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了解到,我市实施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

据介绍,去年12月,我市曾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若进行第二次贷款,则首付比例提升到30%;双职工、单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40万元。今年5月6日起,新政策将首贷、二贷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并将双职工、单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与第一次申请最高额度相同。首付比例降低与贷款额度提升,将显著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此次新政策还规定,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职工每年可以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由等额本息变更为等额本金,或者由等额本金变更为等额本息。此前,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可变更。等额本息指每月还款金额固定,适合收入稳定的职工;等额本金指每月偿还本金固定,利息逐月递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总利息较少。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负责人介绍,每年可以更换一次还款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让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灵活选择还款金额。

利好消息接二连三。5月8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为一年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5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5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2025年5月8日(含)后申请的及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118450人,累计归集公积金125.09亿元,贷款累计发放总额74.78亿元,累计发放户数2939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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