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各扫门前雪”到“不扫门前雪”
先看两个基层工作例子。
2020年在某地调研,当地正在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将传统的厕所改造成为带有化粪池的水冲式厕所。当地接到上级分解的任务指标,要求限期完成任务。上级政府定期检查督查任务完成情况,还聘请了第三方抽检,对各县和各个乡镇的推进力度进行排名。
政府制定新式厕所的建设标准,要求有冲水设备、装有照明设备等。每个厕所改造成本1500元左右。农民负责出场地,政府招标后交给施工队统一建设,村里负责协调。
当地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家庭人去楼空,政府分解到村里的指标超过了在村的居住户。为了完成任务,应当改造的必须改造,没有人在家的也动员其改造,总之是要完成任务,实现全覆盖。
厕所改造有的农户有需求,积极配合,还有的农户已经搬到城里,没有需求,村干部为了落实指标,只能找老百姓做工作,劝说他们配合厕所改造。
在实施厕所改造中,村干部碰到这么一件事,有一个农民前几年翻修房屋时自行进行了厕所改造,符合“厕所革命”要求。村干部带领施工队协调这个村民组的建设,这家厕所条件较好农户的女主人在家,她提出村里应当给其补偿,原因是她家没有花政府的钱,“吃亏了”。村干部推进厕所改造工作,几个月以来都在跟各家各户扯皮,做了很多“求爷爷、告奶奶”的事情,积累了很多负面情绪。听到这位妇女提出如此要求,简直是气的头晕。站在村干部的角度,政府帮助农民改善卫生条件,无论如何都是好事,但想把好事做好却不容易,为农民做好事却处处受气。
生气归生气,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如果与村民吵架就更难处理,村民不仅不配合工作,还会打12345投诉。到头来不仅要给上级写情况说明,还得上门跟农户说好话,以便能够在12345回访处理结果时,给予“满意”评价。
负责这个村民组的村干部压着脾气,将生气埋在肚子里,经过协调,由施工队从建设材料中剪出一段2米的电线和一个电灯泡,给这个农户,算作她没有占政府好处的“补偿”。
访谈中,村干部提起整件事,还是愤愤不平。他不理解,为什么现在政策那么好,而工作却这么难做。他更不理解,为什么在有的人眼中,没有占到政策便宜,就算作“吃了亏”。
上级要求那么高,“既要,还要”,而群众工作却难做,在两头挤压下,村干部就算想为村里做点公益事业,也变得十分困难。
这是第一个事例。再来看第二个故事。
前两年,到北方某地调查,在一个脱贫攻坚重点村住了十多天。这是一个省级扶贫村,各级政府针对贫困户和村庄,投入大量政策。这个村距离县城只有几公里,几十个农户纳入了扶贫对象,当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只要承诺退出老宅基并缴纳1万元,就可以在县城获得一套安置房,100平方左右,市场价至少20万元。其他方面,还享受了“两不愁三保障”政策。
应当说,政府为村民投入了很多。但是,几年下来之后,村干部却反映一个问题:群众的集体意识没有变强,而是越来越弱了。
村干部举例子,这几年每到夏季暴雨之后,上级都要求村里去巡查一遍,看是否存在农房隐患。有的农户窑洞顶部积水了、墙体被冲刷了、或是门前积水,就要求村干部处理,要求村里将墙体的缝隙修理好。然而,几百年以来,修缮房屋都是农民自己关心的事情,没有农民不操心自己的房屋。现在农民一旦房前屋后有事,就在微信群里拍照发图片,@村干部解决。如果村里不解决,就会拨打12345热线。
前两年,过年时下大雪,道路被封堵。村干部吆喝群众出来一起扫雪,却没有人响应。大年初一要拜年,行人不好走,车辆容易出事故。村里只好找推土车花钱扫雪。
村干部感叹说,过去是“各扫门前雪”,现在是“门前雪也不扫了”。
谈及原因,村干部分析是因为现在政策好了,尤其是不少情况差不太多的脱贫户得了那么多优惠政策,其他农户心里不平衡。比如在县城买一套房,很多农户积攒了大半辈子也做不到,而几十个贫困户却几乎免费获得一套。当地年轻人结婚需要到县城买房,那些勤劳却没有致富的农户,买不起房,儿子说媒困难。这么一对比,群众心里怎么能平衡的了?
政府实施了好政策,没有带来村庄的公共性,却让群众变得更加分散,这是国家不希望看到的。
每一项政策和每一件工作,不仅要取得具体效果,还必须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不仅要取得受惠农民的满意,还要获得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这样的政策才能够凝聚群众,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反之,就会出现“门前雪也不扫”的结果。
二、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上面两个实例,都反映了惠民政策如何实施的问题。要做好惠民工作,不仅要政策目标正确,还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
取消农业税之后,基层工作进入到惠农阶段,“三农”政策前所未有的好。直接地看,“三农”政策改变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国家对农民和乡村越来越优惠。不止如此,“三农”政策背后,还涉及了政府与基层的关系,以及影响了乡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取消农业税之后的惠农政策实施,所带来的最根本性变化是,国家与农民建立了直接而紧密的联系。比如,国家将各类补贴直接打到农户卡上,国家要实施社会救助,对农民家庭进行筛选,实施针对到户到人的政策。
国家希望以直接渠道对接农民,但是,政策执行还得依靠中间层级,尤其是乡村干部。为了达成这种直接性,国家就强化了对乡村的管理,管理的方法包括:
一是建立直通卡和明白卡,很多政策直接到农民的账户上;
二是加强对乡村工作的监管,各种制度越来越细致,比如农村小微工程,几万元的资金量,需要复杂的招标审计程序,产生不低的前期成本;
三是畅通农民投诉渠道,比如国家建立的信访渠道,地方政府推行的12345热线,强化结案率和满意率考核,让农民随时随地都可以表达诉求或不满意。
这些针对基层的制度措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乡村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也越来越端正。不过,问题在于乡村以及乡村干部既是被监管的对象,也是落实工作的主体,除了要监管他们之外,还要依靠他们与群众打交道。
国家工作具有群众性,任何惠农政策都不能脱离群众工作而变成纯粹的技术和业务。上级部门制定政策后,与群众直接接触少,具体政策执行一般是由基层即乡村干部完成的。
这样看,乡村干部不仅仅是上级部门监管和防范的对象,而且是群众工作的承担主体。乡村两级在落实国家政策时,既要被监管,还要做好群众工作,这对矛盾很不容易处理。
具体说来,当乡村干部被监管地过严,或者被投诉过多,深陷12345或信访考核,他们就没有空间、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思做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是复杂的,群众诉求存在合理的,也存在不合理的,一味满足不现实。如果少数群众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或是看到其他群众得利而内心不平衡,他们也提出诉求,政府无法解决,那么,群众就可以拨打12345或者信访,表达自己的不满意。那么,乡村干部如何去回应这种不满意呢?
一种办法是,碰到确实不合理的,缺乏政策依据,或者政府暂时没有能力覆盖的,就去做群众思想工作,做不通,也无法解决。采取这种有原则的工作方式,前提是乡村干部具备这样的制度底气,最简单的一点就是,碰到不合理的信访,基层不怕上级追责。问题是,现在很多考核是硬性的,发生问题,不问缘由,只看结果,乡村干部在所有领域都要承担“属地责任”和“兜底责任”。
前面一种办法行不通,就出现了第二种办法,就是花钱换平安、政策开口子或者变通解决。用变通的方式解决不合理诉求,解决一例,就破坏了规则,就带出一片问题。每一次开口子都是鼓励其他人向不合理诉求效仿。这种办法显然也不是长久之计。
基层左右为难。乡村干部尤其是基层负责人,在巨大的上级考核问责压力下,没有长久之计,就先确保眼前的事情。因此,基层碰到群众提出不合理诉求,往往会选择第二种办法去回应。
恰恰是第二种办法,以突破规则来换取眼前的平稳,就构成了基层工作最大的反面:这不解决疑难问题,而是在制造疑难问题,因为群众被负面导向所引导,这种逆向动员带来的损失无比巨大。
乡村干部也常常痛心为解决一些眼前问题而损害了政策严肃性,甚至也会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为一些不合理诉求得到满足而气愤,但无奈各项工作对满意率考核很严格。
这表明,国家与农民的直接性关系和惠农政策,并不是仅仅建立直通渠道和监管乡村干部就足够了。基层干部需要被监管,但是不能预设基层一定做的不好,更不能将复杂问题简化为干部个人问题。否则,承担与群众打交道、担负群众工作使命的乡村干部和基层,就被推向了广大群众的反面。
三、两种工作方法
乡村干部不关心群众利益,随意扭曲政策,国家政策必然落地不好。但是,离开紧密的基层干群关系,脱离乡村干部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乡村干部与群众时刻保持几百米距离,国家政策也肯定落实不好。
国家政策落地,既要保障政策规范,也要包含群众工作,这两方面一点也不矛盾。
以农村小微工程建设为例,按照施工方10%—15%合理利润提取,其他前期成本20%—30%计算,十万的工程资金,最终变成建设成果的只有五六万元,差不多产生一半的成本。如果按照全国每年一万亿农村小微工程预算支出匡算,有几千亿的制度成本,真是天文数字。
小微工程的前期成本包括设计、招标代理、票据、资质挂靠等。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工程实施必须经历这些环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明显的不规范,并保证事后出问题时依照程序分担责任。
设计这套复杂程序的核心是监管,包括监管村干部、监管工程质量。但是,几十个百分点的制度成本以及全国算下来几千亿元的支出,反映这套程序十分昂贵。
在有的地方,比如去年,我的老家村庄自己组织修了一座小型桥梁,总共花了3万多元,大家自己商量方案:每个人筹集100元钱,剩下的自愿捐款。自然村两百来人,修桥的钱几天内筹集起来,留在村里的人,自己买材料、自己施工,将每一笔账目放在村庄的微信群里公布。不多久将桥修好。春节回家行车方便很多,大家都说好!
修桥过程和费用开支,事后没人去问,因为稍有经验的人都能够估算这种小型工程每一笔支出的合理程度。
如果这是个政府工程,起码得十万元,请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还一定有保障。并且修建过程,如果碰到占用土地,又是一堆麻烦事。
村里人当然希望政府来修,可是我老家的自然村没有纳入贫困村,没有项目支持。村民等不得了,就有了自发修建的动力。
自发修建,自己捐钱,不需要招投标,不需要复杂程序,省下了制度成本。由于是群众自己的钱,每个人都关心工程质量。如果水泥用少了,钢筋用劣质的,村民肯定是有意见,要说风凉话,甚至背后骂人。那些负责施工的人,自己也走这座桥,于己于公,都不至于乱来。
再者,因为是村庄自己的事,如果有一户因为占地就阻挠,其他人也会背后议论。
反之,如果是政府修建,不仅成本高,而且群众没有参与其中,事后出现问题,村民就说是干部贪污,等等。凡是群众没有参与的事情,乡村干部就算做了好事,做完之后还是会留下一堆不清不白而被群众议论。
对比来看,群众自己参与完成的农村公益事业,每完成一次,不仅带来了直接效果,而且还凝聚了村庄,提升了自我组织能力,塑造了公共能力。反之,政府包办公共品供给,每一次包办替代都有可能留下矛盾隐患,让工作越来越难做。
四、农民的心态
现在惠农政策实施中,出现了不好的做法:将所有资金都砸向重点村、重点户,而其他非重点村得不到。重点村由于资金砸的多,建设超高标准,而非重点村基本需求还得不到满足。
这种做法,在重点村实施时,政府包办代替,村民并一定买账,施工过程中照样当“钉子户”,照样为了自己一棵树或田边地角而漫天要价。农民的心理是:“反正是政府的钱,不要补偿白不要”。
而那些没有得到照顾的村庄,非重点村的村民就更不满意了:财政资金是公家的钱,凭什么这么分配,难道是干部自己私人的钱不成?!
重点村建设的越好,非重点村越不满意;特殊农户获得的政策越多,周边农户就越是不平衡。而所谓的重点村带动示范,多半是空话:没有带动,也不可能示范。靠资金堆出来的亮点项目,带来的是反面的“示范”:给群众留下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的印象,或者走特殊渠道才能够申请到部门资金。
这种资金分配方法,在明面和程序上没得说,每一步都很严格。但是,基层政府不能忘记,政策要追求是公共利益。这种重点倾斜和由行政整合的资金分配,无论多么符合招标程序,而只要不符合群众的公平公正公开预期,结果就是不好的。
按照程序正义分配和实际惠农政策,带来了问题:群众不仅没有动员起来,而且在不同村庄,以及同一个村庄内不同农户之间形成了不平衡,乡村干部与群众产生隔阂。首先不满的农户站出来提出诉求,比如打12345,或者家里窑洞出现裂纹,要求政府出面解决,接着,越来越多的群众效仿,结果是政策越好、信访越多,工作要求越高,群众工作就越难做。
五、群众工作方法
在实施惠农政策和开展乡村建设时,如何将好事办好?关键是将农民从客体变成主体,在一些基层事务上,将国家包办替代变成群众自己负责的事情。
以前面所举的农村修桥为例,如果政府将一部分资金拨付到村庄,由村庄自己开展建设,或者设计一种制度,鼓励村庄建设,政府再给予补助,就可以用国家的力量将农民激活。
农民自己主持建设,知道哪些是最需要的,农民承担哪怕一小部分的成本,都会比完全由政府负责而更加积极地关心工程建设质量。比如政府补助80%,农民负担20%,或者政府承担90%,农民筹集10%,就会将国家的支持和村庄的组织能力结合起来。用国家力量来激活群众,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这类做法下,农民是主体,国家起引导和帮衬作用,由乡村建设所带来的效果远不止看得见的工程,还有群众组织能力的提升。
将群众工作做好,离不开乡村干部的参与。乡村干部要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就不能被预设为一定是侵犯农民利益的,对干部的监督要以事后监督为主。如果上级仅仅以抽象的满意度为考核指标,让第三方去抽检所谓的满意率,就会让群众工作变味。
做群众工作还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群众是主体,即群众需要组织起来才能够发挥主体性力量,分散的群众所追求的是个体利益,离开对群众的组织化,将群众变成被动接受服务的原子化个体,本质是将群众抽象化,这就脱离了群众工作的精髓。
如何设计一套制度,将国家惠农政策和惠农资源变成对农民有效动员?如何通过组织农民来践行群众工作方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方面,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已经做了二十年的乡村建设实验,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做法和经验找机会再分享。
2024.12.19
作者桂华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来源微信公众号“新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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