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建立于1368年,首都南京,朱棣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朱由崧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返回留都南京,直至1645年。大明王朝是华夏民族又一个真正实现了统一的封建王朝。
再说到了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曾向大臣们自豪地说:“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国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蕃,莫不来享。” 经过30年经营,大明王朝已经树立起万国来朝的东方大国形象。
在东南亚及南亚各国朝贡过程中,大明王朝也不是只接受供奉,而是以主人翁、宗主国的姿态与这些国家交往,对他们实行赏赐式回赠;对一些动乱不安甚至胆敢冒犯边境的藩属国,耐心调停与重拳出击并重,既维护了宗主国地位,又起到了以华夏文化“爱民重道”来积极引导藩属国的作用,从而形成鲜明的外交特色。
一.《大统历》是明王朝赐予蕃属国的重要法物
据《明史•历志(一)》记载,元代进士刘基(字伯温)于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受朱元璋礼聘后,曾上书陈述时务十八策,倍受朱元璋信任。
刘基精通天文、兵法、数理等,1368年明王朝建立,即以太史院太史令身份向朱元璋呈上《大统历》。
《大统历》作为新政权制定颁布的历法,为明王朝的华夏正统地位作出了巨大贡献,既保证了新政权的合理运行,也为新政权对外宣传交流提供了重要法物。
明朝政府在与番邦属国交往中,十分注重由皇上亲自赐予对方以《大统历》,意味着向这些藩属国颁布了以明朝为主的历法,使他们的纪年按照华夏正朔来运行,以进一步树立起明王朝宗主国地位和形象。
有的国家虽然与明王朝不存在主权国与臣属国关系,但通过赠送《大统历》,也可以达到宣传中国文化、树立东方大国形象之目的,这一点,在郑和七次航海过程中体现尤为明显。
明朝向藩属国赐予《大统历》,有时是与对该国国王的任命书同时进行,有时是与其他回赠品一道朝廷,有时则单独进行。
赐予范围同样涉及到东北亚四国.如洪武二年(1369年)任命高丽国王王颛时,在由使者送去金印诰文时,朱元璋又赐予王颛以《大统历》;洪武四年(1371年)赐予日本国王良怀以《大统历》;洪武五年(1372年)赐予琉球国使者以《大统历》。
对于东南亚地区的《大统历》赐予,其记载更是随处可见。
洪武二年六月,安南国(越南古称)国王陈日煃(kuǐ)派遣使者到达京师南京,朱元璋命侍读学士张以宁、典簿牛谅二人又随使者前往安南,宣读大明皇帝圣旨,封陈日煃为“安南国王”,赐予王权象征的“驼纽涂金银印”,同时赐予《大统历》。到了嘉靖十九年(1540年),又再次赐予《大统历》。
洪武二年,朱元璋又遣使到占城国(今越南境内)宣传明王朝建立。在明朝使者还没有到达前,占城国国王阿答阿者就已经先派人到明朝京师来奉表庆贺了。朱元璋大喜,连忙重新派遣使官持钤有皇帝玉玺的诏书,带上《大统历》及文绮、纱罗等,与占城国使者一道来到占城。
占城国王在得到明朝皇帝册封赏赐后,又派使者来朝贡,于洪武四年呈给朱元璋一张长一尺多、宽五寸、由黄金制成的奏表,盛赞大明皇帝“抚有四海,如天地覆载,日月照临”。并恳请明朝皇帝用金印将他册封为国王。
洪武十二年,大明王朝又赐与占城国国王以《大统历》,同时令占城国与安南国修好罢兵。在稳定当时的国际环境及周边局势重大问题上,明王朝发挥了重大作用。
据《明史•外国列传(五)》记载,占城国居南海中,是周王朝时期的“越裳国”。
“越裳”亦作“越尝”“越常”。《后汉书·南蛮传》记载:“交阯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
东汉王充《论衡·恢国篇》中有“成王之时,越常献雉”语。
秦朝时,占城国称“林邑”,西汉时称“象林县”,三国东吴时称“越裳县”,唐代称“占不老”或“占婆”。因其国王所居之地叫“占城”,后来即以之为国号。
明宪宗成化七年(1471年),安南国攻破占城国,执国王及家属五十余人,劫印府,大肆焚掠,遂据其地,将占城国改为“交南州”。后双方又不断爆发掠夺与反掠夺战争,明朝政府多次出面调解无效,最终占城国被安南国吞并。
一直到了清代嘉庆1803年,安南国向宗主国中国提出请求,要求改国号为“南越”,取“安南”“越裳”各一字。嘉庆皇帝经过慎重思考,赐予其国号为“越南”,并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这就是“越南”国名的由来。
束有春2026年4月17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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