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车辆送货发生车祸,而事故牵涉两家公司的劳务雇佣及车辆借用关系,肇事司机与所属公司是否需担责、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成为争议核心。近日,经相关部门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尘埃落定,赔偿事宜全部落实。


事故发生当天,甲公司向乙公司借车,由员工季某驾驶车辆运输货物至外地,乙公司正好也有一批货物运往同一目的地,故让员工张某坐车一同前往。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显示,季某驾驶途中致车辆失控,撞击道路隔离护栏后冲出路外,导致车内乘车人张某受伤,车辆及护栏不同程度损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张某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高额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张某随后到马桥法律服务所求助。


据分析,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严格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作为确定各方赔偿责任的核心依据。从责任主体来看,季某是在执行甲公司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张某与乙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其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季某)的侵权行为受伤。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乙公司)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交通事故责任基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产生,属于一般侵权责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基于劳务关系产生,属于特殊侵权责任,甲、乙公司及季某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张某可选择向其中一方或双方主张赔偿,且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履行赔偿义务的一方有权向最终责任方追偿。


经相关部门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协议:除去张某已拿到的赔偿款外,其公司另外再赔偿张某17万元,季某及其所在公司赔偿13万元。目前,相关赔偿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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