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中燃油品储运有限公司获得海关核发的《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设立专用账册。这是靖江口岸首个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是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一种形态,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仓库。江苏中燃库区配备11座保税储罐。今年5月,企业向靖江海关提出申请,希望将其中部分储罐开展“两仓功能叠加”业务,实现船供保税燃料存储、流转及出口业务的一体化管理,为长江流域国际航行船舶提供更高效的燃料供应保障,推动区域港口经济与外贸发展。而拥有出口监管仓库,则是开展“两仓功能叠加”业务的先决条件。
“‘两仓功能叠加’是海关总署2025年提出的针对‘船供燃料油仓库’的改革,使同一仓库具有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双重功能,不再需要另外开辟场地,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靖江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杨华介绍,接到企业申请后,靖江海关立即安排专人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企业破解申报等环节的难点堵点,指导企业成功设立出口监管仓库,方便企业开展后续业务,享受改革红利。
记者了解到,江苏中燃获批设立出口监管仓库,进一步丰富了靖江口岸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形态。此前,靖江口岸已有1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及盈利、三峰、中燃、东方能源、太和等5家保税仓库。上半年,我市保税物流发展态势良好,进出口货物货值同比增长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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