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事不过三”,但男子范某却屡教不改,近日第三次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
事发当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车站路(三江路—工农路)路段查酒驾。凌晨2:32,范某驾驶车辆进入检查点,车窗降下时,便有一股浓烈的酒味。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范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驾。面对“铁证”,范某对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期间,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范某竟是一位“故人”,他曾于2018年3月因酒驾在南京被警方查获,并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11月,他再次因酒驾在中洲路和兴业路路口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查获,并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的处罚。此次是范某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范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将被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会被终生记录在案,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酒驾被查获后,都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醉驾!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城市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