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的性价比 


都说美国大选耗资巨大,2012年约60亿美元,为史上之最。大选的方式,包括资金募集等是否合理,一直都在争议和改进。大选不可能毫无缺陷,但称它为一场“烧钱游戏”则未免一叶障目。 
  
评估大选的耗费,也有一个性价比。大选是完成一次国家政权的交接,所以只能与其他完成这一功能的方式相比。回顾历史,主要不外乎世袭、政变和战争。 
  
“世袭”最常见也最平稳,但世袭者是否称职却无保障,往往继承大位者并无大德大能,又轻易不能请他下台。撇开其公平性不谈,可预见的是世代相传,迟早会传到不称职的一代手里,这也是世袭制的死穴,更不必提皇室本身的奢华浪费。

“战争”耗费最大,或外敌入侵,或群雄逐鹿,常常是国力耗尽,国人死半,文明被践踏,民族遭劫难。相比之下,在一个没有“正统”观念的现代人看来,“政变”倒是相对合理,损失也小。

关上玄武门,杀来杀去反正都是和权力有关的人,没必要把老百姓的命搭上。五代的冯道大概就是想明白了这点,当了五朝八姓十一君的宰相,保了一方百姓平安。但是政变之后呢?不过是新一轮世袭的开始。中国几千年反反复复的改朝换代史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了。 
  
如此比较,结论便很清楚:大选肯定不是耗资最大的政权交接方式,而且大致不会死人,更难得的是它还具有可持续性。想想人类付出了多少血的代价,才终于找到这一兵不血刃的方式,实在该为这种大智慧感到惊奇呢。人类确实不是一般的物种,能超越自己的生物属性。 
  
然而,大选的功能还不仅于此,静观其过程便可发现,它在不经意间还完成了另一项隐而不彰的功能,那就是全民的民主教育。虽然这不是它宣布的目的,但其意义也许更为深远,更是上述三种方式永远不可能具备的。

就选举而言,挂几幅彩旗,设几个投票箱,没那么张扬,也一样选出领袖。但大张旗鼓、公开透明的大选显然更能调动全民的参政热情,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完善选举的行为方式,使国家政治得以活跃、修正和更新。大选对美国如同生命的吐故纳新,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大选的美国。

选举的由来 

北美殖民时期,英国任命的总督只是在殖民地(即建国后的州)的层次上进行治理,地方长官由居民自己选举产生。早年的美国人烟稀少,生活乏味,宗教礼拜和世俗选举便具有节日般的狂欢作用。自治是英属殖民地的传统,选举是自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没有人民的自治就不会有真正的选举。反过来也说得通:没有真正的选举也不会有人民的自治。 
  
美国选举地方长官的做法可以说是新教教会选举的延伸。新教最大的特点就是教会自治,信徒们自愿立约组成教会,各教会间的关系犹如主权国家,平等而互不干扰。这是宗教改革的功劳,它断然拒绝了那个自上而下,层层控制的罗马教会,为各教会赢得了独立自主。移居北美的新教徒将教会自治的原则引入世俗政府,民众依据共同协商的一套规则来选举和更换长官,并保证服从之,《五月花公约》之重要就在于它开启了这一自下而上组建政府的传统。 
  
至1776年立国时,美国人已经对选举拥有一个半世纪的实际经验,他们切身体会到选举是个好东西,谁也别想改变它。美国没有改朝换代的历史,国家没有世袭的主人,宪法更是明文规定合众国不得颁发任何贵族爵位。在这样憎恶和警惕君主制的政治氛围中,华盛顿不称帝是再正常不过了。

倘若中国在18世纪突然冒出一个华盛顿,那就太反常了,不要说1776年的乾隆,就是19世纪的洪秀全、20世纪的袁世凯,全都念念不忘称王称帝。他们不会明白:伟大不在于称帝,而在于不称帝。对皇权的执著好像不仅写在了中国文化的记忆中,甚至写在了基因中。 
  
显然,一人一票的选举方式本身,就包含了天下为公的意思,因此只有共和制方可为之。皇权对国家拥有的不只是治理权,更是占有权。逐鹿中原为的是将天下据为己有,还要传之后世江山永固,这是秦始皇开创的中国政治的最大主题。

然而,美国人完全没有国家可以私人占有的概念,江山自然自在,有什么可打可抢?独立战争后,无人觊觎大权,领袖们一个个相互道别,或解甲归田,或返回本州参政,只剩下一个软弱无权的邦联条例下的邦联政府在维持着新生的共和国。


在连续多年的权力空缺后,至1787年宪法制定才设立了总统之位。当总统当然很有诱惑,但不过是白宫的临时主人,仅握执法之权,与天子相比,绝非一个等级。有才干的美国人可做的事很多,未见得都想当这个受制衡的总统。富裕如华盛顿,宁可卸下重担回庄园去安度晚年,又何其自然! 
  
曾听一位长者教诲:“总统也有坏的,皇帝也有好的,唐太宗就是个好皇帝!”此言甚是费解,似乎人治的君主制和法治的共和制不过半斤八两,按此逻辑,为实现共和所作的努力岂非多余?李世民果真睿智天纵,共和制只能使他更伟大,至少他可以大大方方竞争上岗,不必染指阴谋。只是两种制度的目的和性质截然不同,君主的驾驭之术恐怕未必能用到共和国的政治里。

一场声势浩大的民主教育运动 

大选是有组织的,但组织者不是政府,即使在职总统参选也不能动用政府资源。政府在大选中的角色只是例行执法。那么组织者是谁呢?是政党,有时还有独立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班子。

半个多世纪来,美国的政党政治在削弱,现在政党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竞选——提出政纲、推举候选人、发动宣传攻势、动员投票等。候选人一旦当选,就是全民的总统,不能再代表一党的利益和观点。 
  
公开公平是大选的基本条件,程序的公开公平和辩论的公开公平缺一不可。整个大选延续一年多,环环相扣,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达到相应目标。选举年的上半年是预选,即党内竞争,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各自亮相,向选民提出国家面对的重要议题,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他们还彼此辩论,让选民明白其中的差异。这是候选人显示实力、考察人气之时,自知机会不多的候选人在这阶段就自动放弃了。 
  
下一步是各州选举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有政党基层会议或直接投票两种方式:前者是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选出本党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目前大多数州采用后者。代表确定后,两党在第三季度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名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至此,两党的竞选才正式开始,这一过程要持续两个多月,直到十一月的投票日。期间,候选人穿梭于全国各地,逐州争取选票,发表竞选演说、与选民面对面交流、澄清选民疑问、进行公开辩论、召开记者招待会,并辅以广告大战等多种形式,目的是宣传自己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同时驳斥对方论点,以期赢得选民的赞同和信任。 
  
说两党只是为了方便,美国历史上经常不止两个党参与大选,三四个党同时竞选也非个别,有时还有独立候选人来凑热闹。历史上参加过大选的小党不胜枚举,如反共济会党、自由党、禁酒党、绿钞党、人民党、进步党、社会党、共产党、绿党等等,许多小党只为单一目标而建,随着问题解决便自行消失。他们胜出的机会很小,但作为发出声音和打破垄断还是有意义的。 
  
竞选的核心是辩论。辩论的目的是说服,辩论的基础是人的理性和判断力,相信在公开公平、无人独霸讲坛的条件下,真理总会越辩越明,因为人类社会是讲道德的(至少在口头上),公开无耻只会适得其反。

辩论有中心而无禁区,全国性的问题都可以拿到阳光下来晒一晒,是非对错、经验教训,都可以辩个子丑寅卯,休想蒙混过关。辩论是一个充分发表意见的过程,选民面对不同观点,必须学会独立思考,分辨是非真伪。

如此四年一次地循环往复,美国有多少大事,人民知道得一清二楚:历史如何,当下如何,有些什么观点和应对,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有了这样经常性的反思和检讨,真相如何还能隐瞒?思想如何还能混乱?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如何还能分不清? 
  
正是在各方观点的交流中,共识逐渐形成。这个共识不是谁说了算,而是全民辩论出来的,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比较出来的。达不到共识的问题,起码也观点清楚,存而不论。由于在开国定制时,美国人对于宪政、分权、制衡、公民权利、司法独立等根本问题早已达成共识,所以大选的议题往往相对具体,早年如国家银行、西部开发、奴隶制、金本位等,当代如越战、财政、枪支管理、堕胎等。 
  
美国历史上最精彩的辩论大概要数林肯挑战道格拉斯那场了。1858年,奴隶制将美国人分成尖锐对立的两派,林肯和道格拉斯此时竞选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参议员,中心议题自然离不开奴隶制,准确地说是奴隶制在新领地上的法律地位。

号称“小巨人”的道格拉斯是北方民主党领袖,他和林肯几乎同时从政,年龄还小于林肯,但已担任过两届联邦参议员,这次是谋求连任。林肯只当过一届联邦众议员,这个“小人物”代表的是刚成立不久的共和党。道格拉斯提出“人民主权论”,主张由当地居民来决定该地是否实行奴隶制,他企图回避奴隶制的道德问题,通过将其转化为地区问题来防止国家分裂。林肯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奴隶制向新领地渗透,并公开谴责奴隶制的非人道。一个立足于美国传统的自治原则,一个坚守独立宣言中的人权立场。 
  
作为开场白,林肯发表了著名的“裂开的房子站不住”的演说,道格拉斯也作了相应演讲。从8月下旬到10月中旬,两人在七个选区连续进行七场辩论,每场延续两个小时——正方发言半小时,反方答复一小时,正方再反驳半小时。交锋直指当时的敏感话题,唇枪舌战,每次都吸引数千观众冒着酷暑闷热前来观战,精彩轰动全国。

道格拉斯虽获连任,但真正的胜者却是林肯,他收获了更多普选票,从此声名远播,迅速登上全国政坛。奴隶主对他深感恐惧,1860年林肯刚赢得大选还未上任,南方便如惊弓之鸟匆匆宣布脱离。 
  

看来,不是人为设计和操控的大选,似乎更接近一场人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评的民主教育运动,选民和候选人都边干边学,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倘若关起门来大选,没有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比较,选举的教育功能还剩多少呢?


让人民来决定 
  

美国的大选早已不同于建国初期,合众国宪法的规定是由选举人选举总统,而选举人的产生方式则由各州自定。1789年首次大选时,除宾州和马里兰采取选民直选外,其他州均由州议会决定。随着国情变化,主要是党派的产生发展、选民范围的扩大和数量增多,选民观念的改变等,大选的方式一直在演变,挡不住的总趋势就是平民化、民主化。 
  
美国早期是精英统治,民众在总统选举上发言权不多,而革命领袖们又大多绅士,在他们心目中追求高位非君子所为,故而没有发生过明显的权位之争。更何况华盛顿德高望重,他的当选毫无悬念。 
 
1796年华盛顿退隐后,总统竞选才真正拉开序幕。不过亚当斯还是没有为自己竞选,他老老实实待在家中等待结果。1800年大选时,党派政治公开亮相了,联邦党摆出一副旧式精英“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超然立场,似乎不会为拉票而改变原则。杰斐逊的共和党却深谙走群众路线的好处,大谈普通人的美德,终成赢家。然此时所谓的“弗吉尼亚王朝”还在延续,在决定总统人选方面,选举人显然比选民的作用大得多。 
  
到1824年,大部分州改为选民直选选举人,并且以前的国会提名总统候选人也改为各州提名,普选票的意义因此凸现,这是大选平民化的一大标志。以前大选根本不计普选票,现在普选票和选举人票并列,意义甚至超过后者。只是由于绝大多数州采取“胜者得全票”,所以才会发生获普选票多者却落选的现象。 
  
选民真正积极投入大选应该是从1828年开始的。大选已经变得越来越激烈,甚至不择手段,造谣生事。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独占总统大位的精英治理终告结束,杰克逊代表新崛起的西部,热热闹闹地当选为第七位总统,普通选民亲热地称他为自己人。杰克逊的民主党创立了全国性支部网络,分工有术,人声鼎沸,吓坏了卸任总统小亚当斯。 
  
从此,政客们再也不敢低估选民的力量,他们必须按选民的好恶来塑造自己的形象。1840年大选中,形象设计和商业化明显加强。辉格党放下身段,义无反顾地将弗吉尼亚望族出身的哈里森打造成诞生在“园木小屋”里的拓荒者,配上皮帽子和民间小曲,颇有观赏性。他们终于明白,高高在上的候选人是没有希望博得选民认同的。对此,一个洁身自好的人也许会感到不屑,但政客们不得不讨好百姓总比高高在上藐视百姓好点。
  
平民化也表现在竞选口号上,要一句话说到百姓心里:1928年胡佛的口号是“锅里有鸡,库里有车!”1944年罗斯福第四次竞选的口号是“中途不可换马!”1952年艾森豪威尔的口号凭借的是个人魅力:“我喜欢艾克!”在大动荡后的1968年,尼克松的口号是极具镇静和安抚作用的“法律和秩序!” 
  
选举之漫长,对候选人是从体力到智力的全方位考验。候选人必须充分展示才能,交代背景,澄清选民疑点,表明自己观点,显示个人品格,证明自己足以担当重任。在这个求职过程中,评委就是选民。对未来的总统而言,这不仅是考验和测试,也是极好的训练,他既要会展示,又要会克制,既不能缺乏自信,也不能狂妄自大,更不能轻易许诺。

老布什在竞选时曾说:“看着我的嘴,不会再加税!”终因不能兑现而成笑料。谁说的话,谁做的事,都记录在案,任人评说。巧言令色的政客如骗人商贩,不会有人信任支持。每个聪明的候选人想必都会从昔日的教训中学乖,小心翼翼地避免重复他人的错误,因为说不定一个错误就足以将你逐出政坛。
  
1990年大选开始时,民主党候选人盖里·哈特颇有人气,但他明知记者日夜追踪,却与一女模特过夜。消息曝光,舆论大哗。眼看人气一落千丈,他只好宣布退出竞选。有趣的是他心犹不甘,过些日子居然又宣布重新投入竞选,理由是“让人民来决定!”虽然夫人出面为他帮腔,但人民毫不犹豫作了决定——出局。 
  
候选人在全过程中保持风度至关重要,风度不仅是仪态,更重要是遵守游戏规则,接受竞选结果。赢得起也输得起是一个想当总统的人应有的素养。候选人毕竟只是竞争对手,不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对方赢了是一定要祝贺的,决不能撕破脸皮,上山打游击。美国文化中没有打江山坐江山这一说,试问还有什么比这对国家更安全的呢?

政治智慧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在现代政治里,三十六计很难入选,两面三刀、南面为王的种种手段称不上政治智慧。现代政治是共和国的政治,是天下为公的政治。关乎全体国民的事情却藏藏掖掖不能公开,怎么有资格称共和? 
  
一次成功的选举必须合法合理,选出合适的领袖,缺乏政治智慧的选民是很难完成的。常说人是政治动物,政治智慧是否属于人类本能呢?

有研究表明,黑猩猩就掌握不少政治手腕,如向强者示弱,进行性贿赂等。(见弗朗斯·德瓦尔的《黑猩猩的政治》)这两招勾践在麻痹夫差时都用上了。不过选举看来不像是人的本能,尤其是大型选举,乃是一项后天习得的技能。

大选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在众多候选人中挑选一个好总统并非易事,只有通过一场又场大选的实际训练,选民和候选人才能变得智慧,选举也才能变得平稳。 


那么,选民需要具备什么智慧呢?说来话长,略举一二。首先他们要清楚总统是干什么的,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总统,这就需要知道何为政治,就要熟悉当前政治的重大主题及观点,还要能区分何种观点有利于大家,何种观点只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 
  
他们要学会理性地思考,懂得现实与理想、理想与空想之间的区别,懂得政治是一门关于现实可能性的学问,懂得轻重缓急,趋利避害,在各种可能性中争取最佳的选择。 
  
他们要有能力辨别是非真伪,辨别雄辩与煽动。历经训练的美国人在思维方式上可以说越来越中庸,一些极端主张在个别地区也许有号召力,一旦进入全国范围就几乎没人认真对待了。 
  
他们要明白各方具有平等的表达权利,不能将意见不同的人称为国家敌人。他们还学会了权力制衡,自觉地建立国会和白宫的平衡,避免立法执法掌握在一党之手。 
  
他们要熟悉游戏规则,辨认目的与手段的正当,学会以理服人而非倚强凌弱,不接受操控、贿选、威胁、人身攻击、造谣中伤等“负面选举”。 
  
选民智慧的提高还表现在他们党派忠诚的削弱,党派忠诚指的是习惯性地按照一个党的立场去投票。虽然党派在大选中还起着主要的组织作用,但选民表现得越来越思想独立和成熟,他们不盲目听命于一党,而是更关注候选人和议题本身。在无数次选举的训练后,选民对政治心领神会。这种久经沙场的选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结束

  
有姓氏的“朝代”坚守自身利益的核心,很难有包容性。他们不可能信任选举,因为他们不相信民众的自治能力,或根本不认为民众有此权利。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多次变法,然都出自上层决断,从未听说过让民众发言,公开辩论。无论对错,民众都只能是被动接受。没有参与,不明真相,也就谈不上接受教育,提高政治智慧。只有在以理服人的辩论中,民众才能培养出服从真理而非强权的习惯。 
  
历史证明,大选是可以改善的,但不能取消,对大选的信心就建立在相信民众有权参与和善于学习上。不是常说交学费吗?我们不妨也将60亿美元的大选资金看作学费,平均到每个美国人才20美元,还是四年一次,选出了总统,教育了大众,稳定了国家,又何乐不为。


来源:三上文存(ID:sanshangwencun),本文选自《自由的阶梯:美国文明札记》,钱满素/著,东方出版社,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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