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杨简:视民如“赤子”
据《宋史》卷四0七《杨简列传》记载,杨简是浙江滋溪人,于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考中进士,被授予浙江富阳县主簿,掌管文书档案,是个文官。当时,大哲学家、教育家陆九渊路过富阳,与杨简会晤问答,陆九渊对杨简的回答表示满意,二人遂定下“师弟子之礼”,杨简拜陆九渊为师。富阳当地人大多重视做生意买卖,对读书学习之事不感兴趣,杨简到了后,“兴学养士,文风益振”,使当地崇文重教风气开始形成。
杨简后来又相继任绍兴府司理、嵊县知县、乐平县知县,能够“犴狱必亲临,端默以听”,秉公断狱,不畏权贵,不冤枉良民。坚持“兴学训士”,宣讲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些人听了他的报告后,感动得流下眼泪。对青少年犯罪,杨简更是耐心教育,当时乐平县有两位姓杨、姓石的少年为害乡里,被抓捕后,杨简对他们是晓之以祸福关系,使其感悟而主动改邪归正,很快被释放,二人立志重新做人。从此以后,全县的人“以讼为耻”,出现了“夜无盗警、路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绍熙五年(1194年),杨简被朝廷召为国子博士,离开县境时,杨、石二位少年与众人一直欢送至县境外,亲切地称杨简为“杨父”,是他们真正的父母官。
杨简后来又离开朝廷,任温州知州,十分注重廉洁自律,生活勤俭朴素,“奉养菲薄”,领的薪水也很少。他待老百姓如“赤子”即刚出生的婴儿一般而加以呵护,经常对身边的人说:“我岂敢以赤子的膏血来肥自己啊!”
在他的精心治理和率先垂范下,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社会风气纯正,邻里闾巷之间,关系雍睦和谐,无忿争之声。“民爱之如父母,咸画像事之”,老百姓把他当父母一样爱戴,都在家中挂上杨简的画像,以表爱戴之情。
后来,杨简又被提拔到京城临安,到朝廷任“驾部员外郎”。离开温州时,“老稚扶拥缘道,倾城哭送”,老百姓无论男女老少,都纷纷来到杨简要经过的道路两边,为他送行。人们拥挤着,呼喊着,整个城市哭声一片,老百姓舍不得这位父母官离开。
杨简在上朝入对时,向皇上和众大臣禀报自己之所以如此受到老百姓爱戴尊重,除了皇上的英明领导,关键是自己坚持“尽扫喜顺恶逆之私情,善政尽举,弊政尽除”。强调为官要做到无私奉献,我将无我,就可以达到“民怨自销、祸乱不作”的为政效果。杨简后来官至工部员外郎、将作监兼国史院编修、宝谟阁学士、太中大夫等职,世去后,被赠“正奉大夫”以作褒奖。
又据《清史稿》卷四百七十七《循吏列传》之“吴焕彩”记载,吴焕彩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进士,被任命为山东范县知县。在任期间,注重民风向上向善的引导,断讼公正,地方社会治安得到良好治理,曾被巡抚大人夸赞为爱民如子的“民之父母”。
自古以来,为官执政者理应怀揣一颗爱民如爱赤子之心,全心全意为民谋福祉,为民排患解忧,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是中国古代吏治文化的主流,无疑也更是现代吏治文化的主旋律、主色调。我国优秀的吏治文化传统正是在代代相传、又不断融入时代特点中得到发扬光大、赓续绵延。(本篇连载完)
束有春2026年2月13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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