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1882.4.5-1913.3.22),字得尊,号遁初,别号渔父,中国近代革命先驱者之一,近代史上公认的“中国宪政之父”。

  1913年2月,国会选举接近尾声,国民党取得重大胜利。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遇刺;3月22日凌晨4时48分不治身亡,年仅31岁。

  宋教仁究竟是怎么遇刺的?某种程度上说此案已有“定论”。但是“宋教仁之死”,却又是近代中国最大的政治悬案之一。特转载傅国涌先生一文,以纪念这位著名的革命家和宪政之父。


  今天我们回首历史,看见的仿佛只有尘埃,只有权势的喧嚣和赞美,殉道者的血迹早已干了,他们为此流尽了热血的思想也早已被我们淡忘。我们这个民族的集体记忆里永远缺乏忏悔、缺乏反省,因此先行者的教诲总是被我们一再遗忘,历史总在重蹈覆辙。这是我们的悲哀,是全民族的悲哀。

  1913年3月的那一刻,宋教仁先生以他的鲜血染红了他所追求的民主理想,也染红了整个沧桑百年史。年轻的宋教仁被罪恶的专制子弹击中,他永远年轻,他的生命定格在32岁,定格在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

  痛苦的是一个宋教仁倒下了,并没有什么千万个宋教仁站起来,优秀的人物总是只出现一次,只有败类常常重复出现,只有庸人可以批量复制。

  重温宋教仁的立宪思想,更加为我们这个苦难的民族感到可悲、可怜、可恨!悲的是我们失去了一个走向民主的大好机会,这样的机会是难得再度出现的;怜的是一个不知道爱护自己的优秀分子的民族,终究是无法真正站立起来的;恨的是袁世凯们总是占据着这个民族的优势地位,他们从来就不放过宋教仁们。

  而今袁世凯们,多少大大小小的军阀、官僚都已化为粪土,只有宋教仁依然站立在历史的风尘中,默默地凝望着我们。


宋教仁(1882·4·5-1913·3·22)

  ▌民国蓝图的主要设计者

  宋教仁东渡日本时只有二十来岁,在那里他接受了西方的民主思想,形成了系统的宪制观念。在同盟会中没有其他人曾经像他那样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学习、翻译有关著作,所以他是一个在革命时代就极为注重建设的人物,有人说他是民国蓝图的主要设计者,实不过分。

  仅据他1906年的日记记载,这一年他翻译的著作就有《日本宪法》、《英国制度要览》、《各国警察制度》、《俄国制度要览》、《澳大利 匈牙利制度要览》、《美国制度概要》、《比利时 澳匈国 俄国财政制度》、《德国官制》、《普鲁士王国官制》等十来种。对各国的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等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早在日本他就对景梅九说过:“破坏容易,建设难,我看同志从事于破坏一途的太多,对于建设,很不注意,将来要组织共和国,不是玩笑的事!什么临时约法,永久宪法,都须乘此功夫,研究一番才好!所以我很想邀集精悉法政同志们,一齐干起来。”(见景梅九《罪案》)

  1911年春天,他从上海到香港参加黄花岗起义的筹备工作,起草了文告、约法和中央制度、地方政治机关的设施,有厚厚的三大本。熟悉他的《民立报》记者徐血儿曾见过,并称他十年潜心建设事业,所有主张都在这三巨册中,无疑这是他的立宪思想一次比较具体而完整的表述。可惜已经遗失,内容无从考查,我们只能从他留下的其他文献和政论、演讲中想见他当年的良苦用心。

  武昌起义后,他与黄兴同赴武汉,起草了《鄂州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草案,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21条之多,同时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基本结构。由他起草的七个官制草案,条分缕析,非常详细。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他出任法制院长,多数法律都出自他的手笔。《临时约法》虽然并非出自他的手笔,但无疑也包含了他的立宪思想,融汇了他的智慧和思考。

  ▌他的主张并不被欢迎

  宋教仁一贯主张责任内阁制,不仅和孙中山有分歧,当时也没有多少人赞同。他说:“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动摇国本。”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最初提名他为内务总长,临时参议院通不过,改任法制院院长。有人为他抱不平,他则说:“总长不总长,无关宏旨,我素主张内阁制,且主张政党内阁,如今七拼八凑,一个总长不做也罢。”(《居正文集》)

  陈旭麓认为还有一层意思他自己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他试图通过这一制度性安排而由革命派掌握实际权力,排除旧官僚的影响。武昌起义前夕,居正曾到上海请宋教仁等前去主持,最终没有成行,导致革命后从床底下拉出黎元洪当领袖。对此宋教仁后悔莫及,所以他才极力主张责任内阁制,极力劝黄兴在南京开辟新天地。

  对袁世凯这样一个“不学无术,其品更恶劣可鄙”的人,就更有必要用可靠的制度来限制他的权力,使他不至于脱离共和的轨道。袁已经取得了民国大总统的高位,那么,除了责任内阁制之外,还有什么更有效的制度呢?

  他说:应当由内阁代总统对国会负责,总统不负责任,凡是总统的命令,不仅要阁员副署,并由内阁起草,这才是责任内阁制的精神。

  作为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两千年大一统集权专制传统的社会,在建立民主制度时不得不考虑在美国式总统制和法国式内阁制之间作出一种选择。由于根深蒂固的专制传统、缺乏长期深入人心的民主启蒙,在总统制下任何一个人当上总统的人都有可能走向集权甚至独裁。内阁制可在制度安排上对这样的最高权力进行约束,宋教仁的这一思想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理想与现实之间,隔着两千年秦制的遗毒

  责任内阁制必然是和政党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宋教仁所以致力于把同盟会从一个革命党改造成普通的政党,就是为了实现他的政党内阁主张。

  袁世凯当上总统后,有些革命党人腐化蜕变(如刘揆一),有些悲观绝望,如邹永成写了一首绝命诗后投黄浦江自尽,诗中有“不谅猿猴筋斗出,共和成梦我归天”这样的句子。孙中山当时已退出政治,主张把政权完全让给袁世凯,专心去做社会工作,准备修铁路二十万里。

  宋教仁却执着地想通过政党内阁来限制袁世凯所代表的旧势力,实现真正的共和民主。所以他早就赞成张謇向孙中山提出的解散同盟会的建议,他主张把革命党变为政党,有过选择同盟会中的稳健分子另外组党的打算。认为革命党和政党,本非同物,前者用激烈手段谋破坏,后者以和平手段谋建设。

  征得孙中山、黄兴的同意后,他以同盟会为基础、联合其他政党组成了国民党。他不无得意地在《通告海外书》中宣称“然自斯而后,民国政党,唯我独大,共和党虽横,其能与我争乎?”

  但他是主张两党制的, 认为当时时事艰难,没有强大的真正政党作中流砥柱,不能挽回危局。而真正强大的政党,没有社会扶持,没有各党的相互勉励是不可能形成的。各党虽然政见不同,但不应猜忌离间,盼望其他党不发达。他在改组国民党的宣言就说得很明白,政党宜两大对峙,希望自党发达,也希望反对党发达,以致能旗鼓相当。所以他才到天津密访梁启超,提出两党轮流执政的设想。

  他深刻地认识到民主国家的政治权威集中于国会,只要我们在国会里获得半数以上的席位,“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

  民初的中国(1912年前后)政党林立,起码有300个以上形形色色的政治团体,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接。但真正在政治上有影响的无非是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这几个,其他的都不过昙花一现。

  宋教仁就是想造成两大党对峙的宪政格局,所以国民党成立时有“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立,不宜小群分立”的宣言,进步党也有“故一党在朝,发展其政见,必有一党在野批评其得失,研究其利害,监督之以使政府不敢为恶”的说法。

  两党制的格局似乎也已经初步形成。但问题的要害是他们都忽略了袁世凯这一因素,袁和他所代表的专制力量是不愿意让中国出现这样的局面的。所以在袁世凯手里握着枪杆子的前提下,谈论什么多党制、两党制都太奢侈了。宋教仁悲剧的根源就在这里,20世纪初中国悲剧的根子也是在这里。只要袁世凯他们拿着枪,握着权,谈什么宪政民主,什么议会政治,统统都成了痴人说梦。

  然而,并不能因此就能把先辈们的理想一笔否定。百年回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们当年所追求的宪制目标的价值,他们的热情、他们的鲜血是不能亵渎的。

  ▌黑暗夜空里的一颗耀眼流星

  1912年冬天到1913年春天之间举行的议会选举是有相当局限性的,对选举资格作了具体的限制,规定有民国国籍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才能参加选举:

  1,当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2,有价值五百元以上的不动产;3,小学校以上毕业;4,相当于小学校以上毕业。

  这几项条件主要是从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方面作的限制,其实西方国家在民主化进程中也都有过各种各样的选举权限制(美国开国初期,也规定拥有一定财产和纳税能力的白人男子才有选举权,经过178年才实现普选),

  所以尽管只有10%的人参加投票,民初的这次选举还是中国第一次具有实质意义的直接、公开选举,也是民国史上唯一一次由选民自己投票选出国会两院的议员。

  宋教仁在家乡湖南竞选参议员,众望所归,湖南省议会上,一声喊就把他选出来了。整个国民党在这次国会选举中也取得了压倒性的多数。

  在那个昙花一现的瞬间,他的言论风采轰动一时,也使整个百年史仿佛有了些生气。

  由他组织责任内阁,开启中国民主政治的航船,仿佛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怀疑了。他拼命造党,与袁世凯、其他政党在立宪轨道上竞争的第一步可以说实现了,他的理想——“进而在朝,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即将成为现实,但也就只能到此为止。

  不幸的是,国民党在选举中的胜利竟然敲响了宋教仁的丧钟。

  他不知道他这个袁心目中的“梁山匪魁”此时已经接近生命的终点,中国短暂的宪政尝试也将寿终正寝了。1913年3月20日,上海闸北火车站一声枪响,这位伟大的民主实践者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生前还没有来得及公诸于世的《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是他的立宪思想一次比较系统的阐述,也是他留下的最后的精神遗产,可以看作是他尚未实现的施政纲领。

  他的立宪思想是明确的,就是要建立起一个以多党制、议会制和地方自治为基础的民主制度。我们未必都认同他当年的思想,但他对自己所追求的思想的执著,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的崇高精神,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政治责任感,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人格,这一切即使过了多少年都有他不可磨灭的价值,他如一颗耀眼的流星划过了一个时代政治史的黑暗夜空。


  宋教仁是中国“立宪”第一人,24岁成为同盟会核心领导,30岁成为国民党第一缔造者和实际领袖。在他主持下,国民党击败袁世凯、共和党等一众强劲对手,在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参众两院获得压倒性多数席位,成为国会第一大党。

  如果他不死,他将在31岁成为最年轻的中国内阁总理,中国或许将提早走上现代政治文明之路。中国政治格局就会完全改写,至少有可能实现国家富强,就有可能避免后来的日本侵华和内战。

  然而,历史没有如果。1913年3月20日,上海火车站三声枪响,宋教仁中枪倒地,两日后不治身死,时年31岁。

  是谁谋杀了中国“立宪”第一人?孙中山?陈其美?袁世凯?还是谁?他的死被称为中华之不幸,民族之悲剧,令无数有识之士扼腕叹息。

  宋教仁的死,不仅让民国失去一位杰出政治领袖,也毁掉了民国初年的共和根基。甚至有人认为,民主宪制在中国的实践,就此终结。民国刚一建立,就已名存实亡。

  而宋教仁遇刺案,也成为民国最大悬案之一。袁世凯政府、国民党等各方势力,都直接卷了进去。可能凶手名单包括孙中山、袁世凯、沪军总督陈其美、国务总理赵秉钧……其纠葛缠绕,世所罕有。更吊诡的是,刺宋的直接相关人都在几年之内离奇去世。


文/傅国涌,编/先知书店,来源微信公号闻道不分朝夕(zhudazhi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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