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在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已成为勇挑经济发展大梁的关键力量。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创新的核心动力,能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则是科技创新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为技术创新提供广阔应用场景与资金人才支撑,保障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面对当下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从搭建平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三方面着手,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搭建创新平台是推动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础。国家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载体,通过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大力推动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深度对接,积极引入国家级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利用中试验证平台,为区内企业新药研发提供从实验室小试到中试放大的关键环节支持,大大提高新药研发成功率,加速新药上市进程。由此可见搭建创新平台,在创新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完善创新服务体系,鼓励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等各类服务机构,形成完整的创新服务链条,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体制机制是促进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关键保障。在政策试点方面,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业态监管等开展试点工作。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激发其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试点实施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更高比例税收优惠,对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提供额外财政奖励。在协同创新方面,加强不同地区高新区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东部沿海地区高新区在信息技术、金融科技等领域具有创新与资金优势,中西部地区高新区在资源禀赋、劳动力成本等方面有优势,双方合作可实现产业环节转移与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的交流,还能共同开展跨区域科研项目合作,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因此,要从多方面健全体制机制,为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实现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核心环节。企业是市场经济与创新的重要主体,科技领军企业处于全球竞争一线,突破外部技术封锁、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的意愿强烈,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从科大国盾15年前在安徽合肥前瞻布局量子技术未来赛道,到如今已集聚量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60多家,努力打造“量子科技”与“量子产业”双高地就是强有力的说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要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鼓励其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其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科技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大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的金融支持,构建丰富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和健全技术转移管理机构,促进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给的充分衔接。
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通过搭建创新平台汇聚资源、健全体制机制提供保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活力,扎实推动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勇挑经济发展大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供稿:老子山镇(周丹丹)
原标题:《洪声E评 | 勇挑大梁,以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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