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在选派5名年轻厅级干部“墩苗”历练担任县委书记后,近日又选拔200名左右乡镇(街道)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选派500名左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墩苗”。
据《山西日报》报道,近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对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和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墩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曲孝丽指出,选拔200名左右乡镇(街道)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选派500名左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墩苗”,是省委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组合拳”之一,也是今年干部工作“七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这两项工作,体现了省委重视基层、关爱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态度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坚定决心。
如何做好“两项工作”,曲孝丽强调要重点把握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要把握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墩苗”,推荐数量不设硬性指标,关键是要素质过硬。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担负起推荐和把关的责任,把那些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适合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出来。选拔乡镇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要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建立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
要把握好来源与结构的关系。来源上必须广开视野、拓宽渠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结构上,既要有处级干部,又要有科级干部;既要有综合型干部,又要有专业型干部。同时要注重从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派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要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把选派与选拔统筹起来,一方面要舍得割爱,舍得把“硬干部”派下去;另一方面要大气包容,愿意把“硬岗位”拿出来。特别是对交流到省市直单位的乡镇书记,省市直单位要拿出重要岗位来安排。
要把握好自愿与引导的关系。下去“墩苗”,首先要靠干部的政治自觉。只有从思想上真正懂得了为什么去、去了干什么、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使命,才会主动申请,才能倍加珍惜机会,更加自觉地刻苦锻炼、积极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宣传政策、加强思想引导,把省委的意图讲清楚,把当前的形势任务讲清楚,把选派的政策讲清楚,吸引和鼓励更多有志青年,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接受组织挑选。
要把握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还需要省市县三级联动,离不开各级各单位紧密配合。要着眼全局、站位全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不能因为一个部门的问题,影响到整体工作。
要把握好选派与培养的关系。选苗很重要,育苗养苗更重要。省委明确要求,“墩苗”干部全身心在乡镇工作,不设时间表,不搞晋升“路线图”,让干部经历一个相对完整的历练周期。省委组织部将时刻关注“墩苗”干部的成长,确保选得好、墩得实、有保障、能成才。同时,持续跟踪关注选拔回省市直单位的乡镇书记,指导各市各单位抓好日常管理,为他们施展拳脚、干事创业提供好平台。
同在4月27日,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更详细回答。
根据山西省委决定,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这两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选上来”“派下去”。
“选上来”是选拔200名左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副处长或相当职务层次岗位任职,其中省直单位选拔60名左右,市直单位选拔140名左右。
“派下去”是,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院校、中央驻晋单位等选派500名左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其中200名左右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300名左右担任乡镇长(街办主任)或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让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上“墩苗”历练。
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选拔人选必须符合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敢担当善作为,作风务实,具备相应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基层复杂问题能力。
根据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直单位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到市直单位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累计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乡镇长(街办主任)也可作为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选派到乡镇“墩苗”的年轻干部,要素质过硬,手上有招儿,能拿得下活儿。山西省委组织部称,本次选派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严格把握人选质量,坚持德才兼备、比选择优。人选必须符合好干部标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热爱基层工作,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深入,有培养潜质。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人选一般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干部,乡镇长(街办主任)人选一般为副处级、正科级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选一般为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38岁以下,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32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企事业单位人选应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如何加强对乡镇(街道)“墩苗”干部的跟踪培养?
山西省委组织部表示,选派只是第一步,培养使用才是目的。对“墩苗”干部,省、市组织部门将根据岗位需求、干部特点和专业特长,参考个人成长地、服务意向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人选的具体任职岗位,并全程抓好培养、管理和使用,做到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一是从严管理。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墩苗”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经常性观察了解“墩苗”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醒帮助,确保墩得实、能成才。
二是精准培养。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定期安排学习培训、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听取思想工作汇报。要从有利于锻炼干部和推动工作的需要出发,经常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安排列席重要会议、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等方式,创造条件促进选派干部全面历练成长。
三是择优使用。选派干部任职2-3年后,进行专项考核,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培养方向和培养措施,可继续在当地使用,也可回原单位使用。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将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将打破隐性台阶,直接提任关键岗位。
山西省委组织部表示,这次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和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墩苗”,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强化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将“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此外,要从严审核把关。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根据人选不同情况,采取个性化的考察了解方式,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人选考准考实,最大限度地选出好苗子。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树立好的选人导向。严格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发生。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搭台“打擂”:磨砺年轻干部,浙江也行动了
在山西之后,浙江就年轻干部培养作出新一轮安排。
5月8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召开年轻干部集中交流任职集体谈话会。会后,全省100名年轻干部将陆续奔赴新的工作岗位。这100名干部中,38名省直机关单位干部、3名省属国企干部、3名高校干部和2名中央驻浙单位干部,将奔赴基层“一线”,担任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等职务。
与此同时,37名来自市县的干部和7名省属国企干部、7名高校干部、3名中央驻浙单位干部将交流到省直机关担任中层职务。
据统计,此次集中交流干部的平均年龄38.5岁,年龄最小的31岁;具有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的43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31人;女干部19人。
其中有两个特点非常明显:首先,是任职不是挂职——所有的交流干部都已经在原单位免去了职务;其次,坚持有进有出。这一次的集中交流,不仅有一定数量的省直机关领导干部、省属国企高校领导人员到市县任职,也有一批市县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省属国企高校领导人员到省直机关任职。
《浙江日报》5月9日刊发评论文章称,“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年轻干部成长进步,从自身来讲,要积极投身实践,在干事创业中提素质、长才干;就组织而言,要有计划地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创设条件、搭建平台。
省委组织部推进年轻干部跨部门跨领域交流,是组织上有意识地为年轻干部成长铺路子、搭台子,让他们经受不同岗位历练,在实践磨炼中更好成长,这也是培养年轻干部的一条重要经验。
文章称,组织上给年轻干部搭的台子不是“走秀”的台子,而是“打擂”的台子,决不是轻轻松松跳一跳就能应付得了的。年轻干部经历实践磨炼,就是要放到吃劲岗位、艰苦岗位“墩墩苗”,让他们接一接“烫手的山芋”,当一当“热锅上的蚂蚁”,上一上“刀山火海”,这样才能淬炼出疾风劲草、烈火真金。压担子就要能负担。组织上为年轻干部铺好了路,年轻干部更应该珍惜难得的机遇,知重负重、迎难而上,在实践中扛起重任,展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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