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魂”是一种妖术,据说可以通过施法于受害者的姓名、毛发或衣物来窃取他们的灵魂精气,为己所用。盗来的灵魂会有奇异的效能(如用于加强建筑物的强度),而被盗去了灵魂的人则会“失魂落魄”,乃至丧命。

  1768年正当所谓“乾隆盛世”,关于这种妖术的流言在民间盛传。年初始于浙江地区,几个月间迅速蔓延,波及十二个大省(其人口总和超过两亿),爆发了一场公众大恐慌。平民百姓人人自危,想方设法对付妖术;乾隆帝获知后断定背后暗藏着谋反的政治阴谋,随即发诏书在全国的清剿妖术;而各级官府起初企图息事宁人,尔后奉旨竭力追查妖案,捉拿“妖人”与“妖党”。这场群体性疯狂充斥着误会、怨恨、诬告、陷害和报复,造成了无数冤假错案,夺取了许多人的生命。最后,因为叫魂案无一可以作坐实,这场歇斯底里的大规模清剿运动也终结于不了了之。

  初看起来,250年多前的这场妖术闹剧完全匪夷所思,与当今科学发达、思想昌明的社会似乎毫不相干。但借助历史之鉴,我们得以勘察那些促发群体性疯狂的三种结构性要素:似是而非的观念信仰,恐惧与暴戾的社会心态,以及超越法治的非常政治机制。这些要素一直潜伏在历史的暗流之中,至今仍然驱之不散。一旦它们在特定的时机中汇合起来,大规模的歇斯底里还会以各种不同的形态重新上演。

  首先,相信鬼神、妖术,以及身体与灵魂可以分离,这些特定的“超验观念”在叫魂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一位邻居突然死去,有一个异乡人曾在此路过,要在这两件事情之间建立“叫魂至死”的因果关系,必须依赖一种特定的文化观念。在今人看来,这种观念完全虚构,是不可理喻的迷信,因此叫魂之类的群体性疯狂只可能发生在愚昧的古代社会。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任何特定的观念都是一种“文化建构”,其“真实性”并不完全取决与物理意义上的可验证性。只要当事人信以为真,这种观念就会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巨大的力量。近代历史上曾有人笃信“刀枪不入”的中国神功,而就在不太久远的过去,我们也曾相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科学奇迹。

  文化观念本身,无论多么离奇怪诞,也只是群体性疯狂的必要(却非充分)条件。使疯狂成为可能的另一个要素是失常的社会心理,尤其是过度的恐惧、义愤和仇恨。而社会心理又是社会现实状况的产物。哈佛大学中国史教授孔飞力(Philip A. Kuhn)在其著作《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Soulstealers: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一书中指出,叫魂案发生在在近代中国的前夜,“社会上到处表现出以怨怨相报为形式的敌意。”在这个“被人口过度增长、人均资源比例恶化、社会道德堕落所困扰的社会”中,“人们会对自己能够通过工作或学习来改善自身的境遇产生怀疑。这种情况由于腐败而不负责任的司法制度而变得更加无法容忍,没有一个平民百姓会指望从这一制度中得到公平的补偿。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妖术既是一种权力的幻觉,又是对每个人的一种潜在的权力补偿”。在孔飞力的笔下,这是一个“镀金的盛世”,潜藏着敌意与恐惧的社会心理。民众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与财产而担惊受怕,时而将攻击用作防卫的手段,于是“任何人——无论贵贱——都可以指称别人为叫魂犯”。官僚为保全职位与晋升而忧心忡忡,竭尽全力揣摩与迎合上司的意图。而乾隆帝则恐惧妖术背后的有“汉化”谋反的阴谋。

  除了文化观念与社会心理的条件之外,群体性疯狂大规模的急剧爆发还需要另一个要素:非常规的政治机制。正是因为乾隆疑虑大清王朝对于汉人的正当性,他对“妖术”窃取发辫极为敏感,从中闻出了“谋反”的气息,随即将妖术定位“政治罪”。他以此打破官僚系统的常规治理程序,启动了“政治清剿”的非常机制。但这种非常时刻创造出无序竞争与操纵利用的空间:“一旦官府认真发起对妖术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来清算宿怨或谋取私利。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恶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某种解脱;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但这一切并不是古代中国人所有,也不能简单归咎于愚昧无知“国民性”。群体性疯狂是特定的文化观念,社会心理与政治机制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的协同效应。综观历史,在西方有欧洲中世纪晚期对女巫的残杀,有美国麦卡锡主义对“共党分子”的迫害;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远有“义和团运动”近有“文化大革命”。这些历史事件当然有其更复杂的面向,但其中都涉及群体性歇斯底里的现象,它们都以特定的“迷信”或意识形态为前提,都被恐惧与义愤的社会心理所推动,也都在启动了非常规的政治机制之后突发蔓延。

  在撰写这篇文章的时刻,中国几十个城市正在爆发声势浩大的反日示威抗议。“爱国保钓”本来是正当的公民行动。然而,在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抗议活动中,有一部分竟然演变为针对中国同胞的人身与财产的“打、砸、烧”暴力,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实际上,这种暴力仍然依据特定的观念建构——将“使用日货”与“卖国行径”相等同,这种“逻辑关联”与叫魂致命的观念相比,或许少了旧日的“迷信”,却同样蒙昧荒诞。而促发这些疯狂举动的社会心理是越来越严重的不满、郁闷、恐惧和义愤,滋生于一个缺乏平等、正义和法治的社会环境。这些暴戾之气只有借用爱国这个安全而正当的名义才得以宣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缺失环节”(Missing Link)令人玩味。中国法律明文规定,举行任何游行示威都需要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实际上被批准的情况极为罕见)。在这样一个国度中,竟然有几十个城市同时爆发相当规模的游行抗议活动,如果没有一种超越常规治理的特殊政治机制在起作用,这一切是难以想象的(尽管目前还很难辨析这一机制究竟是什么)。

  250多年过去了,遥看《叫魂》所讲述的那段群体性疯狂事件,我们或许会以文明的骄傲鄙薄古人的蒙昧无知。但未来的中国历史学家若是回望我们时代种种不可思议的现象,不知道是否也会生发出相似的感慨?

  作者刘擎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知本论,本文原发表于探索与争鸣杂志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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