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权力相对集中、监督管理困难等问题,管好村党组织书记这一“关键少数”,四川省宜宾市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完善“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管理链,全面规范村党组织书记权责,助力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履职。

01 县级监督管理

开展联审联查。组织部门每年会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县级联审,严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严重违纪等问题。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涵盖履职材料、考察材料、考核奖惩、离任审计等13项资料,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集中管理。

推广智慧监督。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每月公开村级财务、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临时救助等政策享受情况,推动村务事项线上线下全面公开。
巡察抽查监督。县(区)审计、巡察乡镇党委时,延伸审计、巡察20%的村,县(区)组织部门每年抽查督导20%的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

02 乡镇监督管理

制定履职事项清单。围绕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等职责,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清单,采取年初对岗定清单、半年依标践清单、年度述职评清单,严格考核村党组织书记。
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三会一课”、“三务”(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签阅制度,规范村财镇管、村干部轮流值班、请假销假等相关制度。
推行导师帮带制度。对于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帮带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1对1帮扶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帮助把关定向。
实行职务调整管理。规范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流程和资格条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进入和退出情形。
及时做好备案报告。乡镇党委全面收集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教育培训、报酬待遇、离任离职等资料,及时向县(区)组织部门报告备案。

03 村级监督管理

村级权力阳光运行。围绕支部建设、重大决策、工程管理等规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力,制定村级运行规则,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村级事务全面公开。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事项和公开流程,建立公开事项事前审查制度。
监督机构专门监督。明确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书记驻村监督。驻村第一书记全面参与村级事务,监督村级重要事项的议事决策过程,督促村级各项政策落实。
党员群众广泛监督。组建乡贤、离任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特约监督员队伍,选聘村级法律顾问,定期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常态加强村级事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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