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星球农讯百家号
众所周知,在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除了上级部门拨付一些对应的资金外基本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有时村干部们的工资都没有着落。
不过,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力度,农村发展迅速,村委会的经济收入也有了一些额外的补充。
特别是随着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涉农政策逐步倾斜到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环境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将会越来越美丽,农民也会越来越富裕。国家加大对农村发展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对在村委会任职的村干部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各种繁重的工作使村干部们常常忙得不可开交,有时饭都顾不上吃,特别是很多村干部每天忙完工作还要回家去吃饭,更是耽误工作,无形的增加了工作时间。
于是,很多地方农村的村委会都设置了食堂,村干部们集中在村委会吃饭。不过大多数都只是中餐在村里吃,早晚还是回家吃的。实际上,村委会设立食堂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食堂运作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村干部们在村食堂吃饭,只要不是用公款吃喝,不是用集体的钱大吃大喝,是允许的。像现在很多机关企事业单位也都开设有食堂,村干部们也是要忙公务的,村委会为了村干部方便,同时也便于工作的开展,是可以设置食堂的,国家规定的是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并没有说不得设立食堂,所以村委会设置食堂是符合规定的。
但设置了食堂必须按照要求来运作,不能中饱私囊,更不能贪污腐败,造成集体经济损失,进而触犯国家法律,像部分地区村委会设置食堂,村干部自行承担费用是符合规定的。
既然设立了食堂,那村干部们是不是可以免费在村食堂吃饭呢?肯定是不行的。村委会设立食堂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村干部们解决吃饭的问题,并不是为了给村干部发福利。
如果吃饭不交钱那各项用餐支出谁来承担呢?开设了食堂那肯定要请做饭的厨师,厨师的工资还有每天的饭菜钱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这笔费用是绝对不能用村集体的经费来支出的,只能是自行承担,按照用餐次数缴纳对应的费用。
像我们村委会,村干部早晨在家里吃了饭后来上班,晚上下了班回家吃,只有中午在村食堂吃工作餐,而且是按餐交费,每餐交纳20元,由做饭的人负责专门记账,而用餐的支出和厨师的工资也是从这上面出的。
我给大家算一笔账,一般村都设置有4个村干部,中餐4人吃饭,每人20元,一起交纳80元,一个月就是2400元,除去厨师工资1200元,剩余1200元用于购买米面、油和蔬菜应该是足够的。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月2400元的费用完全足够,还有多余的,除去厨师的工资,一个月1200元的饭菜钱那村干部们吃得可好了!
可实际上,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因为村里平时会有一些其他人员来访,如果刚好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肯定也是要在村里吃饭的,还有如果村里开展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或者举行一些活动等,那些工作人员不方便的时候也会在村里吃饭,这时候就会产生额外的用餐费用,所有均摊下来,生活费常常是入不敷出的。
非常有必要!现在村委会也都是实行的坐班制,村干部们每天除了开展户外工作外,其余的工作时间必须待在村委会,中午就面临吃饭的问题,如果中午让他们回自己家里去吃饭,不仅来回耽误时间,而且时间上也无法统一。
其次是非常耽误工作,现在村干部们很多工作任务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很多村干部吃完饭就会接着完成任务,如果中午回到家里吃,难免会有一些家务事需要处理,那就耽误了村里的工作。
前面说到村委会设置食堂不仅是为了方便村干部们节约时间开展工作,在实际村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也难免会有其他人员需要在村里吃饭,这时候如果说没有食堂,就非常不方便。
比如那些来村开展工作或者建设工程的人员,如果不提供中餐让他们自理,这样不仅不符合中国的礼仪,也耽误了他们的时间,反而影响了村务工作的开展。
如果请他们出去餐馆吃,费用又较大,同样的也会耽误时间,也不符合党中央关于基层管理的相关规定,所以村内设置食堂还是利大于弊的。
但是,很多地区的村委会虽然设置有食堂,但苦于经费紧张,无法购置厨房用具,更没有资金来支撑后续的生活费用,所以大多是闲置的,村干部们想中午吃一餐热饭都有点困难,回家吃又不方便,有时还会用泡面来充饥,对工作的开展很不利。
可见,村委会设置食堂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村两委干部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的,让其一心一意做好村务工作,节约大量的时间来谋划全村产业发展,带领老百姓更好的致富奔小康。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城市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