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少数派文库”,摘自《辛亥革命》。作者阿瑟·贾德森·布朗是美国著名远东问题专家,他与晚清政要及革命派领袖往来密切,曾与袁世凯等人深度接触。

  “中国的整个公共服务体系都因贪污而腐朽了,官员们不管是应得的薪俸,还是可拿可不拿的、拿了也不算犯法的灰色收入,都照单全收,中国的官员受贿成风,向上贿赂成风,清朝末年的吏治绝对是贿赂公行。”

  ——阿瑟·贾德森·布朗

  中国政府的形式是温和的家长制,但是在实际运行上却很软弱、腐败、专制。尽管如此,中国的人民仍然拥有比西方人想象的多得多的个人自由。

  正如长期生活在中国的派克先生写的:“中国没有护照、没有对自由的限制、没有国境线、没有种姓偏见、没有食物禁忌、没有卫生措施,除了风俗习惯和刑事法令,没有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就像一个巨大的共和国,身在其中,个性不受约束。”

  ▍晚清官场“贪”字当头

  这个统治集团差不多已经集体腐朽了。几乎所有的中国官员都腐败。

  《北华捷报》报道说,直隶省一位消息灵通的中国绅士表示,直隶省有一半土地税未能上交政府。

  “这还不算。”

  他说——我们县里的官员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比如说三四十年前为了剿灭太平天国运动,县里额外增加了一种税。我们县的官员从那时候开始,一直收到现在。按理说,这种税早该取消了,负责监察的县吏应该干涉此事,向保定府报告,县官会被立刻免职。但是没有人会这么做。一来税额很小,我个人的一份不超过5美元。而全县征收的这笔小钱加起来就是个大数目,县里的官员与府里的官员,甚至省里的官员、中央的官员,都是要分成的。

  清朝的官场上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意思是,即使是当一个清廉的知府,三年时间也有十万两白银的回报。清政府很多官员的职务是通过公开的买官或者秘密地行贿“跑官”得来的,他们为了当官支付给政府或者上级官员大笔钱财,为了尽快收回成本,为了继续往上爬,把官做得越来越大,各级官员想方设法地聚敛钱财,他们想出来的匪夷所思的刮地皮的名目繁多得超乎我们的想象,乱七八糟的没有来由的苛捐杂税让老百姓苦不堪言。

  由于政府在吏治上的松懈和官员服务意识的淡漠,中国可以说是贪官的天堂。北京的方泰瑞博士指出:只要稍微懂点中国官场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官场中的每个人都有“价格”。打官司的时候,官员们是看诉讼双方贿赂的多少来定案的,不只是官员们的下人们可以被收买,1000个中国的官员里有999个人愿意帮助出钱多的一方。中国的商界,比如说票号和贸易公司可能还会讲求信誉,遵守合同的约定,中国的官员是没有原则的,他们主要看钱办事。在中国的官场,个人的行贿行为和相互欺瞒的行为是非常普遍的。

  ▍旅美华人和留学生不愿回国

  美国著名的华人报纸、旧金山的《中西日报》的编辑伍盘照,回了一趟祖国后,写了下面的文字:在中国旅行的日子里,我对清政府充满憎恶。产生这种感觉,并不是因为我跟孙逸仙等革命派的领导人情谊深厚。我在北京看到,庸人充斥官府,贪污受贿盛行,满清政府不想进行任何有实质内容的改革,我的热血在沸腾,像大清帝国领土上的革命者一样。

  很多在美国待了10至15年的中国留学生都不愿意回到北京。他们这样选择的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贪恋美国的荣华,不愿意为祖国效忠,而是他们凑不齐送给当权的满清王公的贿赂款项。

  要想结识任何一个满清勋贵,至少要送上300两银子(相当于200多美元)给王公的门房。王爷的门房,顶得上一个七品知县,只有把他们打点好,才能有机会见到王公。这在北京,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很多王府的门房成了满清勋贵收敛钱财的“前线”。门房得到的钱,会被王府的人瓜分,王公本人会得到最大的一份。

  跑官的人,想要得到的职务越高,孝敬门房的钱就要越多。有熟知内幕的朋友告诉我,在北京,庆亲王在这项收入上每年就有300万美元进账。他的这笔收入与流氓成性的肃亲王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

  闹得沸沸扬扬的以皇族载涛和载洵为首的五大臣出洋考察的事件,在喧嚣的背后是一场大规模的贿赂游戏,考察只是表面文章,吃喝玩乐,借机收钱,才是考察的实质内容。五大臣出洋考察团就是一个超豪华旅行团。不过,他们回来以后,却恬不知耻地宣称,对世界各个强国的陆军和海军都进行了彻底的研究。

  中国各个阶层的人都公开沉迷于赌博。赌博虽是恶习之一,但汕头令人尊敬的汲约翰博士却说:“虽然中国人并不都道德高尚,但是在中国,堕落从来不像印度一样成为宗教的分支。”虽然方泰瑞博士批评中国人的卫生习惯,“毫不夸张地说,每个村庄、每个乡镇和每个城市里的每一个家庭都散发着肮脏的恶臭”,但在笔者看来,中国人的道德要比日本人高尚,因为他们的典籍中充满了对德行的赞美。

  ▍中国人的“残酷无情”

  在中国生活了20年的派克先生写道:在中国所有的阶层中,道德意识极其薄弱……即使是我们认为应该送上断头台的罪行,在中国人那里连轻罪都算不上。

  派克先生这位虔诚的基督徒想批评的是中国人的“残酷无情”,说得更直白一些,是对苦难的无动于衷。

  派克先生的依据之一,是中国人喜欢看恐怖的刑罚。中国人的刑罚对犯罪者的身体非常残忍,中国人处以死刑,最常见的是斩首,最恐怖的是凌迟,也就是用小刀把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要持续好几天,为的就是让死者受尽痛苦慢慢死去,如果刽子手不能割到规定的刀数,或者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让罪人死去,他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不管是斩首还是凌迟,都会有大群的中国人围观,中国人是一个喜欢看热闹的民族。

  派克先生上述说法的另一个依据,是中国人经常见死不救,这是他这位虔诚的基督徒产生上述观点的最大理由。他曾经去烟台旅行,到烟台的那一天,他看到一个垂死的人躺在街边,这是一条繁华而拥挤的大街,几百个中国人路过这个可怜的人的身边,却没有一个停下来提供帮助或表示同情。那个垂死的人面无表情地熬过他生命最后的时刻,独自体验最后的痛苦,他瞪大着眼睛躺着,身体慢慢地变冷变僵,冷漠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24小时过后,他还躺在原地,死亡的面孔朝向沉默的天空。大街上的人们依旧推推搡搡地经过,照样若无其事地做着买卖、高声谈笑,对近在眼前的人生悲剧无动于衷。

  我在青州府的时候,也曾遇到过同样的事情,街面上有一个女人在不停地扭动,我想走上前去帮忙。周围的人急忙警告我,制止我的行为,如果我没经要求就去碰她,与这个女人相关的人会抓住我,要我为她的死亡负责,很可能会要求巨额赔偿。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中国人往往见死不救,因为他们怕被人讹诈。他们一旦出手救人,一群或真或假的亲戚会立即扯住他,嚷着要赔偿,接下来的代价更高,也许一个贪婪的地方官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大捞一笔,救人的人只有掏出足够多的钱贿赂才可以免罪。

  另外,我猜想还有一个原因,中国人很迷信,中国人常常远离受难者,因为他们害怕死者的“霉运”跟着他们。因此,中国人出于自保意识,任由贫病之人死在街头,任由落水的儿童溺死河中,哪怕距离几尺远的船也不会过来搭救。也许还有一个原因,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很贫穷,他们自己也活在苦难之中,他们见过太多的苦难,体验过太多的苦难,对苦难已经麻木不仁了。

  尽管儒家持不可知论,尽管中国人的禀性注重实际,但是中国人的确非常迷信,他们生活在对恶灵的持续恐惧中,他们对于鬼神的恐惧,超过了所有已知的民族。他们对于祖先的偶像崇拜,也是其他民族比不了的。他们有自己完整的信仰体系,与印度的诸多信仰和基督教的信仰不同,中国人的信仰体系很庞杂;或者说,中国人没有真正的信仰,只要对自己有好处,中国人会拜不同宗教的神灵。中国人家里有人去世了,会把和尚道士都请来做法事,如此可见一斑。中国人信神主要是为了现世的利益,比如说,有的阿婆信神,是为了请观音娘娘送来一个孙子。中国人虽然奉行儒学,不过儒家思想最多算得上是一个社会伦理的原则,并不能称之为信仰,我是一直不赞成所谓儒教的说法的。

  因为中国的儒学是如此的深入人心,所以在中国人被西方人大声谴责的同时,为了公平起见,我们也应该肯定他们确实拥有的良好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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