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我市农(地)膜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走进城乡部分农业综合服务站,重点检查在售农(地)膜进货渠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检查中,要求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农(地)膜时,应当查验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采购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同时提醒经营者主动向种植户进行农(地)膜回收宣传,杜绝“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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