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方珏)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妇联主席吴海英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从检二十多年来,吴海英办案千余件,用检察匠心服务人民。她办理的医疗事故损害纠纷申诉案,为涉案未成年人争取到赔偿款20余万元;办理的全国首例妻子“被离婚”行政抗诉案件,被央视、《检察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以她所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婚》,获评泰州市法治文化作品视频类优秀奖、泰州市女性融媒体最佳故事奖。
作为市检察院妇联主席,吴海英积极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检察履职,抓好贫困群体的司法救助,落实检察环节精准扶贫70余人次,为60余名妇女和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80余万元。此外,吴海英还积极开展“童享阳光”等爱心助学活动,帮助“事实孤儿”落实生活救助和监护权保障,让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在温暖的社会环境下健康成长。
近年来,吴海英组织检察干警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用志愿服务播撒关爱。她和志愿服务队精心设计课程,编排法治情景剧,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创新“佳佳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开设未检官方抖音号和维权热线,为600余名学生、家长提供法律帮助,“佳佳护苗”巾帼普法志愿服务项目获评泰州十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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