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登基后,希望通过变法,改变宋朝建国以来在对外关系上的被动局面,开疆拓土,建立超越列祖列宗的丰功伟业。


变法最大的障碍,是财政困难。要解决财政困难,就必须找到那个善于理财的人。宋神宗的第一人选,原本是做过两任三司使(财政部部长)、走儒家路线的张方平。但偶然因素改变了事件的发展方向。张方平刚刚就任参知政事,还没来得及大展身手,他的父亲就过世了。按照儒家的礼制,张方平丁忧守制,退出了政坛。


最终上来的,是王安石。


一、“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真意


王安石走的是法家的路线,宣称“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如司马光所言,这是汉代法家桑弘羊的做法。“四民分业,士农工商”。所谓“民不加赋”,只是不向四民之一的“农”加赋。桑弘羊实行盐铁专卖,要求商人、手工业者申报财产以便征税,一辆小车、一条小船都要交税;财产申报不实者,发配边疆,没收财产;还鼓励揭发告密。桑弘羊又实行均输平准之法,贱买贵卖,以政府代行大商人角色。


从“国用饶”的角度来看,桑弘羊的确是成功的。但是,如果把皇帝、政府和包括士、农、工、商在内的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追求整体的和谐共荣与帝国的长治久安,那么,桑弘羊就是失败的。他的经济政策损害了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利益,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整个社会的不安,最终引发民间的反抗。


现代人对王安石理财政策的常见误解,是认为“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就是发展生产。伴随这一误解的,还有对司马光的鄙视,司马光说:“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这句话通常被理解为司马光不承认社会财富的可增长性。


生活在21 世纪的中国人鄙视司马光,是很可以理解的。我们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了社会财富的飞速增长。四十余年间,小到个人、家庭,大到城市、国家,财富的增长规模和速度是前所未闻的。“天地”还是这个“天地”,其间的“货财百物”,却早已不知翻了几番。所以,我们很容易会觉得司马光真是太保守了。现代人以今度古,鄙视司马光,可以理解,但并不公平,也不科学,因为“北宋之中国”绝非“改革开放以来之中国”。用过去四十年的发展逻辑来衡量、判断数千年前的历史是非,实在是很欠考虑的。


过去四十年来,财富增长的动力来自哪里?制度革新、科学发展、技术进步、资金投入,同时,我们还有一个早已走在前面的西方文明的引领与示范。而这些因素,在司马光与王安石讨论“天地所生货财百物”的时候,都没有发生。没有上述革命性的因素,又怎么可能出现社会财富的革命性增长?而如果财富总量不增长,那么,理财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分配问题,不在公家就在民间,是“富国”与“富民”孰先孰后、如何协调的问题。


司马光所言,诚为不谬。


王安石的法家色彩是毫无疑问的。法家和儒家的区别在哪里?法家是皇帝朝廷至上的,它把朝廷国家的目标放在第一位,视人民福祉为必要之牺牲而无丝毫之同情。儒家则试图在朝廷利益与百姓福祉之间寻求平衡,反对扩张性战争,反对横征暴敛。法家是霸道的,为达光明盛大之目的,不惜动用无耻下作的手段;儒家追求王道,认为只有通过正义的手段才能达到正义的目的。法家讲究法制,不承认老百姓的能动性,主张以严刑峻法压迫老百姓服从。儒家讲究礼制,主张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学习成为贤人,从而实现社会的改造。


法家便捷实用,在短时间内就能产生高效率。儒家迂远,从人心到社会,那是一条漫长的路。神宗如何等得?


王安石与神宗的遇合,被当时政坛与后世史家惊为天意。苏轼责备宰相曾公亮不能阻止青苗法,曾公亮说:“上与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神宗与王安石“如一人”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这两个人有着相同的法家底色。神宗还是颍王的时候,有一天忽然拿出来一本自己新抄录的《韩非子》,让王府僚属去校对。他的老师孙永知道了,很不以为然地说,《韩非子》“险薄刻核”,违背儒家经典中的帝王之旨,愿王不要在这上头花心思。听了孙永的话,年轻的颍王辩解说,我抄这个,只是为了充实王府的藏书啊,我不喜欢它。这个解释实在是欲盖弥彰,以颍王的地位和北宋开封便利的购书条件,充实藏书,何必要手自抄录?


神宗与王安石一见倾心。从此之后,王安石负责理财,神宗主持开边。变法的初衷就是这样,那么,变法的结果如何呢? 


二、王安石其实是“成功”者


“王安石变法”是一个有可能引发无名之火的题目。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知之甚少,却无比笃定地相信,自己所知道的都是真理;一旦谁说出不同意见,或者提醒他们其实这件事还有其他可能的解释,他们便会气得脸色发青、指节咔咔作响,在键盘上敲出一连串血腥的语句,像连珠箭一样射向假想的敌人。


“王安石变法”,正是这样一个题目。他们相信,王安石变法就等于改革,等于进步,等于正义;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就等于反对改革,反对进步,是死硬的顽固派。因此,任何对王安石变法的否定性说法,以及对司马光除史学成就之外的任何肯定,都是应当被唾弃、被打倒的,包括说话的那个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衡量标准不同、观察立场不同,观感当然不一样。所以,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衡量标准与观察立场。


第一,“评价王安石变法,主要是依据言论,还是依据行动,是依据动机,还是依据效果,这应是个根本的原则问题”。毫无疑问,王安石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的经学造诣、思辨水平和知识广度皆高出一般,文章更是写得漂亮。但是,王安石变法不是坐而论道,而是国家政策,是政策就必然要对国家和社会发生作用。所以,看王安石变法,最重要的不是看他说了什么,动机怎样,而是看他和他的政府做了什么,对国家与社会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


第二,我们站在哪里看历史?看历史当然要看长远、看大轮廓,但是,也要看当时,关心那些生活在当时的、受到王安石政策影响的个人和群体。没有“人”的历史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第三,还要修正一个传统观点。传统观点关注对立,认为社会上层和下层的利益是绝对冲突的。上层指官僚、地主和商人,下层指普通农民,所以,传统观点赞美王安石变法对社会上层利益的削减,好像这样社会下层就会得到好处。其实不然,损有余未必补不足。社会的上层和下层当然有矛盾,但是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社会是一个整体,有它的整体利益。而这个整体利益与皇帝的诉求、朝廷国家的利益之间未必能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观察王安石变法的标准和立场如下,第一看实施,第二看当时,第三考虑社会整体。


王安石变法的政策涉及面很广,包括役法改革、青苗贷款、保甲法、保马法、农田水利法等等,在宋史研究领域是很大的一片园地,专家众多,著述如林。在这里,我只想通过一个例子,管中窥豹,来看一看新法的精神实质。


这个例子就是程昉淤田破坏民田案。


淤田属于农田水利法,简单地说,就是把河堤打开一个口子,人工制造洪水,借水力把河底淤泥输送到岸边洼地,以期改良土壤,制造良田。可是,洪水哪能那么听话?宦官程昉在滹沱河流域淤田,被人告发“堤坏水溢,广害民稼”。官司打到中央,惊动了神宗皇帝。程昉解释说,淤田是老百姓自愿请求的。怎么证明呢?程昉说,他在淤田之前,先派出官员征求当地意见,拿到了淤田“知情同意书”。那么,程昉拿到的究竟是由谁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呢?逼问之下,程昉承认,他拿到的是“诸县乞淤田状”,也就是各县的县政府请求淤田的状子。换句话说,程昉并没有挨家挨户去取得老百姓的同意,属于强制性淤田,并且确实损害了当地百姓的利益。


程昉淤田违反了新法所标榜的自愿原则与利民主张,所告属实。神宗因羞耻而愤怒。王安石说:“淤田得差去官及逐县官吏状足矣,何用户户取状?”也就是说淤田这个事情得到中央淤田专员和各县官员的请愿书就够了,哪儿用得着挨家挨户取得老百姓的同意呢?这句话干脆利落地否定了淤田行动的实施前提——百姓自愿,从而间接否定了新法所宣称的目标——利民。紧接着,王安石又说,程昉为朝廷出力淤田数额达到了四千多顷,因此,“假令奏状称人户乞淤田一句不实,亦无可罪之理”。就算是在“知情同意”这个问题上说了谎,也没有怪罪理由啊!


神宗随即转怒为喜,然而尚存犹疑,说:“若果淤田有实利,即小小差失,岂可加罪?但不知淤田如何尔?”“实利”指朝廷国家通过淤田所得的经济利益,与之相比,老百姓的无辜受损就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差失”了。


一言以蔽之,王安石和神宗真正在意的是“实利”,而非“利民”。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才是王安石新法的追求,至少是它的短期目标。


比如受到批评最多的青苗法,也就是政府向农民发放的季节性小额借贷,打着救荒济贫和限制高利贷的旗号,号称“凡此皆以为民, 而公家无所利其入”。实际上怎么样呢?首先是利率其实并不低。青苗钱一年两次发放和回收:春天贷的夏天还,夏天贷的秋天还。政府规定利率20%。听起来不高是吧?然而这只是半年利率,所以,它真实的利率水平不是20%,而是40%,甚至更高。贫苦农民借了还不起怎么办?好办,拉上富户一起借,互相担保,穷人还不起,富人帮帮忙。青苗法最初宣称是自愿借贷,结果在地方官的执行中却变成了强制贷款,等于是新增税费。


再比如免役法。役是老百姓对朝廷国家所承担的义务,通常以无偿劳动的方式进行,分为兵役和劳役两种。宋代军人职业化,老百姓免除了兵役负担,只服劳役,比前代自由了不少。免役法规定,老百姓不再身体力行亲身服役,而是出钱来换取自由,政府拿这个钱向市场购买所需要的服务。役分很多种,穷人有穷人的役,富人有富人的役,富人愿意花钱买自由,穷人没钱可是也要出钱免役。正式的免役钱之外,还有“免役宽剩钱”,这个钱干什么用?多收出来以备政府不时之需。而且,按照原来的役法(差役法),有相当一部分条件太困难的群众是彻底不服役的,现在也要交助役钱。总而言之,只要能增收,名义可以创造。王安石新法所创造的这些敛财方式,听起来非常“先进”,处处流露着创新气息。但是,你要深入进去,看看当时人的感受,就并非如此了。


过去权威的说法认为,王安石变法因为遭到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的阻挠而失败了。其实王安石变法根本就没有失败。如果我们理解到新法真正的目的是增收,那么,你就会发现它太成功了。神宗驾崩以后,他的儿子哲宗即位,户部尚书李常算过一笔账:“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场积剩钱共五千六百余万贯,京师米盐钱及元丰库封桩钱及千万贯,总金银谷帛之数,复又过半。”总计达一亿贯以上,多么惊人的数字!而且,这个数字是在神宗对西夏用兵开疆拓土长期消耗之后剩下来的钱。


王安石和他的团队,的确是理财的天才。


三、司马光为何会“失败”?

 

神宗驾崩之后,在洛阳闲居了十五年的司马光第一次重返开封,受到首都军人、百姓的热烈欢迎。守卫宫殿的士兵认出他来,手拍额头说:哎呀,这就是司马相公啊!几千名开封百姓在街上拦住他的马头,齐声高喊:相公不要回洛阳了,留下来辅佐天子,给百姓寻一条活路!


这些记载都出自苏轼的笔下。


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苏轼没有夸张。司马相公是众望所归的。饱受王安石—神宗政策之苦的人们盼望他,希望他能够把宋朝国家和社会带到一条不同的路上,带他们回到仁宗朝;王安石—神宗路线的支持者虽然不愿意,但是也认为,司马光必定会主政。这是当时的朝野共识。


可是,恕我直言,司马光真的不是那个合适人选。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八个月,司马光获得了宋王朝实际掌舵人太皇太后的高度信任,得到了改造宋朝政治的机会,然而这十八个月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


司马光没有完成历史赋予他的任务。在执政的十八个月当中,他急不可耐、不加区分地一股脑儿推翻了王安石的新法,却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更好方案,有破坏而无建设,“寥寥然无一实政之见于设施”(王夫之《宋论》)。不仅如此,官僚集团的分裂也没有得到弥合,反而在不断加剧。王安石的追随者被赶出了政府,仇恨在延伸。王安石向左,司马光向右,他们从不同的方向撕裂了北宋的官僚集团。然而,王安石是求仁得仁,他骨子里就反对宽容。司马光正好相反,他在思想上仍然主张宽容,努力谋求和解,只是他的所作所为却最终导向了分裂。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种瓜得豆的荒唐故事,然而它的确发生了,而且这样的故事在政治史上绝非仅有。所以特别值得我们仔细分析。


司马光的政改方案,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他在政策上的诉求是推翻王安石—神宗的新法,罢青苗法、免役法,废除保甲法,给农民减负;废除市易法,政府从经济领域后退,恢复工商业的活力。斥退聚敛之臣,表彰爱民之官。停止对外扩张的政策,与周边政权恢复和平交往;约束宦官,不让宦官统兵,以免引发祸乱。第二,在政治风气上,司马光希望和解,重返多元宽容。“除苛察之法,以隆易简之政;变刻薄之俗,以复敦朴之化。”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人事调整是必须进行的。司马光对王安石本人和在王安石—神宗路线下成长起来的神宗旧臣均无恶意,他对王安石身后事的处理是大度得体的。按照朱熹的理解,司马光甚至想要团结部分神宗旧臣共同改造神宗的政策。


然而这谈何容易?


司马光远离开封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之中,北宋政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神宗与王安石共同确定了以“国是”为核心的政治模式。所谓“国是”,就是唯一正确的路线。“国是”可以由掌权者改变,然而一旦确定,则不容置疑,从此之后,一切用人、施政均围绕“国是”展开,路线方针、具体政策和人事是捆绑联动的。司马光想要在不引发人事地震的情况下进行政策调整,梦想改变“国是模式”,重返宽容政治,他实在是把情况想象得太过简单了。


司马光面临着诸多难题:他需要论证变革的思想基础,我们为什么、凭什么要改变先帝的法度?只有这一步理清楚了,才有可能统一思想,避免官僚队伍的动摇和分裂。为了统一思想,他需要一支舆论队伍,掌握舆论的台谏官,在这些大的理论问题上,能发出尽可能一致的声音来。新法破坏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原则,但是它对国家有利,广大官僚队伍也是新法的受益者。要改变新法,又要保持官僚队伍的稳定,该怎么做?新法推行之前,国家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财政困难,新法的推行有效地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那么,如今要推翻新法,财政收入必然减少,该怎样应对这个问题?


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拍拍脑袋就可以解决的,它需要强大的行政和政治经验,需要财政专家、行政专家的支持,需要对国家财政运行状况充分了解,还需要足够的耐心。


而这一切,司马光都欠缺。


关于财政问题,司马光显然想得太简单了。在王安石新法之前,财政本来就困难,司马光当时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减支。而王安石的解决办法是增收。在王安石—神宗路线指引下,政府规模、官僚的人数和特权都是不必削减的。王安石—神宗路线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加剧了社会矛盾,治安问题突出的“重法地”变得越来越多。司马光上来之后,废除新法,等于是大规模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政府的运作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事情。在不裁员、不减支的情况下减收,政府怎么支持?撑不下去的。所以,最被诟病的青苗法才得以废了又复。司马光临死之前不足一个月,听说青苗法又恢复了,扶病上殿,疾呼“不知是何奸邪,劝陛下复行此事!”殊不知,恢复青苗法的却是司马光最信任的范纯仁。为什么?钱不够花!曾经有人劝司马光,神宗留下的财赋还是很丰富的,应当首先清点国库,看看还有多少钱,然后再通盘考虑国家的财政安排。可惜,这样的建议,司马光没能听进去。他对国家行政的运作,实在是缺乏源于实际经验的认识。


司马光的身边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才队伍。爱戴他的人很多,但是这里边,第一,缺乏财政、行政专家。财政行政专家都是王安石——神宗培养出来的。比如说司马光要废除王安石的免役法,竟然要请户部尚书曾布制定细则,曾布回答说:“免役一事,法令纤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义不可为。”司马光为什么要请曾布帮忙,因为他这边没有专家。实践出真知,行政事务专家一定在行政机构里,财政专家在户部。


第二,司马光对于爱戴、追随他的人没有约束的意识。他从宽容政治的传统出发,情愿他们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发声,所以,司马光提拔起来的台谏官是可以批评他的,所以,苏轼可以当着他的面喊,你当了宰相,凭什么就不让我说话了!苏轼能喊,就说明司马光是让他说话的。然而这帮台谏官的政治格局太小了。司马光和宰相等大臣想要和解,他们却忙着揪斗,把王安石路线的追随者揪出来斗,赶出政府。而司马光身边也没有一个帮手,像吕惠卿帮王安石那样,出面去整饬“不听话”的台谏官。


作为政治领袖,司马光干净而无力。对于政治同盟,他缺乏必要的沟通;对政治上的敌人,他缺乏应有的警惕;应当互为臂助的台谏官,他推荐的人选,在政治上却并未与他保持一致。他批评王安石以权势压迫官僚集团实现自己的主张。他自己的做法却是正好相反,他不要同盟,不要打手,不要算计,而梦想靠高尚的道德、严格的自律来感化、影响其他人走上正确的道路。


凝聚开封军人、百姓期待的“司马相公”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而历史却选择由他来解决神宗死后错综复杂的政治问题,这就注定了结果的悲剧性。在神宗的两个儿子哲宗和徽宗的时代,王安石的追随者重掌大权,仇恨爆发,官僚集团出现“恶性分裂”,道德破产,北宋政治耗尽了它残余的理性,彻底偏航。


作者简介:赵冬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北大分校客座副教授,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汉学系客座教授。著有《司马光与他的时代》《文武之间:北宋武选官研究》《大宋之变:1063—1086》等。

来源:私产公号、经济学原理,本文节选自《法度与人心: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赵冬梅/著,中信出版集团202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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