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言“明朝二郑”,是指明朝的郑和、郑成功二人。

他们的人生业绩中,都与台湾岛有关。

他们虽为同姓,但一个是生活在明朝初年,一个是生活在明朝末年,其事业的辉煌点也都与航海有关。

将他们二人放在一起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对这两位历史人物的认知了解,更有利于我们对台湾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认知。

我们先看郑和与台湾岛的关系

作为宦官出身的郑和,他的老家在今天的云南省。因为南京是明王朝的始建都城,郑和的航海事业也是从南京起步的,所以在今天的南京,仍然有一些地名如马府街、郑和公园、龙江宝船厂遗址公园等,都与郑和有关。

郑和之所以闻名,是因为他奉明成祖朱棣、明宣宗朱瞻基之命,从南京出发,先后七次率船队“下西洋”,开辟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他是我国明代诞生的一位著名航海家、外交家。

通过《明史》卷三百四《宦者列传》可知,郑和虽然七次远航之行到达三十余国,但在这七次远航过程中,有没有到过台湾岛,文献上没有明确记载。从航行路线上来看也不顺。更重要的是,台湾本来就属于中国领土,所以不在“下西洋”的外交目的地之内是正常的。

我们只有通过另一个途径来寻觅郑和在台湾岛上的踪迹。

在《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外国列传(四)》中有“鸡笼”条,称鸡笼山在澎湖屿的东北部,故又名“北港”“东番”,离福建泉州不远,这个“鸡笼”应该就是指的台湾岛。

“台湾”作为一个海岛,在航海技术还不发达的古代,人们对它的认知和称谓是在变的,对它可以有不同的称呼。《山海经》《史记》《汉书》《三国志》中有些名称在今天看来很是生僻,实际上就是指的台湾岛,如方壶、岱舆、员峤、瀛洲、夷州等,从方位上来判断,都应指的是台湾岛。

明代的“鸡笼山”“鸡笼”称谓,让我们对现在的台湾岛上的“基隆”地名产生联想,而真正让这个鸡笼岛得名“台湾”、并一直到今天还这样称呼的,还得拜当年的“红毛番”荷兰人所赐。我们将在下文可见。

郑和七次航海生涯中,曾经遍历“东西洋”,所到之处,当地土著一般都会争相献宝,表示友好。但郑和到东番(北港、鸡笼)去时,可能因为地处偏僻、山高皇帝远,那里的人根本不买明朝官员的账。在《明史•外国列传》中,明确记载了郑和登上台湾岛的情况。

郑和当年对东番人不敬畏大明王朝的态度也表示厌恶,所以他就用一种特殊的方法来羞辱那些地方土著们,好让他们长点记性:“家贻一铜铃,俾挂诸项,盖拟之狗国也。其后,人反宝之,富者至掇数枚,曰:‘此祖宗所遗’。”

这段记载的意思是说,当年郑和给台湾岛上的每一户人家赠送了一个铜铃铛,让他们挂在脖子上,走路时发出叮噹叮噹的声响,如同狗的脖子上系一个铃铛一样,一走路就会发出声响,好让人引起注意,防止被狗咬。现代人们也有在狗脖子上系铃铛的,但那是当着宠物来养的。

郑和的本意是要羞辱这些没有完全开化的台湾岛土著,但却被土著人当着一件好事喜事来对待,争相把铃铛视同宝物、视同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来一代一代传下去,甚至富裕人家每个人的脖子上挂的数量最多,形成一个铃铛项圈。

他们甚至逢人便自豪地说:“这是老祖宗遗传下来的宝物啊”。

久而久之,台湾岛的土著们就形成了一种穿戴习俗:在脖子上挂铜铃,后来也有发展为用银制的。这种民俗文化现象的出现,郑和当年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的,他的一次带有羞辱性质的举动,却孕育出了台湾岛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现象,对台湾岛的社会风俗、审美趣味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郑和登上台湾岛的具体时间,史籍记载不清楚,但最晚也是明代宗的宣德五年(1431年)之前,因为这一年的十二月,郑和从南京龙江下关的长江边启航后,就因劳累过度,于1433年(宣德八年)四月初在印度西海岸的“古里”国去世了。

郑和登上台湾岛时,岛的名称还叫“鸡笼”。到了明朝嘉靖年间,日本倭寇被戚继光打败后,就逃遁到鸡笼岛,他们对鸡笼岛进行“焚掠”,致使全岛遭到严重破坏。到了明朝万历年末期,随着枪炮弹药与航海船只机械化程度提高,西方不少国家如红毛番荷兰、佛郎机(即“西班牙”)等国已经进入更大势力范围的航海时代,当时佛郎机人通过“乞地如牛皮大”的阴谋占领了吕宋国;红毛番荷兰人的船队也“泊舟”在鸡笼岛,他们荷枪实弹,强行上岸,开始占领鸡笼岛,从事资源掠夺,并且“因事耕凿,设阛阓,称台湾焉”。

“台湾”这个名称就是从红毛番荷兰人嘴中得出来的。

这段记载中出现的“阛阓”一词即为街市的意思,可见荷兰红毛子在利用台湾岛的资源和海上地利位置优势,开展商品集市贸易活动了。

针对荷兰人霸占台湾岛来发大财及海盗猖獗现象,明朝政府早已准备着手解决了。

崇祯八年(1635年),给事中何楷曾向朝廷呈上“靖海之策”,其中就有要从根本上解决台湾问题的建议。何楷指出:台湾在澎湖岛外,距漳州、泉州“止两日夜程,地广而腴”,当初是贫民到那里谋取鱼盐之利,后来发现政府的“兵威不及”,就出现了“聚而为盗”现象。现在红毛荷兰人在台湾岛上筑城建市,开展生意买卖活动,已经是“屹然一大部落”了,因此他建议“墟其窟”,加强海禁管理,不让货物进出台湾岛,这样可以“俾红毛无从谋利,奸民无从得食”。如果红毛胆敢“出兵四犯”,我们明朝的军队就可以“乘其虚而击之,可大得志。红毛舍此而去,然后沲氛可精也”。

何楷的想法虽然是好的,但明王朝已经开始走下坡路,海事力量薄弱,只能眼看着红毛荷兰人在台湾岛上反客为主,耀武扬威。

真正实现明朝政府收复台湾岛愿望的,不是别人,正是出生在明朝、在整个清朝顺治年间还坚持为明朝而战斗的郑成功。

束有春2026410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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