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司法厅传来喜讯,经过严格的申报、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2022年度法援“十优十好”案件出炉,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2021年11月26日,王某驾驶电动车时被突然蹿出的宠物狗撞倒受伤,而宠物狗的主人刘某却指责是王某撞伤了他的狗,要求赔偿。王某无奈报警,并在公安机关建议下先自行前往医院检查,经诊断王某胫骨骨折。历经多次调解未果,王某于2022年5月30日向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后,指派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沈枭律师承办此案。为了摸清事实,承办律师现场勘验发现,刘某所开店铺就在路边且店外放着狗笼子,通过实地走访向周边街坊了解到,刘某每天有早上把狗从笼子里放出来的习惯;基于事发地为监控盲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确认有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多次出现在事发地附近。

在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中,刘某仍坚称是王某撞伤了狗,提出两边损失相互抵消。承办律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找出了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双方律师的居中协调与法官耐心劝说下,反复辩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王某支付了相应赔偿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承办律师沈枭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和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沈枭提醒,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随时注意自己宠物的行为,要严格遵守当地关于动物饲养的相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饲养人或管理人要增强风险意识,承担好管理、看护责任。

 

沈枭成为执业律师已经8年,每年都要办理二三十件法律援助案件,曾多次获得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表彰,承办的“刘某扶养、离婚纠纷案”获选2015~2016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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