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中部省份农村“智力障碍少女被嫁单身老汉”的新闻引发激烈争议。人们在震惊和批判之余,也在思考:早婚早育的农村传统,为何在今天愈演愈烈,甚至出现很多未成年人被包办结婚的案例?


宋丽娜基于对该省某村的调查,认为早婚现象与打工经济背景下的婚姻市场剧变有密切关系。随着越来越多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农村被卷入全国婚姻市场竞争,异地婚变得普遍。加上农村重男轻女造成性别失衡,男性娶妻难情况日渐严重,增加了农村社会的失婚恐慌。农村父母为保卫本地婚姻市场,纷纷提前子女婚期,调动所有资源为子女积攒婚姻成本。但由于未成年人很难适应婚姻生活,婚后往往依赖父母扶持来生活,结果又造成父母“包办婚姻”负担加重。


既然为子女早婚付出的成本如此之高,为何农村父母仍倾向于早婚?王德福基于对该省西村的调查,认为这是一种代际博弈的双赢策略:年轻人通过接受早婚,提前从父母那里分割家庭财富;而当“养儿防老”不再是可靠的晚年预期,父母尽早完成子女成家的人生任务,便可趁自己还年轻力壮,通过务农务工还清债务,从而积攒养老资源。无论子代早婚与否,父母都要承受“代际剥削”,早婚的意义在于可以减轻“剥削”程度。


本文摘编自《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11期和《南方人口》2012年第2期,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以往学术界对于早婚现象的解释,不管是哪个视角,都共享一个基本前提,即早婚与文化传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来自于早办事的文化预期和“早生贵子”的期许。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成家立业”的社会期许,父母也有责任帮助年轻人成家立业。传统文化并不把个人的成年作为独立生活的开始,而往往默认结婚为一个人的“成年礼”,结婚意味着新家庭的成立,经营自己的新家庭就意味着子女脱离父母的帮扶。所以,在中国人看来,结婚是与成年关联在一起的,身为父母“孩子早结婚早安心”的心理预期即来源于此。显然,我们传统文化对于成年礼的阐释是为了保证家庭再生产的完成。

 

然而,现实中的悖论在于,结婚却并未独立,结婚而未成年。我们在中部某省农村的调研表明早婚是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东头村,早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当地的青少年大多数初中毕业或者未毕业,他们下学后往往会“混”2~3年,之后在17~18岁定亲,18~20岁期间结婚。年轻人普遍的早婚现象是在特定的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与父母的推动有关,与本地婚姻市场的竞争有关,也与青少年期的懵懂与不成熟有关,我们将这种特定社会基础之上的早婚现象归结为“结婚未成年”。年轻人等不到成长、成熟便已经结婚生子,自己还乳臭未干却已身为父母;而操劳的父母为了完成人生任务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是却助推“结婚未成年”走向更极端的社会境况,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效应。


2017年7月13日至7月21日,我们在中部某省某市某县东头村调研。东头村现有人口2500余口,500多户,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种田与打工。在20世纪80-90年代,不少人家都外出务工,当地人习惯于在城市中“拾破烂儿”,并且多在北方的大城市中打工,尤其是在北京的务工者较多。我们调研期间,对当地人的彩礼、本地婚姻市场、人生任务、早婚、乡村治理等各层面的社会现象进行讨论分析。


早婚的发生与“结婚未成年”的呈现

 

东头村一带的农民有早为儿操心早结婚的传统,世纪之交,一般20~22岁结婚属于正常现象。虽然2000年之前,年轻人的结婚成本几乎都需要父母来承担,但是代与代之间的相互协作与婚前适应期,使得缔结婚姻往往能够成为子女独立的有效节点。

 

然而,21世纪以来,早婚愈演愈烈,结婚未成年情势逐渐凸显。这种变化的起点在于打工经济背景下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变化。21世纪以来,随着打工经济的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不同程度地被卷入了全国婚姻市场,在打工地自由恋爱成为主流,异地婚姻也变得普遍。在东头村一带,农民很快便感受到了全国婚姻市场形成所带给自己的压力。


按照父母的想法,年轻人外出务工是要协助自己积蓄结婚成本,即主要是为了挣钱,但是他们发现,年轻人外出不仅很少能够挣到钱,并且还可能自由恋爱,甚至领回一个外地媳妇,而外地媳妇嫁来之后,有不少人都因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家庭条件差、文化适应困难等各种原因而离开,“不好好过日子”,于是东头村一带的农民形成了“外地媳妇不牢靠”的非常顽固的看法。女儿嫁在外地的情况也同样让父母不安,因为他们不知道女儿过得怎样,而且女儿婆家的社会关系因为距离遥远而无法产生效用,于是,本地农民认为“只要是亲生女儿,都不会让她嫁到外面”。异地婚姻也有好的结局,但是在当地人看来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异地婚姻在当地农民的印象中变成了洪水猛兽,很少有人愿意拿自己的子女做尝试,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具有强烈的在本地婚姻市场上为儿女寻找对象的冲动。

 

这种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变化产生了两方面的社会效应:


第一,由于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父母在婚姻上对于儿子的干预往往要强于对于女儿的干预,而且在婚姻上女攀高枝,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女儿外嫁的情况要多于儿子娶外地媳妇的情况,即本地婚姻市场受到了全国婚姻市场的挤压,由此造成了男性的婚姻剩余,并引发了农村社会失婚的恐慌


第二,本地婚姻市场也日渐失衡,这是因为当地农民在生育上有着强烈的男孩偏好,1990年代之后农村社会的性别选择多了起来,出生性别比失衡,男孩多于女孩,2000年之后,男性娶妻难的情况日渐严重,这更增加了当地社会失婚的恐慌。


于是,当地农民通过三方面措施来全方位地管控儿女婚姻大事:


第一,维护本地婚姻市场。父母要求子女在本地寻找对象。有能力的父母在子女下学之后并不要求他们外出打工,而是让他们在家“混”2~3年,到了17~18岁订婚甚至结婚了之后再外出打工。当然,若是父母能力有限,不能在较短的时间里积聚儿子的婚姻成本,他们也会要求子女外出,但是以明确的“挣钱”为目标,并且在18~19岁的时候一定会要求子女回家相亲结婚。如若子女在外自由恋爱,对方是外地人,父母一定会想尽办法干预,甚至以死威胁要求子女放弃外地的男女朋友;对方是本地人,父母会就对方的家庭情况给予一定考核,若父母健在、家庭条件尚可、兄弟少,父母便会同意这门婚事。

 

第二,调动所有的社会资源为子女积聚婚姻成本,并且提前子女婚期。因为婚姻市场上的结构性变化,造成了女性“要价”能力提高(主要是婚房和彩礼的成本提高),因而父母要想帮扶儿女成婚必须付出极大的代价。这时候,父母会调动所有的资源(省吃俭用、延长劳动时间、借债等)来为儿“操心”。因为结婚成本巨大,因而一旦订婚,父母会希望尽快结婚,以免“夜长梦多”发生变数。2000年之前,从相亲到结婚要走四道程序,需要1~3年;而最近两年一般3个月就走完了这所有程序。这是因为,男女第一次见面订婚就要给女方上万元的见面礼,在订婚之后,男女双方要互走亲戚,其间男方也要付出多次且较大的经济成本,而且每道程序都要支付女方一定名目的现金,如若在这期间退婚,男方之前付出的成本很难收回,于是男方父母往往在儿子订婚之后会要求尽快结婚。如今,乡村社会17~18岁便结婚并不稀奇,如若20岁还未结婚,父母已经非常着急了,到22岁还未能结婚,通常情况下就被归为结婚困难户了。

 

第三,父母在子女婚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依然要为儿“操心”。在17~20岁结婚,年轻人的心智还很不成熟,很快他们又要生儿育女,这种人生任务和家庭责任往往是他们负担不起的。当地有句俗语,“媳妇是买来的,孙儿是爷奶的”。东头村一带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家庭结构:父亲打工养家,母亲顾家照看孙儿,年轻的夫妻外出打工自己挣钱自己花。这个结构通常要持续到父母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子女才能真正承担家庭责任,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子女在婚后10年依然不能独立,而依靠父母的帮扶过生活的情况并不少见。


如果说2000年之前的早婚现象有诸多文化传统的影响,那么在婚姻市场已经发生结构性变化的21世纪,早婚甚而“结婚未成年”早已超越了文化传统的限制。结婚未成年,不仅仅意味着早婚,也意味着父母人生任务负重、子辈无独立意识无家庭责任感。


“结婚未成年”的社会效应


父母主动将子女的婚期提前,表面上看是为了在严峻的形势下尽快完成人生任务,可是结果却是其人生任务的无限扩展,子女婚后的几乎所有婚姻家庭生活事务都要父母的参与才能完成,结婚而未成年,造成了诸多社会问题,深刻影响到农村的家庭再生产。

 

1.代际关系失衡

 

“结婚未成年”造成的显性后果就是代际关系失衡。代际关系失衡以年轻人的婚姻缔结为突出的表现形式,其缘由来自于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所造成的结果是,父辈为了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而负重,由此与子辈对于父辈的付出发生失衡状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父母需要为子女的婚姻大事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需要数十年甚至一生的资源积累才能勉强完成,甚至因此背负沉重的债务要自己偿还,而且儿子结婚之后的数年仍旧要为儿子的婚姻稳定和家庭事务负责。第二,结婚未成年让年轻人还未成熟的时候就走进婚姻生活,使得年轻人无法很好地适应婚姻家庭生活,并且不能够因为结婚而产生强烈的婚姻伦理与家庭责任感,从而使得年轻人的婚姻家庭生活仍旧需要父母的扶持才能维系。第三,代际关系失衡也意味着代与代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系统在新的形势下进行重新配比。因为男方家庭需要调动所有的社会资源为子辈的婚姻大事负责,于是,“为子成婚”便成为农民人生任务系统的核心;而与此同时,年轻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退出权”形塑了其权利的高位,以至于深刻影响到了家庭生活秩序中的权力义务关系。表现为,男方及男方父母的谈判能力弱小,他们只有尽量“讨好”儿媳妇才能获得婚姻家庭生活的圆满,于是家庭生活中的权力关系变为了父辈讨好子辈、婆婆讨好媳妇。


2.婚姻家庭生活被割裂

 

首先,代与代之间的生活空间相互隔离。年轻人婚后常年外出务工,只在过年等特殊时节回家团聚;甚至生育子女的时候,多数年轻女性待在农村老家的时间都不会超过2年,而年轻的男性更是很少回家。包括养育子女在内的各种家庭事务都被父母包揽。通常情况下,母亲带孩子做家务,父亲在本地打工维持家用。这种家庭生活模式将代与代之间的生活空间隔离,变成了村庄中的隔代家庭和打工地的夫妻家庭。代与代之间缺乏日常生活中的家庭交往与相互扶持,家庭事务和家庭规范的传承受到了严重挑战,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凸显。


我们在东头村调研时候发现,代与代之间在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待人接物等各方面都出现了愈来愈严重的隔阂。东头村一位48岁的婆婆告诉我们,“儿媳妇在家从来不做饭,刷个碗都是表现极好的,就这样还经常嫌弃我做饭不好吃,不想吃就到街上饭店吃饭。现在的儿媳妇不哭不闹就算好的。”同时,年轻人热衷于“手游”“社交平台”等,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将自己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家务事上。

 

其次,两代人被锻造出了不同的家庭伦理和家庭责任感。在既有的家庭结构中,村庄中的隔代家庭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家庭事务,由家庭伦理和家庭责任感强烈的父母来完成;打工地的夫妻家庭几乎不承担任何家庭事务,年轻人依然过着非常“自我”的打工生活,他们的家庭责任感和家庭伦理弱化。表现在,村庄中没有哪个父母会退出为儿娶妻的婚备竞赛,也不会退出带孙儿做家务的家庭事务,如若父母不能很好地完成将会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压力;相反,在外打工的年轻夫妻不操心家事、不带孩子被视为正常,他们原则上只需要每年给父母寄回一定的生活费就算负责任了,但是不少结婚多年的年轻人(30岁以下)打工收入都不够自己花费,结婚10年才开始有少量积蓄寄回。

 

东头村一位26岁的小媳妇向我们抱怨她自己的丈夫,结婚7年,生养2个孩子,夫妻俩打工的收入各自保存,丈夫的钱从来不够花,并且还在自己二胎怀孕期间出轨一个本地的姑娘,夫妻关系恶化。小媳妇说,“他总是抱怨,说因为我们结婚他们家变穷了。还总是惦记着我手里的2万元钱,这是结婚时候的彩礼。他总想从我手里要回,有一次他买了一个200多元的戒指,说都给我买礼物了,难道我不应该把钱给他吗?”夫妻俩都不成熟,也无法承担起家庭重任。为了挽回这场婚姻,公婆做了很多工作,公婆承担了所有的家庭生活费用,两个孩子的奶粉钱都是公婆出的,由于儿媳妇总是抱怨丈夫不寄钱回家,公婆逼着儿子今年寄了3次钱共计2500元,以讨好儿媳妇。但是公婆的这些努力也并不能真正地挽救这场婚姻,儿媳妇告诉我们,“我也不知道要不要离婚,一直犹豫,但要是离婚了我就不要这两个孩子了。”

 

上述案例在东头村非常典型。过早结婚使得他们在婚后依赖父母成为常态,而长期依赖父母且不同财共居使得年轻夫妇的“自我”增长,年轻人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经营夫妻关系,也不懂得承担家庭责任;而父母的负重前行伴随着他们对于完满家庭生活的美好希冀,只是这种希冀寄托在这些未成熟便已婚的年轻人身上显得那么苍白。婚姻家庭生活就这样被物理距离、心理距离、代际距离割裂,婚姻家庭生活的统一性被打破、伦理规范失效,婚姻家庭生活问题不断凸显。


3.婚姻风险增加,家庭生活危机加剧

 

在婚姻家庭生活割裂的背景下,婚姻风险剧增,村庄中离婚、逃婚、失婚的恐慌前所未有。由于多数年轻人办理结婚仪式的时候都不够法定婚龄,于是他们大多数只办婚礼不进行婚姻登记,等到第一个孩子上学需要户口的时候才去登记结婚,因而东头村的婚姻风险主要体现为离婚和逃婚。

 

2000年以后,东头村离婚和逃婚案例凸显。近十年凸显了一种类型的离婚,即因为网聊认识了新的对象而导致婚姻破裂。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年轻的夫妻之间,并且都有外出打工的经历。外出打工,尤其是夫妻之间异地打工,增加了双方通过现代手段(网络、智能手机)结识新对象的概率,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这种类型的离婚可以发生在经济条件差、中、好各个层次的家庭中。我们仅在东头村的其中一个自然村—田庄(约1000口人)就调查到8例此种类型的典型离婚案例。


这种结构下,婚姻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首先,父母安排相亲结婚,考虑最多的是双方条件的配比,男女之间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其次,由于结婚时年龄尚小,父母在年轻人婚后不得不承担大部分的家庭责任,这加剧了年轻人家庭观念淡漠的情势;再次,异地打工不仅使得代与代之间的日常交往缺失,也使得夫妻之间的日常交流匮乏,缺乏夫妻关系经营的条件,也使得传统的家庭规范失效;最后,外界打工生活具有很多新奇的、具诱惑性的事物,尤其是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重构了年轻人的社交世界,在这种环境中的年轻人不免受到刺激与感染,甚至做出一些有悖于家庭团结和家庭稳定的事情。


4.留守儿童的成长受到挑战

 

结婚未成年、老人带孙儿、长期不与父母共同生活,这些因素使得乡村社会留守儿童的成长受限。在家庭教育上主要表现为爷奶的“护短”教育和父母的教育缺位。东头村的孩子大多数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平常跟着爷奶一起生活。爷奶日常生活中只能给予孩子基本的吃穿住用的保证,对于孩子的学业、人格发展、心理健康、理想教育等方面难以顾及;而且由于少子化的倾向,爷奶对于孙儿辈以“疼爱”为主,不能以严格的标准在各方面要求孩子。就算是父母在家,或者一方在家,年轻人对于孩子的管教也很少。很多孩子都玩手机游戏,不少孩子沉迷其中,甚至一些年轻的家长主动把孩子“交给手机”,这是因为年轻的家长自己贪玩,不想让孩子“烦自己”。学校教育层面,一方面,现在的教育不允许打骂学生,只能“说服教育”;另一方面,现在的老年家长都非常“护短”,对老师要求高,甚至家长帮着孩子欺骗老师。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学生不好管也不能管,老师积极性受挫。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情况令人担忧。

(以上摘编自《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11期)


养老倒逼婚姻?早婚形成的社会机制


既然早婚造成如此多的社会问题,为什么早婚现象仍在该中部省份的农村愈演愈烈?另一个研究案例,该省的西村为我们解释了早婚形成的社会机制。西村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村,农户收入来源为农业和务工,且后者所占比重日益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务工收入比例已占60%以上。


1980年代,早婚高潮的形成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那就是家庭内的人口结构。那个年代结婚的都是196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这代人的共同特点是兄弟姐妹较多。


西村目前40-50岁的男性90%以上至少还有一个兄弟,大多数都是兄弟三人和三人以上,现任的几位村干部都是兄弟五人甚至更多。这样的人口结构构成了父母在婚姻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他们必须要趁着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为几个儿子建房娶妻。为全面完成人生任务,他们多数要奋斗到五六十岁,此时劳动能力已经大不如前,但还要继续劳动,因为要养活自己、偿还债务、照看孙儿,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依靠几个儿子养老送终。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1980年代会出现那样高的早婚潮了,这是父母们为完成人生任务,根据家庭人口结构作出的必然选择。1980年代后的早婚现象要比集体时代严重得多,除了父母决策这一根本原因外,三个外部因素的变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农村经济制度变化。集体时代的农民进入老年后,依然可以从集体获得基本的口粮,改革后农村复归家庭经营,农民的养老就完全依靠家庭,相比之下,集体时代的父母们可以更为从容地安排子女的婚事;二是农村彩礼习俗的变化。集体时代婚姻缔结中几乎没有彩礼往来,婚姻成本很低,但1980年代后彩礼迅速增加,并且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婚姻成本增加影响到多子家庭的婚姻决策;三是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总体来看,1980年代后基层组织对婚姻的管理力度较集体时代要弱化许多,“集体经济组织的约束功能基本丧失”。


2000年以来,西村的早婚现象曾经一度销声匿迹,从2000-2007年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甚至有所推迟,在这8年间结婚的48位男性中,初婚年龄在23岁及以上的达31人,几乎占了三分之二,相比之下,2008年到2010年3年间的20例婚姻中,男性初婚年龄在23岁及以上的仅4人。正如前面指出的,2007年是西村的“晚婚年”,从2008年开始西村再次掀起一波早婚高潮。笔者在村中调查时,许多村民反映说现在小孩结婚太早了,“大人四十多岁就当了爷爷奶奶”。早婚似已成为村民的共识,家长们都在催促外出打工的儿子早点结婚,好“去一块心病”“晚了就没有好的了”,有的家长还鼓励儿子谈对象时早点把生米煮成熟饭,让女方怀孕后马上办婚事,“不怀孕就不要回来”。


从家庭人口结构来看,目前进入婚龄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男孩子绝大多数是独子,父母不存在完成多个儿子人生任务的压力。那么,父母们为什么又急于让儿子早婚呢?


一个表面的因素是婚姻成本的高涨,婚姻成本包括两项,一是建房,二是彩礼。现在结婚时女方都要男方家庭盖一栋二层楼房,建房成本近年不断攀升,目前约需10万元左右,没有新楼房不可能娶到媳妇。彩礼的涨幅也非常之大,2000年后达到8800元(寓意“八八大发”),2005年前后突破万元,达到11000元(寓意“万里挑一”),迅即又达到17000元(寓意“万里挑妻”),2008年后“一年一个行情”,年均增加10000元,目前已达4-5万元,2011年已经有人开出了8万元的彩礼!从这个角度考虑,迟一年结婚可能要多付出上万元的成本,调查中许多农民就是从这个角度解释早婚现象的。


由于婚姻成本几乎完全由父母承担,所以从这个角度解释他们的早婚冲动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这种解释忽视了婚姻中子代的能动性,也掩盖了更为深层的原因。实际上年轻人并不愿意早婚,结婚意味着他们要承担家庭责任,意味着束缚个人自由和生活享受,他们希望的是维持单身的状态,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里多玩耍几年(自然也包括谈恋爱)。中老年村民谈到年轻人的变化时都认为结婚后年轻人就会“一夜成人”,表现出来就是“知道攒钱了”,一位16岁结婚的女孩说她原来从来不操心家里的事,有钱就花没钱就找父母要,结婚后特别是生了孩子后,立即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得出去挣钱了,要不然怎么养活哦”,这位年轻的母亲现在在山东一个鞋厂打工,整天与胶水打交道,据说双手都脱了皮。婚后生活的沉重被年轻人看在眼里,谁还愿意早结婚呢?但是由于婚姻成本要靠父母承担,所以“父母之命”还是不得不听。


代际之间在婚姻上的博弈造成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局面:年轻人接受早婚,但父母却要付出高额的成本,而父母们付出的成本(主要指楼房和彩礼)最终流向了年轻人的小家庭,也就是说,通过接受早婚,年轻人其实“提前”从父母那里分割了家庭财富。之所以说“提前”,因为传统上家庭财富转移是通过“分家”实现的。通过婚姻实现的家庭财富转移是非常有利于子代小家庭的,这笔财富可以大大缓解小家庭初建立后遭遇的生活压力,但父母一方在这种财富转移中却是受损的,他们半生的积蓄几乎全部被掏空,完成这个人生任务后,他们几乎是从零开始重新积聚家庭财富(并且要首先偿还由此欠下的债务),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代际剥削”。实际上,无论子代早婚与否,父母都要承受这种“剥削”,早婚对他们的意义在于,可以减轻“剥削”的程度。西村农民知道婚姻成本“一年一个行情”,早结婚可以省点钱,所以在必须要付出成本的前提下,早点付出未尝不是件“好事”。


上面分析的是代际之间在婚姻成本和收益上的考量与博弈,其实这还只是代际关系理性化的一个表面,其实父母们不只是有“婚姻成本”这个“近忧”,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养老”的“远虑”。父母们的“养老”考量为何以及如何影响到他们对子代婚姻的决策行为呢?


费孝通(1983)曾把中国这种父母抚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的代际关系模式称为“反馈模式”,当这种模式运行良好的时候,代际之间的关系就是平衡的。父母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有稳定的预期,养儿可以防老,他们就可以从容地义无反顾地在壮年时期全身心投入到完成人生任务之中。在代际关系平衡的时期,婚姻中的物质资源流动是在男女双方家庭之间展开的,男方付出的彩礼会被女方家庭部分用于准备嫁妆,部分挪作家庭其他开支(比如为其他子女完成婚嫁任务),年轻人组成的小家庭只有在正式分家的时候才能够从父母那里获得一定的家庭财产。作为父母他们不必担心财产分割后导致自己老无所依,因为即使自己老来一贫如洗,儿子也不会不尽赡养义务,这时父母“包办”婚姻的时候就不会受到养老问题的牵绊。


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的十年来,乡村社会发生巨大变迁,代际关系的变动也非常剧烈,华北农村的代际关系失衡已经非常严重。在西村调研时,经常有老人向我们抱怨子女不孝,村庄甚至发生过儿子将70岁的老母亲赶出家门的极端事件。这些老人的晚年遭遇在村庄中形成了示范效应,它告诉更年轻的父母们好好思量自己的养老问题。


如今几乎没有人还坚信养儿必然可以防老了,问起这个问题,农民总会说“看他(指儿子)良心”了,这表明“养儿防老”已经不能给农民以稳定的晚年预期。在现实的教育下,父母们都懂得了养老还是靠自己,懂得了要早作准备,要趁着自己年轻力壮时为自己积攒养老资源,并且要尽量讨好儿子儿媳(现在的中年父母都在积极地为外出打工的儿子种地、看孩子)。当父母开始理性地思考自己的养老问题,同时又面临完成人生任务的压力时,一个“双赢”的行动策略产生了:早日为子女完婚,然后趁着自己年轻力壮,一来可以通过务农务工尽快还清债务从而积攒养老资源,二来也可以给儿子儿媳多干点活,“讨好”他们,搞好双方的关系。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父母那么急于为儿子结婚了,这就是本文所称的“养老倒逼婚姻”。


总结以上分析,养老倒逼婚姻的出现是代际关系失衡的情况下,代际之间在婚姻实践上理性化博弈的结果:父母希望可以在早日低成本地完成人生任务后投入到积攒养老资源中,子女接受早婚要求的同时也通过婚姻向父母提前索要家庭财富,为自己的小家庭争取了极大的利益。

(以上摘编自《南方人口》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宋丽娜: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王德福: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来源:文化纵横(ID:whzh_21bcr)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城市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