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看视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肖强)在猫咖体验馆“撸猫”中不幸被猫咬伤,究竟谁应该承担主体责任?近日,市民杨小兴就经历了一件“糟心事”。
事发当天是4月13日,杨小兴带着7岁的孙女前往我市一家猫咖体验馆。然而,孙女不慎被店内的一只猫咬伤手指。杨小兴立即将孙女送往医院,并被告知需要接种狂犬疫苗,整个治疗过程花费了600多元。面对这一意外,杨小兴希望店家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店家却以“入店须知”和免责声明为由拒绝全额赔付。
记者了解到,该猫咖馆在显要位置张贴了“入店须知”,其中提到:“健康的猫咪如有意外抓伤无须接种狂犬疫苗,如确实担忧,顾客可自费接种狂犬疫苗,本店不接受预付或报账等赔付方式。”在随后的采访中,店家向记者表示,店内的小猫性情温顺,可能是孙女存在不当行为引发了小猫的应激反应。因此,店家认为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随后带着问题采访了江苏联盛(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炜,她对此持不同看法。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店家作为动物的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店家张贴的“入店须知”中的免责条款实际上是一种“霸王条款”,试图通过格式条款来免除商家的主要责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律师王炜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萌宠体验等新兴业态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尊重宠物的习性。如发生意外受伤,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维权。同时,商家也应加强现场管理,完善监控设施,张贴警示标志,确保消费者的安全。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城市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