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2024年1号文件《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公布,明确了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八大行动32项具体工作任务。
2023年,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制定了2023年“强基础”、2024年“谋突破”、2025年“促提升”的“三步走”计划,明确实施农业产能品质提档等“八大行动”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
《意见》明确,我市强化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市-镇-村”三级联创,做好规划、建设、经营、治理等“四篇文章”,紧紧围绕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方面实施“八大行动”。
我市将紧扣“多元供给”,实施农业产能品质提档行动,突出抓牢“粮袋子”安全底线、加快“吨粮田”建设进度、丰富“菜篮子”产品种类、夯实“智能化”农业基础、发展“生态化”绿色农业等方面,保障供给安全;紧扣“城乡共融”,实施和美水韵乡村塑形行动,构建片区化发展格局、加强城乡规划衔接、改善提升农村住房条件、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水美村庄、提供优质均等公共服务;紧扣“特色图谱”,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行动,打造“江海联运”粮油产业集群、培育“江畔美食”加工产业集群、实施“以鱼护江”水产种业振兴、发展“美丽乡村+”新兴产业模式、完善“新型主体+小农户”利益带动机制、推动“建平台+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紧扣“品牌矩阵”,健全农产品品牌标准体系、开展地标农产品示范建设、挖掘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我市还将紧扣“红利共享”,实施农村多元改革创新行动,强化农村改革赋能、试点农业社会化服务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支农服务;紧扣“第一资源”,实施乡村育才聚才强基行动,推进乡村人才集聚、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激励机制;紧扣“增收共富”,实施强镇兴村富民赋能行动,拓宽增收致富渠道;紧扣“以文化人”,实施乡村文明善治铸魂行动,提振乡村治理效能。
我市力争到2025年,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治理和谐有序,农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各具特色,高质量建成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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