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属国及其他国家贡品折射出的物产与人的等级区别藩属国向明王朝纳贡,明庭都要以皇帝赏赐的形式予以近乎等值的回赠还礼。大明王朝要的是面子,而藩属国要的是利益和荣誉,皇帝对一些表现忠诚的藩属国更是“赏赐优渥”。正是在这种利益趋动下,整个明王朝的藩属国,或郑和航海经历过的其他国家的人来到中国,有的纯粹是为了表达藩属国的诚心,但也有的是把贡品当成商品,趁机到中国“走私”、捞油水。其中,“安南入贡,多携私物”,已经成为明庭的共识。自从朱元璋对藩属国进贡次数进行限定后,明朝历代皇帝基本上都能秉持这种政策理念。

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朝廷再次重申藩属国:三年一贡。但是,“蕃人利中国市场,虽有此令,迄不尊”。由此可见,中国这个国际贸易大市场,在明代就已经被异邦所认知。明朝“海上丝绸之路”,有的是披上了“进贡”的漂亮外衣,但更多应该是两地“方物”即土特产贸易的互惠互利。

当时有一个名叫“合貓里”又名“猫里务”的国家,是南海中的小岛国,位于今天的菲律宾群岛。永乐三年(1405年)九月,“猫里务”就曾派使者来进贡。该国土瘠多山,但山外就是大海,饶鱼虫,人知耕稼;天然的港口位置优势又使其成为商舶往来必经必停之地,从而渐成富壤。

那里也是中国沿海地区做买卖的生意人必到之地。正是由于中国人的到来,使得“猫里务”国的贸易市场得到公正健康发展。“华人入其国,不敢欺陵,市法最平”。所以,华人为之语曰:“若要富,须往貓里务”。我们仅通过蕃属国的贡品礼单,来窥见东南亚、南亚地区物产之丰饶,也可对那个时代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等级差别有所认识。当时,藩属国的贡品,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珍禽异兽

安南国:洪武四年,安南国遣使贡象,其冬又贡象;洪武十年,连续贡象、马;洪武二十一年,又贡象。

占城国:洪武二年,占城国向明朝进贡大象、老虎等。洪武十九年万寿节,占城国又派使者送来大象五十四头;洪武十七年又进贡大象五十一头。永乐四年,占城国“贡白象及方物”。但是,到了天顺八年(1464年)明宪宗嗣位后,占城国使者曾向明朝“求索白象”,不知何因。按理,赠送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再索回的,更何况是藩属国对宗主国的进贡呢!可能白象太珍贵了,比现在的大熊猫还稀有吧。到了永乐六年“郑和使其国”时,占城国王又遣其孙贡象及方物,以表谢恩。

真腊国(今柬埔寨内)于洪武二十年向明朝贡象五十九头,洪武二十一年又贡象二十八头。暹罗国于洪武四年进贡驯象、六足龟;洪武五年又进贡黑熊、白猿;洪武二十一年贡象三十只;嘉靖三十二年,贡白象及方物,惜白象死于途中,使者以珠宝饰其牙,盛以金盘,并尾来献。另外,暹罗国还向明朝进贡过六足龟。浡泥国于洪武三年向明朝进贡孔雀。满剌加国先后进贡有:黑熊、黑猿、白麂、火鸡、鹦鹉等。苏门答剌国的贡物有:善马、犀牛等。须文达那国于洪武十六年进贡马二匹。三佛齐国于洪武四年进贡黑熊、火鸡、孔雀、五色鹦鹉等,洪武九年进贡犀牛、黑熊、火鸡、白猴、红绿鹦鹉等。览邦国于洪武九年进贡孔雀、马等。百花国于洪武十一年进贡白鹿、红猴、孔雀、鹦鹉等。柔佛国于永乐中,贡有犀牛、大象等。锡兰山国贡有驯象等。榜葛剌国即天竺国,为东印度,永乐十二年敬贡麒麟、名马,正统三年贡麒麟,还有鹦鹉等。不剌哇国于永乐十四年至二十一年,前后四次入贡,郑和亦两使其国,所产有马哈兽,状如獐;花福禄,状如驴;以及犀、象、骆驼等,经常用以充贡。竹步国所产有狮子、金钱豹、驼蹄鸡,永乐中,尝入贡。阿丹国于永乐十四年遣使奉表贡方物;永乐十九年,中官周姓者前往阿丹,买到猎睛,重二钱许,珊瑚树高二尺者数枝,又大珠、金珀、诸色雅姑异宝、麒麟、狮子、花猫、鹿、金钱豹、驼鸡、白鸠以归。在阿丹国的贡品中,肯定包含了其中的一部分。麻林国于永乐十三年进贡麒麟、天马、神鹿诸物。忽鲁谟斯国贡品有:狮子、麒麟、驼鸡、福禄、灵羊等。束有春2026年4月27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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