人才主要包括经营管理人才、农业类型人才、文教卫生人才、科学技术人才、组织管理人才、新乡贤等六类人才。制定科学有效的重能力、重实绩的人才评价标准,并积极探索客观、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真正把能带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走向振兴之路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是建立乡土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摸清乡土人才的数量、结构、类型、分布、使用等基本情况,建立人才档案和数据库。
三是建立健全乡土人才使用机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确定管理周期。优胜劣汰,确保乡土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到农村就业优惠政策。优化乡土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制定完善乡土人才创业优惠政策。
在审批、办证、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现有乡土人才通过承包、创办经济实体等方式,带动农民群众振兴乡村。加大实用人才创业物质奖励力度。建立乡土人才奖励基金。建立健全重点人才投保制度。帮助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中国农民主体意识”宣传教育机制。
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
培育“乡村振兴,人人有责”的主力军意识。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主体目标,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实施者。只有充分调动、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才能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培育“乡村振兴,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
广大农民要加强三对职责关系之间的融合和联系:一是国家职责与个人职责的关系。二是村集体与家庭责任关系。三是个人和他人的职责关系。培育“乡村振兴,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只有增强时间观念和紧迫感,才能赢得主动。
周其森:山东省委党校中国农民思想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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