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家对“借贷”这个词来说已经非常熟悉了,借贷也好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各式各样的大额贷款、小额贷款、住房贷款,不得不说,借贷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不过,说起“借贷”两个词,你知道它们是怎么产生的吗?它们在过去是什么样的?今天就来看看古代人是如何借钱的。


民间借贷行为遵循自古以来的惯例

 

根据借贷担保方式,民间借贷可以分为信用借贷和质(抵)押借贷。在秦汉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很少有生产剩余来为借贷进行担保,信用借贷是最主要的借贷方式。在当时,这种信用不仅仅基于债务人的资产和经营能力、社会地位、商业信用和人际关系等,更基于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贵族以及与官府联系密切的富豪所拥有的对借款人的强大威慑力量。而交通不便和严格的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人们的社会流动性很差,不容易产生逃债的情况。

 

至于质(抵)押借贷,可以分为物质和人质。“物质”是指用财物作为担保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多指“以物质钱”,又可分为动产担保和不动产担保两种。例如,《后汉书》记载了这样一个动产担保的例子,东汉大外戚梁冀将四匹马抵押给扶风人士孙奋,想向他借五千万钱,可是孙奋只借给了他三千万。这就是一种质押借贷的形式,质押物是马匹。


而人身质押则是这一时期质押借贷中最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人质”指以人身(劳务)作为债的担保,作为抵押的既可以是债务人本身,也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当时的社会生产力非常落后,经济不发达,小农所有作为动产的个人剩余财物很少,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土地也有限,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强制债务人以人身作为债务的担保,因此“物质”借贷的记载并不多见,大量出现的是“人质”借贷。除了债务人直接的“物质”和“人质”,秦汉时期也已经出现了第三方担保的现象,但并不普遍。

 

南北朝寺院典当异军突起

 

南北朝社会生产力发展,流动性增强,寺院典当异军突起,底层民众开始大胆进行质(抵)押贷款的新局面,大大提高了金融业的社会化程度。据记载,南齐已经出现设置专门机构经营质举业(即后来的典当)的佛寺。此时的寺院亦从事大量的举贷,即信用放贷业务。佛教寺院大量的借贷都是举贷,借贷双方往往通过签署附加违约条款的形式来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唐宋以后,出现了官(政府或官员)典当、民间典当、寺院典当多元化发展的局面;另一方面质(抵)押借贷的方式还积极向信用借贷领域渗透,以致唐宋以后的信用借款,一是尽量增加抵押贷款的比重以规避风险;二是万一借款人的全部动产仍不够赔抵偿欠款,则以担保人的资产作抵。凡此种种,就使得信用放款虽仍维持在熟人关系的范围内,但也焕发出新的活力。

 

明清时期,典当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第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农村城镇化的趋势,当大量无地少地的农民流入城镇时,他们迫切需要谋生的本钱,小额借贷遂成为城市底层市民生存之必需,但因缺乏必要的质(抵)押品,已有的金融机构——典当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第二,商品经济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发展,意味着工商业者的采购—生产—销售无论在空间上还是时间上都越来越分离,对巨大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大,但典当业的实物抵押贷款却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这一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位居十大商帮之首的山西商人顺应商品经济发展、人力资本提高的趋势,大胆地以无形资产——人的劳动能力作为贷款的信任基础,并借助第三方担保,开创了向不熟悉的陌生人进行信用贷款的新局面,致使信用放款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并由此催生出两个新的金融机构——印局和账局。

 

印局是专业向城市底层市民放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数量庞大的城市贫民和小商小贩。考虑到这些人资产少,缺少抵押物,贷款审查和贷款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印局进行了担保贷款、频繁还贷、高利率的无抵押担保贷款设计,与今日小额贷款的模式相类似。

 

账局是专业向工商业放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小型零售商,也对各级官员,特别是候选官员贷款,所谓候选官吏,是指具有了做某品官的资格,但仍需要与具备同样资格的人竞争该官位,因此出现了“跑官”的现象,也就有了为“跑官”而提供的贷款。账局对候选官吏放款时,不要求抵押物,仅以“官缺”,即官吏的职业发展前景和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基础。账局发放贷款时并不要求提供质(抵)押物,更多地依赖于贷款筛选以及贷款监督,这主要是因为在交通、通讯严重落后的情况下,以工商业者在外地的资产作为抵押,核实以及违约时收缴都有很大难度,并且质(抵)押物管理还会带来更高的成本,综合考虑还是信用放款比较合适。

 

中国自古以来的孝文化有助于降低借贷风险

 

中国自古以来的孝文化有助于降低借贷风险。“孝”的最高境界是服务社会,受到社会的赞美,让父母祖宗以自己为荣。具体到金融市场,一个心中有“孝道”的人,肯定要严格地自我约束,期望以高质量的工作赢得社会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诈骗、欠款不还等自毁形象的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有一种观点认为,孝文化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孝文化强调家庭互助,对来自非血缘的社会资金的需求自然减少,这样自然导致金融市场的不发达。

 

如果说自公元3—9世纪长达700多年的佛教传播,使得牺牲今世换取来世幸福的思想深入人心,有利于“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无限责任思想在民间的普及,推动了中国包括金融市场在内的商品经济发展的话,那么近代的欧美文化则将有限责任的思想带到了中国,并在中国发生了重要的影响,显然这是与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紧密联系,企业倒闭率提高,无限责任难以推广的社会现实联系在一起的。对经营者而言,存在如何对待投资者信任的问题,不能利用有限责任的漏洞谋一己之私;对投资者而言,存在理性投资的问题,不能仍然抱着传统的无限责任观点不放。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城市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城市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