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文洁 通讯员赵玲燕)近日,我市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入选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在实施完成后,可按规定获得奖补资金。
这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6个家庭农场、1个省定“头雁”家庭农场和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将扶持这些经营主体购置农业无人机、自动驾驶系统、拖拉机、旋耕机、收割机等现代高效农机设备,以及建设农田水肥一体化系统。今年,奖补方式依然是“先建后补”,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发放最多可达总投资49%的奖补资金,其中,家庭农场、省定“头雁”家庭农场、合作社最多可获奖补资金分别为9万元、12万元、20万元。
从2021年起,我市通过奖补项目等培育方式,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共致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修建农场内道路,购买大米智能包装机器人、全套颗粒料生产线、香沙芋全程机械化生产设备……在奖补政策激励下,此前,我市已有3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特色农业机械等,提高生产经营和服务带动能力,总共获得奖补资金近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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