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是“全国拒绝酒驾日”。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宣传引导+专项整治”双管齐下的方式,持续大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8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4起,其中醉驾17起。
“道路千万条,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我们可不能喝酒开车,让家人担心。”“咱们吃好喝好,更要记好生命无价,酒后不驾。”9月6日晚上8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酒店、餐馆、夜市、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提醒等形式向就餐人员全方位宣传“拒绝酒驾”安全理念,告诫大家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现场,民警还督促、指导餐饮店主,在食客离开时,积极履行提醒劝阻义务。
9月5日晚上,在新江海小区的一处背街小巷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附近过往机动车进行酒驾查处。当晚10:30,男子施某驾驶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瞧见施某一路摇摇晃晃的行车轨迹,立即将其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施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这么偏僻的小路也设卡啊,以前不都是在主干道的吗?”施某嘀咕。“无论行驶在哪条道路,你都不可以酒驾。”民警告诫。施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期间,交警部门根据前期酒驾事故特征进行分析,对酒驾人员行驶时间、行驶线路、绕行规律进行研判分析,发现酒驾人员一般都会抱着侥幸心理,选择穿行在背街后巷或者辅助道路。各交警中队则根据交警指挥中心的研判,及各自辖区酒驾违法的规律特点,将警力向违法多发、酒驾多发的重点时段及重点路段倾斜,“零容忍”打击酒驾违法行为。
下阶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推动交通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将警示宣传关口前移,定期联合滴滴代驾、餐馆负责人,开展反酒驾宣传主题志愿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源头劝导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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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一连三撞逃逸 手臂“车标”状伤痕暴露身份
近日,男子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连撞路边停放的3辆车后,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交通事故现场,可万万没想到,自己最后竟被手臂内侧的一块“车标”形状的伤痕“出卖”了。事发当晚11:58,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斜桥中队接到110指令称,在柏木桥向东100米处,发生一起多车碰擦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事故为一辆本田牌轿车碰撞了路边停放的3辆轿车,但本田轿车的驾驶员却不知所踪。
民警随后对现场勘查,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不远处有名男子左手小臂内侧有本田车标形状伤痕,男子神色慌张且浑身散发酒气,将其控制并现场对其询问。
期间,男子自称是本田车车主,但矢口否认其驾驶行为。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确定男子王某为肇事车辆驾驶员,随后将王某带至医院抽血化验。
经化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据王某交代,当晚,他在饭店喝了白酒和啤酒,散席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驾车途中,王某受酒精作用、意识模糊,发生了这起多车碰擦的交通事故。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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