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成起,曾任廊坊市委书记、河北省审计厅长、党组书记。来源:不灭老灯(ID:gh_ef564d8436cc),本文原刊于《中国作家·纪实版》2006年第二期。

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
(河北)省委正式决定调整我的工作,是在1997年12月2日下午。尽管我已预知调整我工作的事情已经提上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议事日程,但我仍没想到他下手这么快。
第二天赶到石家庄已近九点。我直奔省委大楼。组织部长和一位副部长已在房间内等候多时了。
谈话直奔主题:“省委常委会昨天下午研究决定,你不再担任廊坊市委书记,调省审计厅任厅党组书记。厅长一职的任免,须履行法定程序。你看还有什么意见?”
我保持着最大限度的克制,淡淡地问了一句:“谈完了?”
“完了。”
“这是与我谈话呢,还是向我发通知呢?”
 “谈话也就等于通知吧。”
“如果仅仅是通知,还有必要非让我起个大早跑三百多公里的路吗?电话里直接告诉我一声不就行了吗?即使我的时间已毫无价值,为公家省点汽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好吗?”
“有什么想法,你可以说嘛!”
“这种谈话的口气和方式,我还有说的必要吗?”
“我只想问,调整我职务的理由难道不应该向我交待几句吗?我已在市委书记岗位上工作近六年,对我的工作不应该有个什么评价么?即使组织上给我留点面子,对我存在的问题乃至错误不想直截了当地批评,可不可以指出我今后在哪些方面应注意点什么?审计厅的门口在哪我都不知道,组织上不应该向我介绍点审计厅的情况吗?难道这就是组织对一个已经任职多年的领导干部应有的态度吗?”
接下来是一阵可怕的沉默,两位部长一言不发。我十分佩服他们这种多年修炼的“冷静”,同时,心里对这种不近人情的冷酷厌恶到了极点。六目对视良久,我捺不住拍案而起:“你们平时总是口口声声说组织部是干部的娘家,我今天回娘家来了,一肚子酸甜苦辣要向娘家人倾诉,但看来我是自作多情,热脸挨上了一个冷屁股!既然你们认为对我已没有再谈任何事情的价值,那么我立即告辞!”
“要冷静嘛!干部调整不是正常的事吗?工作需要嘛!”终于被我逼出来一句标准的官腔。
“你们不要给我讲什么‘工作需要’,这四个字我熟得很!在官场这么多年,我又不是几岁的小孩子,况且我当领导与别人谈话时也曾用过这四个字,我知道这四个字的用法和奥妙——我要听的是实质内容!”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沉默中,我终于又慢慢地恢复了理智。我冷冷地说:“算了吧,不为难你们了。我作为一个三十年党龄的党员,在这个问题上知道应该如何去办。最后表个态:服从组织决定。只要还给我留哪怕仅有三尺的舞台,我也会千方百计把戏唱好。不过,我提个小小的要求,请你们转告程维高,我要与他面谈!一个六年的市委书记,在卸任时要求与省委书记见一个面,谈一次话,总不是无理取闹吧?”
“我们可以转达。”
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
事过之后,一些好心的朋友责怪我不识时务,骂我愚蠢和迂腐,与自己顶头上司的关系都没能搞好。对此,我不想做任何徒劳的辩解。我既不可能愚蠢和迂腐到这种程度,也极清楚与能否搞好关系紧密相联的是不同的后果,但我更珍惜做人应有的最起码的良知。
省委书记要找我谈话
就在调整我工作的1997年,在这一年之间,省委破天荒地对廊坊市委的领导班子连做三次正式的考察。至今,我仍非常感谢真诚而又重情重义的廊坊人,尽管考察组在与他们的个别谈话中反复启发他们要多讲张成起的缺点和问题,而他们却没说一句昧良心的话,三次民主测评,我几乎都以全优票通过。
1997年6月10日,我接到省委组织部长亲自打给我的电话,要我第二天上午九点到石家庄,省委书记要找我谈话。第二天,我准时赶到程维高的办公室。进门一看,等我谈话的人,不仅有省委书记程维高,还有纪检书记和组织部长两位省委常委。
谈话一开始,纪检书记便拖起阴阳怪气、又酸又馊的腔调,首先罗列了我的两大问题:一是香河县发生了两名副县长到北京嫖娼的案子,在处理这个问题上袒护香河县委书记,不讲原则;二是廊坊出现了六起农民到北京上访的事件,影响了稳定,作为一名市委书记是有重大责任的。
看来他们为把今天的话与我谈“好”,很可能已做了一套周密方案或预演操练。于是,我不等第二人开口,立即作了软中有硬的回击:“我作为市委书记,一个市发生的所有问题我都应该承担责任是毫无疑义的。不过,凡事不仅要讲原则,而且要讲原则下的公平。对香河的两名党员副县长嫖娼一案,市委已按照党的纪律,主动对二人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但我认为非要再给县委书记一个什么处分,理由不充分。几乎与此同时,我省×市(系省纪委书记曾任过市委书记的市)的两名县级干部在贵州也发生了嫖娼问题,而且是在省委党校学习、赴贵州考察期间发生的,其影响也极坏,请问省纪委是如何处理的?两个嫖娼人员都以‘酒醉不清醒’为由减轻或免于处分,怎么偏偏香河同类的案子就必须要追究县委书记的责任?况且,香河这次嫖犯的两位副县长中最年轻的一位,曾是省某领导的秘书,是前不久才由省委组织部找到我,下达指令刚刚调到香河任职的。我估计省委组织部是会主动对用人失察承担部分责任的。如果谈及到京上访,你所说的六起上访都发生在农村最基层,况且是在近六年中陆续发生的。当然我不能把廊坊离北京近作为到京上访的客观理由,也不会因是村民上访我就不承担责任,但我已任六年市委书记,全市九个县三百七十万人发生了六起赴京上访,平均一年也不过一次,而且每次都解决得十分圆满,这影响了哪方面的稳定?别的市到省和北京上访的到底比廊坊多与少,我没有必要去说,省领导比我更清楚。”我有意先把尚未来得及发言的组织部长捎带了一下。此话一出,气氛骤然紧张。此后,组织部长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太清楚了。我只记得最后,程维高以省委书记的“大将风度”和少有的温和口吻作了结论;“这次找你谈话,主要是通报一下省委对廊坊市委班子和你个人的考察结果。老张你不要有什么想法嘛!经过两次考察,组织上认为你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的敬业精神、统筹和谋划的能力,以及文字语言水平都很好嘛,廊坊群众对你这个书记还是很认可的嘛!通报的目的,是省委要帮助和支持你把市委书记的工作干得更好些。当然,在用人问题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今后多加注意就是了。”当时,我虽然听懂了他所说的“用人”和“重大原则”的真实含义,但他作为省委书记,对我的工作做出如此高度的评价,还是令我十分感动,所以只有以“感谢省委书记的关怀”为结束语,而且这种感谢发自内心的。
不过,我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次谈话中,程维高抛给我的“要帮助和支持你把市委书记的工作干得更好些”的“定心丸”,实际上是一粒裹着薄薄糖衣的“迷魂丹”。此后不到半年,我便以“工作需要”为名被调到当时许多人尚不知审计为何物的审计厅任厅长去了。
历史像个促狭老人,常会在不经意间给人开个玩笑。程维高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大秘书李真东窗事发后,由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监察部组成的中央专案组于2003年3月进驻河北。为查清李真的经济犯罪事实,专案组决定成立审计组,而奉命担任审计组长的竟然就是我这个河北省审计厅长!
我庆幸,“弱智”救了我
我在1992年初接手主持廊坊市委工作时,省委对我有过一个明确的交待:首先要搞好市委班子的团结。在我到任前的几年内,廊坊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之间的矛盾已公开化,常委们几乎已闹到不能坐在一起开会研究问题的程度。
所幸的是,几年下来,辛苦没有白费——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班子状况发生根本的改观,经济发展也呈现前所未有的势头。可就在1994年,也就是程维高主持省委工作的第二年的年底,他下决心对廊坊的市委班子进行一场伤筋动骨的大改组,原班子的核心人物仅留下我自己。后来我从省委内部得知,程维高之所以做出如此调整,主要是他已听不到我带的这个班子中的不同声音了!
一直到我调离廊坊很久,班子中的一位同事才悄悄向我“坦白”:他调到廊坊时,就奉命承担着专门监视我的特殊任务。1996年,省委换届选举,某位省领导在廊坊代表团这里丢了一张选票,本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程维高却于当晚即打电话找我这位同事,询问丢的是不是张成起手上的那一票。幸亏,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我是主席团人员,投的是主席台上的专设票箱,而不是廊坊代表团的专用票箱,程维高的怀疑不能成立,这才停止了继续追查。
真是太可怕了!没有过此类亲历的人,能够想到我们的党内还存在上级领导安排专人监视下级的特务活动吗?一个市委的主要领导同志,终日生活在被监视的环境中而浑然不觉,这对于一颗善良忠诚的心是何等的残忍和无情呢!
2005年秋末,我参加了河北省作家协会组织的廊坊金秋采风活动,下榻处安排在廊坊经济开发区的新奥宾馆。
这个开发区是我就任廊坊市委书记后的第三个月奠基起步的。如今每年为廊坊创造着10亿元的财政收入。一座现代化的会展中心大楼,已经成为河北省年度“5·18”经贸洽谈会和“10·18”农产品交易会的场馆。而恰恰是这座大楼的建成,加速了我一段历史的终结。
199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在我家狭小的客厅里,忽来几位不速之客。为首的一个人,我没有忘——时任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儿子程慕阳。
沏茶倒水间,我一直在想,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往——不仅程慕阳,我和任何省领导的家属子女都无交往——这个素无交往的客人,突然夜访我这个廊坊市委书记的宅子,自然是无事不来。
果然,谈话一入主题,就证明了我的猜测——他是来承揽开发区会展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的。怎么办?按当时的情况,凭他的特殊身份,我若说上一句话,这个工程由他来做,不会有多少人反对。但当时“南京二建”与程慕阳之间的各种传闻,早在河北沸沸扬扬。同时,我也清楚程慕阳不是搞工程的,他揽的工程必然还要转包出去。一个投资两亿多元的大工程,内外装修几乎要占去总工程投资额的三分之二,我一句话便把这么大的工程交给他,这无论如何都使不得……
思考再三,最后我还是绕了个圈子,对他非常客气地讲:“你带人到廊坊承揽工程,参加开发区的建设,我表示欢迎和支持,但市委市政府定的规矩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市主要领导在内,不允许自己指定由哪一家建筑单位去承建哪一项工程。所有的工程都要按市场规则运作,走招投标程序……”
最后事情的结果和我的结局都已是不言自明了。我已没有必要再去费心研究两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只是庆幸我的弱智拯救了我。如果当年我把这个工程给了程慕阳,如果他把“南京二建”拉到廊坊的建筑市场,最终,我不仅要面对廊坊人骂我拍马屁引狼入室的指责,还要背负是否从中受贿牟利的质疑……


程维高

1933年9月出生,男,江苏苏州人,汉族。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大专文化。1949年8月,参加工作。195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江苏省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南省省长、河北省省长、河北省委书记等职务。

2003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程维高曾担任河北省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重要领导职务,本应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他放松了思想改造,个人主义恶性膨胀,自恃位高权重,目无党纪,独断专行,最终走上了严重违纪的道路,辜负了党组织和河北人民的期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教训十分深刻。
2010年12月28日,程维高在苏州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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